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回深圳的高铁上读完这本书的。相较于其他作品,这种以生命和毕生心血造就的文字,更加令人震撼。
1,文字功底
一开始的文字功底其实一般,就是个普通的喜欢读书的人。和你我一样,有自己的爱好,乐观和悲观相融合,喜欢过韩寒和郭敬明,试图用大量的阅读和思考来记录自己的人生。
随笔嘛,大段大段的摘抄,带有时代特色的风花雪月和45度角的悲伤。有灵光乍现,自然也有不知道写什么时的凑思想,又偷偷为自己这点小心思感到惭愧。
然而由于健康的限制,作者不能做其他事情。所以用余生来阅读、思考和写作,在此我开始相信一万小时定律:思想、文笔、内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丰富流畅起来,甚至常常发人深省,不得不停下来细细思索体悟。
也许是加入了生命的重量,删繁就简后的文字,经历过一次次病痛的考验后,这本书的后半部分占用了我阅读三分之二的时长。
“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
2,乐观和悲悯
所有人都会或多或少的经历逆境,有的人会被击垮,有的人会怨天尤人乃至报复社会,有的人则心怀悲悯。因为自己被雨淋过,所以总忍不住给别人打伞,甚至庆幸别人健康幸福,不用经历自己的所经历的一切。
这种人,最柔软,也最强大,值得所有人敬重。
3,同情和敬重
本文没有一次对作者的经历表示同情,不是无法感同身受,而是作者本身就是一个强者,他不需要同情,而是尊重,是精神上完全平等的敬重。
作者值得这些,在于他跳出家庭纷争的束缚、跳出疾病的一次次威胁,在于他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争分夺秒,对生活毫不掩饰的热爱,在于他哪怕离开,也记得让自己的价值发挥到最后一刻,对世界充满热爱和善念。
4,后记
“幸福就是一觉醒来,窗外的阳光依然灿烂。”
小时候,我以为这个世界很美好。长大后,我发现这世界并不像我想象中那么美好,但我依然深爱着这个并不完美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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