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招拍挂出让方式,其实是三种方式,一种是招标出让方式,一种是拍卖出让方式,还有一种是挂牌出让方式。这三种出让方式有细微的差别,因他们都是在公开市场交易,且出让主体都是同一出让主体—自规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原为国土局),因此在房地产领域将这三种方式统称为“招拍挂出让方式”。
一般来说,在正式竞买前30个工作日,自规局就会将土地出让的信息在网上公布出来,包括《出让公告》、《竞买须知》等,如果土地配建安置房的,还会将安置房的《回购协议》也挂在网上。
在《出让公告》里,自规局一般会把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包括地块编号、地块位置、用地性质、土地面积等)和规划指标要求(包括容积率、建筑面积、建筑密度、绿地率)、出让年限、建议起拍(挂)价,以及竞买保证金公布出来。
在《竞买须知》里,自规局一般会把出让的具体要求,包括竞买平台(现场竞买平台或网上竞买平台)、竞买原则、禁止竞买人(一般为之前竞买土地,尚欠缴土地款的项目公司或其控股股东)、报价幅度、竞买需提交的资料等公布出来。
开发商拿到这些资料后,会第一时间进行测算。测算包括静态测算和动态测算,静态测算就是输入几个经济指标得出的一个利润指标的大概测算,这个测算一般投资人员都能完成,而动态测算则是一个更加复杂、细致的测算,需要财务、成本等人员进行协助才能完成。
经过测算项目土地开发可以达到集团的投资利润要求后,投资人员就会制作投资可行性分析报告(熟称“可研报告”),这个报告就是把测算所依据的城市区位、项目区位、土地市场(含前三年土地出让宗数、出让价格、土地位置、竞得者、预计未来一年土地出让宗数)以及商品房市场(含前三年城市各板块商品房成交量、成交价格、去化、存货、月均流量、趋势等等)的信息全部反应在一个PPT上,然后在投资决策会上进行汇报,以供公司决策者进行决策。
谨慎的房地产公司,在投资决策会召开前,集团会派遣集团投资、营销市场、客研人员到项目所在地去核实可行性分析报告中的数据的真实性。因为对于区域公司来说,为了投资数据好看(包括利润率、自有资金回报率等),更是为了拿到地,一般都会有动机去改变(可以说是伪造)可行性分析报告中的数据,特别是其中的商品房售价数据和成本数据,因为,只有把成本降低了,售价提高了,利润才能够上得去,至于最后商品房能不能卖这个价格,以及成本能不能控得住,以后再说。
区域公司这样做,其实是在损害股东的利益。正因如此,所以现在房地产公司强制要求高管进行跟投(这里暂且不表,以后会专门专节讲述),实现利益捆绑。
项目土地通过了投资决策会后,区域公司就开始报名、申请保证金审批流程,并将保证金在出让前一日打入到竞买须知提示的银行账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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