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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烩03|打工之殇

故事烩03|打工之殇

作者: 空镜头 | 来源:发表于2017-06-12 14:55 被阅读66次

    2016年3月8日,马自明结束了11年的打工生涯,从浙江返回甘肃文县老家。他在老家离县城不出1公里的河东村有一套宅院,打工走的时候因为借了朋友陈军的钱,就留给陈军居住看守。衣柜,床等家俱都留着。今天他回家了,却进不了门。陈军拿出一张纸晃了晃说,这院子和房子都转到我的名下了,与你没关系了。

    河东村靠公路边还有他的五间老瓦屋和一间牛圈。2008年地震后垮了。现在只有一些断壁残垣和木头横七竖八。马自明想在这里重盖,但是土地局不批手续。因为河东村已纳入棚户区改造,禁止一切土地许可。建吧,政府不让。等拆吧,又不见动静。马自明说他想把地方给政府卖了,政府又不要。

    马自明只有在城里租了11平米的一间旧平房,暂时安置下来。又跟妻子在夜市摆了卖砂锅的小摊,一边混着日子,一边讨要房子。除过户口,马自明成了这座小城的外乡人。

     

           10年之前,打工离乡,把房子借给陈军

    塘坝乡是文县有名的铁矿之乡。地处南秦岭山脉中部。十几年前矿山还没有整顿,私人开挖的很多。这一带铁矿非常丰富,埋藏浅,好多地方露天开采,洞子也不需要打。一条不长的河谷,经常炮声震天。

    陈军就是塘坝人。十几年前就在那里挖矿。马自明以前并不认识这个人,城里也没他的地方。

    2004年3月,马自明去塘坝开矿,认识了陈军。这时候塘坝的铁矿开采已经过了黄金时期,好采的地方都被开采过了。现在只有在山顶上绝壁上找。露天矿出越来越少,要打洞子。险要的地方人都没法直接运输,要架索道。马自明往矿山上投了不少钱。吃饭,来去路费,买雷管炸药导火线,架索道,都要垫资。家里的米面,清油,都拉到矿山上,把家里弄空了。为此向农业银行贷了2.5万元。贷款时,把四间平顶房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抵押了进去。

    矿打出来了,但跟另一家洞子连通了,两家扯皮,没法出矿卖矿。紧接着县上开始对私人矿山煤窑整顿清理,到年底,只得撤了。

    马自明到塘坝不到一年,没挣到一分钱,反倒把不多的积蓄也都倒贴了。还欠了2.5万元的银行贷款。回到家已经身无分文,生活都没个着落。

    陈军也在这一年进了县城,住在石油公司五六个平米的半间门房里看大门。那时石油公司已经不太景气,说是看门,其实也没多少事。主要给人拉沙挣钱。有时候给人看风水算命禳灾。马自明特别佩服陈军的能说会道,经常叫到他家里吃饭,聊天。陈军前几年在塘坝打铁矿,有一些积蓄。马自明生活陷入了困境,没办法时就向陈军借钱。

    这时候妻子桂枝去浙江打工也快半年了。马自明决定也去浙江打工。走的时候他给陈军打了一张借条,前后总共借了3万元。并且把自己的四间平顶房留给陈军。一是借住,二是让其看守。

    陈军从此住进马自明的房子。慢慢把一家老小从塘坝乡下搬进了城里,直到2012年又在院子里盖了二屋楼,扎了根。

    马自明把房子交给陈军,主要是借了人家的钱,出于感激,借给他住。还有就是让其看管。当时怎样说的,后来记不清楚了。陈军说房子是马自明4万元卖给他的,当时还写了东西。但是马自明实在记不清楚写过什么。据马自明回忆,当时有个约定,等他在浙江打工挣了钱,就把原来的老房子改造重建。陈军帮他建,等建好后,就把现在的这四间房以4万元卖给陈军。有没有写书面的契约,马自明说他记不起了。

