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恋,在大多数家长眼里,都带有贬义色彩,谈虎色变。今天,作为早恋当事人之一的我,要为其正名。它并非洪水猛兽,而似二月春风。
以下叙述均为真实案例,姓名称呼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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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飞,我高中时期的同班同学。他的故事要从高二那年讲起,在大家都不知情的情况下,不声不响的勾搭到班上一姑娘,茜茜。从那以后,课上课下俩人如胶似漆,不亦乐乎。小飞和茜茜的的脸上都比平常多了许多笑容,二月春风熏人醉。似乎全社会都在想,中学生嘛,学习才是主业,一切影响学习的活动都应该被叫停。早恋更是如此,难脱其咎。至于他俩的学习情况,自然是在各位家长想当然的意料之中,下滑了不少。
人生大关,高考,俩人都不算特别理想,也没在同一所大学,异地。听说,大一那会二还在一起。小飞大二那年,我和他偶遇在一家餐厅,陪在他边上的,是另一个姑娘,他们举止亲昵,浅笑嫣嫣。他独自过来和我寒暄几句,也主动告诉我这只是他的同学。我问到他和茜茜的情况,他悄悄地说:“分了,但你别告诉别人。”我心里有些惋惜,但并非特别诧异。莫约两年后,高中同学的一次聚会,小飞和茜茜双双赴宴,听说,他们俩仍一对鸳鸯,似乎中间从未有过分手。现如今,我不知他们是否还在一起,祝愿有情成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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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我初高中的一个铁哥们,依旧是我的同班同学。同样也是读高二那年,神速的被勾搭了。施暴方是个新转来的文科生,不同班,但和我们是老乡。事实上,对搭讪撩闲这种事来说,有个老乡的身份也足够了。这应该是宇的初恋,很青涩,在一起两个月了也没打过kiss。也许是成绩下滑加上老班告状,宇的父母知道他早恋的事儿后,气的真是吐血。本想痛斥宇一顿,结果电话打不通,进而找我。我反倒成为了被训对象,(因为当时的我也遇上了最爱的丫头,)也被扣上了带坏她的帽子。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在其父母强烈反对下,终究是说了再见。现在,也没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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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我和丫头的故事。2011年7月1日,我开始追求她;2012年1月30日,我们正式交往。算下来,我和她相知相守6年有余。她曾是我的同班同学,后来转班去了文科。我也是班上最不被看好的一个男生,至少在女生这边,似乎都持反对意见。当然包括老班和年级主任他们,不可能支持的。年级主任这茬最是让人印象深刻,在晚自习时分别找到我和丫头去操场散步劝说3小时,“你们以后一定不会在一起的,别傻了。”,着实爱岗敬业。感谢那些反对过我的老师,让我更加坚定要和丫头在一起。我们考上同一所大学,考上同一所研究生院校。心和心连在一起,深爱彼此!真想再找年级主任一次,奶回去。(此处手动滑稽)
-写在最后-
早恋,并没有那么可怕。那是我们在青春期自然而生的一种感情。并非年轻就不懂得去爱,这一份懵懂的情窦最是纯真。不抵制早恋,不沉迷爱情。当一份爱情如此真实的摆在面前时,为何要去拒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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