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美好是如此令人沉迷,爱的痛苦是如此令人心碎。
没有哪种其他的情感能像爱情一样,时而像是神的祝福,时而像是魔的诅咒。因此,千百年来,人们试图了解和把握关于爱情的真理,执拗地认为总有一天我们可以掌控它。
早年间弗洛姆的《爱的艺术》译介到中国,与近年来米勒的《亲密关系》一样,被许多人视为爱情指南类的读物,更不用说那些文学影视作品里长盛不衰却又似是而非的所谓爱的本质、爱的规律、爱的技艺,而令我们困惑的主题却似乎仍停在原地——爱情,有什么道理呢?500多年后的我们,对爱的了解,可能并不比一位16世纪的剧作家更多。
我们常会听到,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有两种解释:一是婚姻“杀死”了爱情;一是婚姻意味着爱情的归宿。一颗红药丸和一颗蓝药丸,你会作何选择呢?
爱不是用来思考的。
当你思考爱的时候,你已经站在爱的外面了。“浑沌”才是爱的常态,“七窍出而浑沌死”,把爱道理化的过程,是对爱的谋杀。实际上,几千年来,虽然并没有谁能说清楚爱这回事,但总的来说,人们还是痛并快乐地爱着。
爱何言哉?荣格曾给了爱一个说法:爱是存在的本质。虽然他这个爱并不仅指爱情,但不太讲究的话,也可以说爱不是用“想”的,而是用“在”的;爱不是学术分析,不是神经科学,不是哲理沉思,爱是生命体验。爱不是什么,因为爱是“是”。
相信人的良知、价值和解放。相信放下我们内心的恐惧,爱便自然而然,相信爱即是救赎,即是解脱,即是自由。
人间有些事物或范畴,是不能使用种属定义的,我们有时能够用它“不是什么”来述及它,却并不能用它“是什么”来定义它。上一次我看到有人这么说是海德格尔,他说的那个东西是“存在”。
一开始我们就知道婚姻是什么,用种属的方式,我们可以定义它;一开始我们就不知道爱情是什么,直到今天也不知道。每个人都能直觉到,“爱情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感情”。然而这个命题与我们通常能够理解的“种+属差”的定义相差甚远,我们从中并未获得任何关于爱情的新知——如果学生考试时这样去做名词解释,大概只能得个辛苦分。然而,我们也尽力了,我们再难前进一步——再加上一点限定,可能就会有无法覆盖的例外。
或许,爱情,本来就是反解释的,它无法用种属的方式去定义,只是我们不甘心承认这一点。我们想知道爱情,想知道爱情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我们想知道爱情,半是出于好奇,半是出于恐惧。不仅爱情,对于不确定的东西,我们似乎都是这种心态,患得患失,若即若离。然而,一个确定的世界,一种确定的爱情,果然是我们想要的吗?如果自打你出生开始,有某种超级AI,可以算出你被过于勤劳的上神劈走的另一半在哪里,是谁,什么时候可以见到,你可能就体会不到爱了,你只能体会到无聊。你真的会后悔自己要来这世上走一遭。
正是不确定性,正是那个反对阐释的爱,给了我们爱的意义。正因为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我们才愿意活到明天试试看。
“尽人事,知天命”,并不是说天命可知,而是知天命的在却不可知,否则的话,尽不尽人事又有什么区别呢?所以我非常推崇“但行好事,莫问前程”,用更时髦的话,就是“此时此刻”“活在当下”。
有很多人说活在当下是说来容易做时难,然而如果你真的爱过,你一定有些瞬间是活在当下的,也许仅仅一次对视,你就轻而易举地超越了时间。只是那个刹那,你是想不起来活在当下这件事的,想不起来就对了,活在当下的人,自然想不起来活在当下这回事。“活在当下”是不能用来思考的,当你思考“活在当下”的时候,你已经离开当下了。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
——汤显祖《牡丹亭·题记》
既然存在最佳选择,就意味着必须可以对爱加以评价。而我们最熟悉、也被认为天经地义的评价范式就是“盖棺论定”,也就是,以成败结果论英雄。
而对于爱情,人们很自然想到的结果就是婚姻。为了寻求这一最佳结果,人们开始不遗余力地探索如何择爱才能保证长久相伴(主要形式是婚姻)的持久和幸福,于是,“此后,王子和公主就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于是,“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就是耍流氓”。