    10年之后,打工回来,无家可归

    马自明夫妇还有儿子,在浙江一呆就是10年。这10年里发生了好多事,几次想回家,都被意外的变故滞留。不是夫妻生病,就是儿子惹事。2014年7月,桂枝从浙江回到文县办身份证,当天就住在朋友家。第二天回去,看见几年没住的院子里突然冒出一座崭新的二层楼。陈军说,我以为你们都不回来了,就在院子里给孩子盖了这座房。现在新房孩子住着。我们老两口还得住在你这旧房里。你的家俱衣物我们都没动,你回来了我再搬到新房去给你们腾出来。你们要是在公路边的老院子另盖,我帮你盖。马自明女人走出院子,看着镶着磁砖和琉璃瓦的刺眼的建筑,想说什么又无法说。马自明欠陈军的3万元,还了两次对方都没有要。后来在银行贷的2.5万元贷款也是陈军还的。桂枝总觉得欠了陈军的,想说什么张不开口。浙江那边烧烤的生意还要人照顾,儿子和男人都在那边,男人还有病。她又在朋友家住了一宿,第三天办好身份证,又回浙江了。

    2016年春天,桃花初开。县城的棚户区改造也推进到河东村。马自明两口子从浙江回来了。这次是把浙江的生意交给了儿子,准备回来再不出去了。但是这次,陈军的态度不一样了,他说这房子是你4万元卖给我的,房产证都是我的了。你到别处去住吧。你要改造以前公路边的老房子,我帮你盖。

    马自明当时脸都气绿了。眼珠子都要从眼框里出来。女人看这样子,怕气出毛病,就劝了下来,说你现在身体也不好,先冷静一下,等身体好了再从长计议。

    自己的房子一下子变成了陈军的。马自明两口子成了无家可归的异乡人。

    东街有一位朋友,有两间房空着,看他无处可去,就让他们住下来。这其实是两间仓库,暂时没放多少东西。朋友也没要房费。他们简单收拾了一下,就住下了。并且摆了一个蒸面摊度日。生意不算好。6月,就在南街口夜市寻了个摊位,卖砂锅。这是女人桂枝在浙江干了多年的老本行。比卖蒸面能好一些。但是特别辛苦。主要靠后半夜卖。下午七八点摆开,要摆到凌晨。冬天冷,两点多就收了。一到夏天,经常是四五点收摊。

    11月,他们在离夜市大约1里远的新华书店背后的旧式平房里租了一间11平米的房子。月租2600元。屋子里支了一张双人床占去了四个平方,靠墙放了一个衣柜。剩下的地方靠墙放着每晚卖砂锅用的清油,蘑菇,宽粉一些蔬菜和鸡肉,牛肉,鸡蛋。平时洗脸和做饭就只有在门外边的巷道两边。巷道里每天都走人。

    2017年3月,离他们回到文县已整一年了。这一年马自明两口子就在家门口租房住,有家难回。

    现在两家彻底翻了脸。马自明交涉了几回。陈军说,你说房子是你的,凭什么?我有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你有什么,凭什么说房子是你的?

    关于房产证,马自明已经去房管所查过了,知道所说的过户是子虚乌有。但是陈军在2012年还了贷款从银行取走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马自明却什么证件也没有。

                                                        算帐

    他去跟陈军要土地使用证。陈军说,你欠我的钱一分没还,你凭什么要?你要可以,但是你得把这几年的帐算清楚。晚上你来,咱俩把手续弄清楚。

    晚上桂枝要去,马自明不让。说女人家去了话多,肯定要吵。他一个人去。

    还在他以前的房子里,当然现在是陈军住着。陈军拿出一张A4纸那么大的东西,说,这是你写给我的卖约,这房子是4万元卖给我的。有你的签字。马自明拿过来看了一下,上面有他的签名,还摁了手印。

    马自明说,这不是我写的。不是我的笔迹。我没写过。

    陈军把卖约抢过去说,不是你写的,但是你可以找人写啊。也有签名和指印。

    马自明说,签名笔迹不是我的,指印我不知道。

    陈军说,先不说这个。先算算账。2004年底你借了我3万元,到现在你还过一分钱吗?

    马自明说,我前几年给你还,你说暂时用不着。就没有还。

    陈军说,你嘴上说还,你拿来过钱吗?再说你走的时候你写了这个东西,说4万元把房子卖给我。可能你忘了。后来你银行贷款到期了,人家银行的人上门要,说不还款就要执行房产,要查封。我把银行贷款给你还了,2.5万元,加0.2万元利息,总共2.7万元,对不对?

    马自明说,钱是这个钱,就贷了这么多。但我没说给你卖房的话。也没写过卖约。当时只是说你帮我把旧房改造好,等我住进去以后,再把新房卖给你的。现在我都没处住,凭什么给你卖房?

