前段时间读简友的文章,看到有人用第一人称写故事,感情丰沛,酣畅淋漓,自带气场。我羡慕得很,心里想着下一个故事也要用第一人称试一试。
这是典型的没学会走就想跑,故事还讲不明白,就试图炫技,我太心急了,现实很快给了我当头一棒。
上篇短故事《路遇退休老领导》,是玫电话给我提供的素材,内容完全真实。我写完后各种不满意,觉得没写出主人公的谨小慎微,对他的心理描述得别别扭扭,但又不知从哪个视角才能更好地呈现,就扔在草稿箱好几天。
让它长久地躺在那置之不理,也不是个好办法,况且,我需要它帮我凑日更。于是,我推翻重来,企图用第一人称来写出我想要的感觉,但写了二三百字就放弃了,实在驾驭不了。
用第一人称写故事,除了羡慕简友写的文,还因为玫说我写故事像个局外人,过于冷静,完全没有自己的思想和观点。其实,这方面我是有私心的,一直自卑于自己见解浅薄,思想缺乏深度,所以写文时不敢表达观点,怕贻笑大方。用第三人称叙事,就可以冷眼旁观,把事实摆出来,让读者随意解读,我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关于人称,作家毕飞宇有这样一个基本的看法:第一人称多少有点神经质,撒娇,草率,边走边唱,见到风就是雨;第二人称锋芒毕露,凌厉,有些得寸进尺;第三人称则隔岸观火,有点没心没肺的样子。
毕飞宇举例说,他在乡村遇到很多含冤的老大妈,爱用第一人称的基本上都是抒情的天才,控诉的高手,一上来就把她们的冤屈变成了吼叫、眼泪和就地打滚;而爱用第二人称的泼妇居多,她们步步为营,一步一个脚印,打不尽豺狼决不下战场;选择第三人称的差不多都是满脸皱纹的薛宝钗,她们手执纺线砣,心不在焉地说:“她呀,她这个人哪……”——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这也太形象了,我对毕飞宇的崇拜如滔滔江水。
可见用第几人称写故事,取决于作者的性格和心情,写出的文字给人的感觉也是完全不一样的。结合自己既不会撒娇也不会撒泼的性格,恐怕继续做满脸皱纹的薛宝钗,才是我的正途。
我这两天看完了毕飞宇的《玉米》,里面收录了他的中篇三部曲《玉米》《玉秀》《玉秧》。
该小说讲述了玉米、玉秀、玉秧三姐妹的故事。小说围绕着王家庄三姐妹在与命运相抗争过程中所遭受的不堪层层展开,折射出文革洪流冲击下,乡村女性挣扎于男权社会体制边缘的艰难局面,让读者得以窥见特殊年代下女性的生存环境和状况。
毕飞宇在后记中讲到他写这篇小说的语言速度。他说语言速度不存在好坏,快有快的魅力,慢有慢的气度。在《玉米》这本书中,他想达到的目的,是让读者到“王家庄”去看一看,把所有的角落都看清楚,所以他的叙述用的是骑驴看唱本的速度,或者是步行的速度。他自认为这样的速度很原始,甚至傻巴拉叽,然而,对于一个一心要让游客“看清楚”的导游来说,他只能放弃“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
对思想深度这个问题,我力不从心,也不敢奢望短时间内有所提升,只好先避开它。我对自己的行文风格和语言速度也极度不满,觉得过于朴实无华,吭吭哧哧,缺乏节奏,没有美感。缺什么补什么,语言是我近期迷恋毕飞宇作品的原因之一。虽然有人评价他的前期语言总是用力过猛,但我需要一剂猛药,虽然灌下去了,但就我这学习能力,能吸收多少还是个问题,完全不用担心过犹不及。
我喜欢毕飞宇作品的另一个原因,恐怕就在于他对女性心理的精准刻画。不管是看着还是听着他的文字,忍不住感慨:“对,就是这样”,然后会心一笑或脸红心跳,心思完全被他说中的感觉。怪不得他被誉为最懂女性心理的作家。
毕飞宇并非地道的农村孩子,但他对农村生活,不管是场景还是人物形象还是语言特色,都远比我这原汁原味的农村娃了解的深入。这就是差距,一个对生活缺乏细致观察和体味的人,要写好故事太难了。
这真是讽刺,作为女性,我要从别人的文字里认识自己;作为村姑,要从别人的作品里了解农村。但不管从哪儿,多观察多学习是必须的,从今天开始,我希望自己是生活的有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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