虽然也有人说“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但大多是抱着遗憾说的。遗憾,是因为到底还是在意那个“最后能否走到一起”。就这样,信誓旦旦要追寻真爱的人们,却实际上把爱情降职为了婚姻的服务生。
实际上,很长一段时间里,爱情其实并不被认为是婚姻的“要件”。《呼啸山庄》中,凯瑟琳曾经问她的侍女,为什么我不可以一边嫁给埃德加,一边爱着希斯克利夫呢?在她看来,这完全可以并行不悖——尽管作者艾米莉·勃朗特似乎并不这么认为。
勃朗特三姐妹的作品中体现的女性意识的觉醒,后来随着文明国家开始普遍保障“婚姻自由”,得到了制度上的落实。而关于爱情和婚姻的种种话语也开始更加紧密地纠缠在一起,爱情日益被视为幸福婚姻之基。
其实,女性之所以可能成为旧时代婚姻制度的受害者,主要不是在没有择偶自由,而在没有离婚自由(由于旧社会女性社会生存能力较低,离婚后的确可能造成更大的生存困境,但那是另一个问题)。即便是在自由恋爱成为普遍共识的现代文明社会,无论男女,也都可能“选择错误”,没有证据表明自主选择具有择偶的质量优势。最关键的反而是离婚自由,是你可以“重头再来”。
这其实就很吊诡了,很多人一直以来鼓吹的“忠贞不渝”“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不见得起到正能量的作用,反而可能成为束缚两个人的文化枷锁。更重要的,是将离婚视为破坏性的,视为问题,甚至由于人们普遍认为爱情与婚姻有着一脉相承的关系,离婚被认为不仅仅是婚姻的失败,更要必然溯及爱情的错误、褪色或者背叛,至少,你们爱得不够深。
其实,爱得深,有时婚姻反而更不稳定。这是因为爱并不需要多少理由,而婚姻刚好相反,需要的理由太多。当我们从深爱转为婚姻,那种横冲直撞,无所顾忌的爱必然要回到现实。此时爱得越深,落差就越大。
《伤逝》中涓生与子君的爱情不可谓不炽烈,然而终究在柴米油盐的压力下,一败涂地。
很多后来人以此来证明爱情需要经济基础。因为建国后鲁迅封神,这种观念几成真理。然而,先生这篇作品充其量也只是说明婚姻需要经济基础。至于爱情,反倒是说明了爱情什么都不需要。
从某个立场来看,爱情就是一种不计后果的无脑选择,然而,要是一个人一生中竟没有哪怕片刻能放下一切计较,不惜代价、不计后果、一往无前,他此生此世也可说是相当的遗憾了。
所以深爱中的人可能会有短暂的、类似精神病的症状:智力下降,注意力狭窄,言语表达障碍,思维迟缓或奔逸,情绪高涨或低落,意志增强或减退,幻听,幻视,强迫,疑病……可是,人在坠入爱河时,机心往往也是最弱的,机心弱,往往就离道心更近一些。
对于终日于红尘中蝇营狗苟的现代人来说,难得能有这样纯粹的时光。如果一个人在恋爱时念念不忘以结婚为旨归,虽可说不是“作风问题”,但恐怕他的爱也不那么纯粹。我们以婚姻这种几乎无法完全摆脱理性计较的社会规约来评判爱情这种源自本性的反理性行为,这似乎并不合适。
与婚姻的经济基础相关联的,还有广为人知的门当户对。
这对于择偶,可说是具有某种合理性。按照进化心理学、婚姻经济学的说法,人类很自然地倾向于强强联合(远古时代这种强弱主要是繁衍能力,而现代社会则被简化为物质财富)。但择偶等于爱情吗?俗话说,癞蛤蟆不要想吃天鹅肉,如果这是说婚姻,我也基本赞成;如果是说爱情,则显然没什么道理。
如果癞蛤蟆始终只是处于想吃蚊子草虫的状态,那可能说明它不在爱里,反之,如果有一天它突然想吃天鹅肉了,倒有可能是恋爱了。被爱击中的人,是可能退行到全能状态的,在他面前,一切都不是问题。
然而,或许是趋乐避苦的本能,我们总希望找到提升爱的成功率的方式,因而有了各种规约,这些规约又成了爱的障碍。这有点像改革前期望经济都纳入计划,却把大家都搞得很穷。
与门当户对的观念相联系,又有爱情的阶级性,在我们这个曾经特别特别特别重视阶级差别的社会,很多人至今都会津津乐道“贾府的林妹妹是不会爱上焦大的”。还是上面的道理,如果有差别的阶级之间通婚而婚后不幸福,或者(更多的是)虽然爱了却因为阶级差别无法通婚,那么这么说也还算差强人意地有那么一点可信。但要是说连爱上都不可能,那就过了。
古今中外,阶级地位不对等的爱情比比皆是,其中有一些结局不好,也有的结局很好,但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在于,我们以结局去判定一段爱情的优劣,这合理吗?或许我们还要问,为什么只有在一起才是好的结局?而分离又为什么就不可以是好的?