    陈军说,你打工一走,这边没人管,要不是我把贷款还了,这房子早被银行拍卖了。你还能跟我要?这就等于是我把这房子又从银行那里买回来了。

    马自明说,你替我还了银行贷款,我承你的情,但这是两回事。

    陈军说,前面借款3万,加上我给你还的银行借款,总共是5.7万元,你一分钱也没给我,这你认吧?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都是我替你还了贷款从银行取出来的,这你认吧?

    马自明说,这个我认。

    陈军说,我要是不还贷款,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现在还都在很行里。你现在跟我要证,咱先把帐算清楚再说。

    马自明说,那就算算吧。

    陈军说,你欠我5.7万,房子以前约上写的是4万,抵过这4万,你还欠我1.7万,你打个条子,咱俩就清了,土地使用证我还给你。

    马自明想了想,欠钱也是事实。他急于拿回土地证,也没多想,就打了一张1.7万元的借条。或者他觉得,欠了5.7万,现在变成1.7万,也是个便宜。

    陈军收了借条,却并不给证件。说,现在你还是没还清我的欠款,再说,你要那些证件也没用。现在这院子里的房产都是我的了。说完拿出一张土地使用证给他看了一下,上面的日期是2007年6月5日,名字陈兴旺,陈兴旺就是陈军的儿子。他吃惊地说,你怎么会有这个?陈军说,这你就别管了。这是我盖的楼房的土地手续,我能把房盖起,就能把证办出来。现在我的建筑都是合法的。除过你欠我1.7万元,咱们两清了。

                              同一宗地上的两个土地使用证

    同一宗地,怎么又冒出了李兴旺的土地使用证?

    马自明是1995年盖的房,1999年办的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上确认的土地使用范围是180平米。包括房子边的水泥晒场。而陈军在2007年6月5日也用陈兴旺的名字办了同样的土地使用证。确认的土地使用权刚好就在水泥晒场上。这就意味着土地局把许可给马自明的土地又给陈兴旺办了一次。很明显,一宗地上产生了两个土地使用证。

    2017年4月,马自明委托了律师,写了诉状,把陈军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房产。

    2017年5月22日星期一,马自明去土地局。一名公务员翻出土地使用证目录,是一个大簿子,在上面查到了马自明1999年的土地证目录索引,又查李兴旺的,没有查到。马自明要求调取他的土地证。工作人员说,这你不能看。马自明说,我的土地证,我为什么就不能看呢?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呢?几个工作人员在一边翻档案,一边低声嘀咕着什么。马自明一走近,就不说了。不管他怎么要求,就是不让看土地使用证。逼急了说,只有公检法机关才能查看。马自明想,律师是搞法律的,应该属于公检法吧。回去就给黄律师打了电话。下午黄律师拿上司法局开的律师函,又去土地局查。四点钟马自明找到黄律师,黄律师说你的土地使用证查到了,但是你不能看。马自明更觉得奇怪,说,你是我的律师,就应该跟我站一个立场,怎么你也不让我看?黄律师说,是土地局不动产股的人要求只给我出庭用。在马自明一再要求下,黄律师说,那就给你看吧,反正土地局的人也不知道。拿出一张纸,马自明一看,哪里是土地证,只是一张土地使用申请登记表。他说,这不是土地使用证啊!我的证不是这样的,有国徽的,这是申请表啊。黄律师说,就只查到这个。

    马自明百思不得其解。晚会找了几个朋友帮忙分析。朋友说,这说明你的土地证已经被过户到李兴旺名下了。你想想,土地局一直不给你看土地证,律师也最后只查到一张申请表。为什么找不出你的土地证?为什么出现了李兴旺的土地证?十有八九是你的土地证被过户到李兴旺名下之后就被注销了。你再回忆一下几个细节,几个办公人员在一起嘀咕什么?因为他们发现了这个黑幕,怕你知道。最后给律师给了一纸申请表,申请表是办证前提交的,并没有实际效力,所以注销时没有当回事,保留了下来……

    马自明说,那黄律师怎么不说?他不知道吗?朋友说,律师肯定知道。

    第二天马自明到土地局吵闹。他说,你一块骨头想哄几个狗?你土地局是国家的管理机关还是卖土地证的贩子?年青的公务员说,这事是十年前办的,领导都换了。几个公务员回忆了一阵说,十年前是一个姓徐的局长,这事就是徐局长手里办的。现在徐局长还在监狱里没出来。当时就是因为类似的事情被抓了的。

