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恋型人格
此类人格指个体需要不断从外部获得认可来维持自尊,他们十分在意自己在他人眼中的形象,时常感到自己因名不副实而招人厌恶。
自恋不足—自卑
自恋适中—自信
自恋过大—自大
无论外显型还是内隐型,展露型还是藏匿型,所有形式的自恋者都有一个共同点:觉得或担心自己不够优秀,蒙羞,懦弱低劣。
驱力:一是敏感和有直觉天赋,二是浮夸的自恋型内心有强烈的攻击驱力。
情感:羞耻和嫉妒
防御:理想化和贬低
适应:把自尊的感觉转嫁他人,视作完人,通过认同来体验自我膨胀感。
关系模式:
1.源于特定形式的关注和溺爱
2.家庭环境多数是评头论足的氛围
3.过度表扬和夸赞
4.过度纵容
自体:模糊的虚伪,羞耻,嫉妒,虚妄和自卑体验。症状有:疑病观念,对死亡极度恐惧。
移情和反移情:自恋型来访缺乏建立关系的兴趣,他们可以产生移情反应,只是移情方式与众不同。他们倾向于选择非语言形式表达想法。反移情方面,治疗师被他们当作维持自尊的工具,而非独立存在的人。自恋者这种剥夺人性的态度,在某种程度致使治疗师产生负面的反移情反应。
治疗:治疗师如果能帮助自恋者接纳自我,放弃自我吹捧和贬低他人,便是功德圆满。
操作技术上一是共情,二是面质。
治疗师共情失败会给来访者造成毁灭性打击,而唯一能弥补这一伤害的方式就是当面表达歉意。承认错误的同时,要注意避免过度自我谴责。做出解释目的有二,一是表明自己意识到错误,二是向来访者承认确实错了。
受自恋驱使的人不会轻易感到内疚,也不会努力补偿自己的过失。
他们及其害怕暴露自己的缺陷,十分擅长文过饰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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