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刚上高一的侄子憋红了原本明媚的脸,问了我一句:你认为什么才是酷?
他之所以这么问我,是我确实无法欣赏他自以为很酷的蘑菇头发型。再配上他那花里胡哨不着四六的衣服,好好的一个花季少年愣是整成了一个滑稽少年,像是一个立体抽象行为艺术作品。
只是面对他的问题,我又突然语塞了。我意识到我的生活里已经好久没有出现过对什么感到很酷这样的情绪了。
静下心来想一想,如果时光倒回二十年,我跟我这个桀骜不驯的侄子并没有什么二致。只是那时候我没有像他这样的发型,取而代之的是古惑仔系列电影里陈浩南的长发至肩,因为穷,也没有花花绿绿的衣服,但我也同样认为很酷。
我也会认为身边有很多的朋友,哥们,兄弟,那样很酷。
高二时我开始和我这些朋友学会了喝酒,我认为那样很酷。
能够骑一辆崭新的摩托车,长发飘飘的驰骋在校园里,大街上,身后再驮一个同样长发飘飘的姑娘,我认为那样很酷。
再后来开始看一些文艺类的文字诸如安妮宝贝的《八月未央》,《彼岸花》,郭敬明的《一梦三四年》,四喜的《天人不寂寞》,我认为多愁善感和沉默很酷。
那时候听老狼叶蓓沈庆的校园民谣感叹青春如水,听窦唯张楚张勇黄家驹的摇滚就地爆炸,我认为很酷。
上大学的时候一个人省吃俭用,坐了四十多小时的火车硬座到异地的女朋友的学校,只为给她一个惊喜,我认为那样很酷。
不喝白水,只喝可乐,我认为很酷。
慢慢的身边越来越多的同学和朋友都有了手机,于是也多做了几份兼职,连续拼死累活干了一个月终于也买了一款诺基亚直板白屏手机。虽然用到的时候并不多,但一边在楼道里踱步一边接着电话的样子我认为很酷。
毕业的时候终于减掉了伴随我多年的长发,心里暗念着和过去二逼的青春岁月说再见,开始憧憬那些工作不累,工资不低,最好又管吃管住的一纸合同。我认为如果可以得到一份不错的工作,那样很酷。
城市的道路越来越窄,因为汽车越来越多。能够开一辆铮明瓦亮的轿车,副驾驶上做着心爱的姑娘,后备箱里装满回乡的五彩缤纷,我认为那样很酷。
手底下能有几个下属,以供随时可以人五人六的向他们颐指气使一番,我认为那样很酷。
再后来,那些喜欢过的书已经好多年再没翻起来,喜欢过的歌连旋律都有些消退了颜色,钟情过的姑娘也变成了更关心柴米油盐的人妻少妇,再也不喜欢喝可乐,日益臃肿的身材也只能被毛寸光头等发型来驾驭,以前那些曾经认为的酷也终于烟消云散了。
只是再回顾那些曾经期待过追求过拥有过的酷,除了偶尔淡淡的戏谑自己一句“我真特么智障”,更多的却是一种如嗅花香般的缅怀,即使很多不堪,却同样沁人心魄。
因为那些青春年少时的快乐与憧憬,全然是生命本真的体现,并无半点杂质,不应该有理由被嘲笑。
于是我也对侄子此时标榜的酷有了些许释然,但让我完全认同他这一代的审美,似乎又不可能,就像我现在认为的酷,他也一样无法理解一样。那些曾经在我和父母他们那一代横亘多年的代沟,终于也在我和下一代面前醒目的出现了。
我有一个朋友,创业阶段每天心力憔悴,但每次回到家门口的时候总会深呼吸一口气,换上一副轻松的面孔,扔下公文包,甚至还穿着衬衫系着领带就伏在地上为女儿当大马骑。那时他脸上浮起的微笑,我认为很酷。
生活里没有那么多的应酬和酒局,朋友也只剩下了两三知己,我认为很酷。
和爱人孩子一起旅行,能够抛却工作中所有的繁杂,用心去感受每一寸风景,我认为很酷。
时刻没有停止充实自己,探寻生命里更多的可能性,可以有勇气有资本对自己不喜欢的所有事物说不,我认为很酷。
对眼下商业大潮中的各种消费引导意识引导,不跟风不随大流,保有自己的见解和判断,坦然按照自己的节奏生活,我认为很酷。
曾经和一个将近七十岁的老大爷一起打球,他那生龙活虎般的健康体魄,我认为很酷。
原来生活里还有那么多让自己感到很酷的东西,只是多年来只顾奔跑却忘记了感受。
也终于发现,这些让自己感觉酷并感动的一切,早已脱离了物质形式上的吃喝穿戴。
也终于明白,生命里每一个阶段所感受到的酷并不相同,但相同的是对生活的热爱,所有认真对待生活的样子,真的都很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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