                               法庭上出示的的卖约

    2017年5月24日星期四,是法院通知开庭的日子。马自明一夜无眠。

    他跟妻子商量,要不要把儿子从浙江叫回来,但妻子不同意。说起儿子,又是两人心中的隐痛。儿子是随妻子去浙江打工的。一回在酒吧喝酒,与人发生口角,打架伤了人。为此两口子花钱平息事情,连看病带赔偿,花去了10万元。把打工积攒的积蓄都花得差不多了。儿子被判三缓四。现在结了婚,小两口摆个砂锅摊挣点钱。妻子怕儿子回来知道此事,压不住火气再弄出点事,这一辈子就完了。

    马自明没有想到,开庭时陈军叫了6个证人,还有几个旁听的。6个证人都是一个村的,只是这些年他在外地,彼此都淡了。质证时法官拿出卖约,让证人指证。6个证人有的说看见马自明当面写的约,有的说只看见马自明签字,有的说只看见马自明摁了指印。说法不一。

    马自明说,这6个人一个也没在场,跟本不知内情。而这张卖约也和陈军上次给他看的不一样。上面的字,也不是他写的。

    卖约的大致内容是:

    马自明借陈军3万元。二人约定,将四间平顶房留给陈军作抵押。等马自明从外地打工回来挣了钱,陈军帮助马自明将公路边老房子改造重建,马自明搬入新房后,将四间房以4万元卖给陈军。

    从这张卖约看来,以4万元卖房,只是一个意向。但抵押两个字,却很不利。

    法官出示了陈军提交的李兴旺的土地证当庭质证。黄律师说,土地证过户必须有双方四人在场,2007年马自明夫妻都在浙江,怎么能靠身份证复印件就单方过户呢?还有,李兴旺的土地证上没有编号,如何解释?所以这个土地证是一份非法证件。一时法庭出现了沉默。对方当事人和律师,都没有回答。法官也没有质问下去。

    法庭上陈军非常激动。在自由辩论阶段,几次离席要向马自明动手。马自明说,我六十多岁的人了,你有本事把我打死把房子占了。我到阴间也让你住不成。

    第二天法官通知马自明到法院去,说这个案子对你不利,就算房产证还在你的名下,如果判决下来房子卖买成立,法院可以发函让房管所办法房产过户的。所以你看能不能调解?

    马自明没反应过来,只是顺着法官的话说,怎么个调解法?

    法官说,给你赔点钱。

    马自明说,多少钱?

    法官说,一两千也是钱,三四千也是钱,可以商量嘛。

    马自明说,那不可能。我现在还没地方住。

    马自明找黄律师商量,黄律师说,你这个案子有一个焦点是那张李兴旺的土地证。这个查不清楚,很难判下去。要查就得告土地局,提起行政诉讼。但你知道,我也是在这个县上工作的,哪有下级告上级的?

    第二次开庭时法官又提出调解,涨到了两万元。马自明没答应。

    下午黄律师找到马自明,说如果对方给20万调解,你答应不答应?桂枝抢过话说,100万也不行。我是要房哩,不是要钱。院边还有我们李家的四柱祖坟,房子要不回来,连坟都让人占了。

                                              人给关起来了

    六月天气一下子热了起来。晚上9点多环城路的夜市熙熙攘攘,汽车打着喇叭,人如蚁聚。我瞅来瞅去没有发现马自明烧烤摊的红伞。正纳闷今天怎么这么晚了还没摆。这时看见马自明正一个人孤零零地在一张小圆凳上枯坐着。看见我,立即跟旁边的摊位借了一个小凳。凄凉地说,老婆今天叫人给关起来了。