苏联作家拉夫列尼约夫的小说《第四十一》讲述了一位无产阶级红军女战士在押解一位白军俘虏的过程中,二人被困荒岛,她逐渐爱上了这位资产阶级公子哥,在那个与世隔绝的孤岛上,他们忘记了外面世界的血雨腥风。虽然最后女战士还是让他成了她枪下第四十一个白军亡魂。但是当她抱着情人的尸体在海边哭泣的时刻,没有人知道这一枪究竟是为了革命大义灭亲,还只是因为不想两个人逃向外面的世界,而终究无法为当时的社会所容。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很多悲剧本来是源于某些被我们制造出来的扭曲人性的规则,而为了维护这种规则的正当性,我们却反过来说人性本来就是如此。
现实其实远比作品精彩。现实中那些反规则的、意想不到的爱情,一样不胜枚举。
英国纪录片导演、作家劳伦斯·里斯,在他的《奥斯维辛:一部历史》中写道:“在奥斯维辛,党卫队队员强奸女犯并不新奇,许多士兵都这样对待敌方女性,但以下这个事实却可以完全颠覆我们的想象:至少有一位党卫队成员爱上了在集中营工作的犹太女性。弗朗茨·温施与海伦娜·斯特洛诺娃的故事确实是奥斯维辛历史上最离奇的故事之一。”
弗朗茨当时是奥斯维辛的“刽子手”,而海伦娜是随时可能被送进焚尸炉的犹太女囚。一个偶然的机会,她为他唱了一首德语歌。“他就这样注意到我,我想也是从那一刻他爱上了我。我的命就是这样保住的,因为一首歌。”海伦娜后来这样回忆说。虽然一开始海伦娜对他很反感,但是“随着时间一点点过去,我最后真的爱上了他。他不止一次(为了我)冒生命危险。”弗朗茨还冒险救了海伦娜的姐姐罗津卡。后来他们的爱情被人揭发,但是被分开审讯的他们,虽然来不及“串供”,却都一口咬定彼此没有任何关系,这使得他们最终被释放。
战争末期,苏联红军逼近奥斯维辛,冒着冬天的漫天大雪和凛冽寒风,犯人们被驱赶出营,转移他处。这个时候,弗朗茨向他深爱的女人——犹太犯人海伦娜最后一次伸出援手。他为她和她姐姐拿来“两双暖和的靴子,是那种有毛皮衬里的靴子。其他所有人,那些可怜的人,全都穿着用报纸做内衬的木底鞋。他真的是冒着生命危险(给我们拿鞋子)。”即将上前线的他还留下了自己母亲在维也纳的地址,以免姐妹两人战后无人照拂。
这段奇爱故事里的男女主角,都活到了战后,弗朗茨作为战犯在奥地利受审,因诉讼时效的原因,没有受到处罚。期间,海伦娜和罗津卡还曾经出庭为他辩护。
在一些人眼中,海伦娜被描述为一个说谎者,一个叛徒,出卖色相换取生存的堕落者,或者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案例。
这类叙事,从嫉妒海伦娜可以得到庇护的犯人,到战后一些犹太同族中并不鲜见。激进的女权主义者大概也会认为,所有类似的、具有虐恋色彩的故事,不过是男权社会征服、占有、控制女性的一种想象。然而,在试图崩解男性中心主义的权力叙事之时,女性主义是否也在用另一种普遍性叙事压制或是无视某些边缘人的故事呢?或许只是因为这类故事不符合她们(或我们)习惯的套路。
可以说,这个世界上,谁爱上谁都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年龄不是问题,性别不是问题,阶级不是问题,贫富不是问题,种族不是问题,已婚未婚不是问题,甚至仇恨都不是问题——可能没有哪种类似的感情,可以如此无视人们设下的任何规制,一次次让理性的傲慢哑然失声。
只有稳定的关系才是好的关系,只有最后厮守一生的爱才是完美的,值得经历的。这可能只是目前仍然还流行的一夫一妻制和离婚歧视合力制造的一种幻觉。而实际上连这种婚姻制度本身也未见得就是完美的,人类一直在孜孜不断的探索。
旧有的观念不断受到挑战
2020年,根据我国社会学家的研究,我国单身人群(含离异),尤其是单身女性的幸福感首次超越了已婚人群。婚恋心理学的那些科学结论,可能即将迎来被证伪的时刻。很多社会学家、心理学家也都认为,在将来,创造社会财富方面的性别差异将会越来越小,作为社会合作形式的婚姻制度因而在人类社会的重要性将越来越弱,甚至直至消亡。
此后,新生家庭以什么形式存在,或许还不是很清楚,但有一点我想是肯定的,无论制度如何变换,甚或全都消失,人与人之间的爱情是不会消亡的——因为它本来就与婚姻制度是两码事,本来就并不相互依赖,之所以我们要把它们绑在一起,可能是因为我们什么都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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