    他们夫妇是下午被传到法院的。

    一进办公室,法官递给马自明一张纸,说,这是你让成峰(业余律师,主要给人代写文书)写的卖约。你认不认?马自明一看,这个跟法庭上出示的又不一样。他强忍着怒气,说这不是我写的,我见都没见过。法官说,你有啥不认的,指印,签字都在上面。成峰可以作证,证明是你找他写的。还有锁律师(陈军的律师)也可以作证。马自明说,不管谁作证,我就是没写过,也没叫人写过。那天法庭上陈军叫了六个证人,没有一个是真的,今天又冒出两个律师作证人。你这法院是人民的法院还是陈军开的法院?你当法官是人民的法官还是陈军的法官?法官说,你不认可以,那就要做笔迹鉴定,案子要暂停三个月。桂枝说,要鉴定为啥不鉴定法庭上出示的那个,现在啥时候又冒出了新的卖约?我一个房子哪里来的这么多卖约?你们法院也不想想,陈军说咋弄你就咋弄,你们串通一气欺压我,还有没有公道?你到底收了陈军多少好处?法官气得直拍桌子。说你们是要钱不要脸!桂枝一气之下拿起桌上的卖约就撕,法官过来夺,没夺过,桂枝几下就撕成了碎片。情绪激动,大声指责法官收受贿赂,不主持公道。马自明也不断质问法官,凭什么说我要钱不有脸,你当法官的就要一碗水端平,你才开了一次庭还没判决,凭什么下这结论?你受了贿赂向人说话,太过份了!许多工作人员从办公室出来,站在楼道里听热闹。

    法官叫来了法警,强行把桂枝带走。并且出具了一份拘留裁定。理由是妨害民事诉讼。马自明没有签字。睡在法官办公室的沙发上不走。法官看没法收场,就叫来了杨院长。杨院长给马自明作工作说好话,说了两个小时,才算劝走。杨院长说人暂时拘留了,也是给个教训。你要不放心了明天去探望一下。教育几天就放了。你要认个错,争取少关几天。

    说起法官的态度,马自明依旧很气愤。说要不是看在杨院长的面子上,他下午就不走。

    十天过后,桂枝被放了出来。每天下午晚饭后,夫妻又推个小车,按时到夜市上摆摊。我问起她在拘留所的情况,她笑着说,好着呢,也没怎么受罪。工作人员都挺客气,一天还有电视看。

    因为这么一闹,以前的法官没法审理了,案子又转移到杨院长手里。

                                          律师说,你打官司,你的证据呢?

    被桂枝撕碎的卖约最后被拼接粘起来。法院征求马自明的意见,是否同意提交到省上做证鉴定。如果鉴定,要交鉴定费。如果不同意,就可以不做。马自明拿不定主意。打电话问我。我说,这个鉴定相当重要。因为这是确定你是否有卖房约定的重要依据。有可能决定案子的最终审理结果。你得看清楚到底是不是你写的,内容是什么。到底是以前的那个要约,还是真正的卖买合同。马自明有些茫然。我突然想起他还有个律师,提醒他跟黄律师好好商量一下。他失望地说,黄律师联系了好几次都说忙,没有时间。

    最终没有等到黄律师,马自明给法院作了答复,不同意鉴定。

    马自明对黄律师非常不满。因为在好几个环节上,打电话都约不到人,总是说忙。而且,在说到有可能提起行政诉讼的时候,黄律师说过哪有下级告上级这样不靠谱的话。

    6月15日,马自明联系到了来文县办案的陇南市王律师。王律师曾经在文县代理过一起拆迁赔偿纠纷案,打赢了官司,为当事人争取到一套商品房和一笔补偿款。马自明打听到这个人,想让王律师代理。于是有了一次约见。

    王律师大概听了一下案情,就直接问:你现在手里有什么证据可以打这个官司?你现在诉讼追讨房子,而房产证,土地使用证都在对方手里,这官司怎么打?除过还有一份土地使用申请表,你还有什么证据?如果我代理这件案子,那就先撤诉,重新换诉讼方向。但是现在没有足够的证据,你这官司我不敢接。

    马自明非常懊恼。后来又联系了一位陕西的律师,回答跟王律师如出一辙。都是问他有哪些证据。听到房产证土地证都他都没有,都回绝了。律师一再告诉他,要注意搜集证据,像通话录音,手机拍一些证件资料,都可以做为证据。

    但是马自明年龄大了。他不会用智能手机,拍照勉强可以,录音还玩不转。也不会玩微信。记性也不好,看过的东西记不下来,又不习惯用手机拍照。许多以前的事情,大多回忆不起。追问起来,常常一脸茫然。

    他的朋友劝他把儿子叫回来。他总是回避这个话题。他的顾虑就是儿子是在缓刑期间。而且好像小两口关系也不怎么好,一直在闹离婚。所以儿子甚至一直不知道这件事。

    案子到法院快三个月,只开了一次庭。现在等待他的,会是什么结果呢?65岁的人,还能不能等到官司打赢的一天?如果房子要不回来,那么到死他也只能是家乡的外乡人。

    2017年8月9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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