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文景搞促销活动,我一口气买了十几本书。其中有一本是刘若英的《我敢在你怀里孤独》。
我以为,这不过是一个明星自怨自艾、自我抒发的情绪合集和生活记录。冲着5元一本,买了。一个午后,读止庵的《惜别》,被第一章大段的古文引用吓到,想调节一下情绪,便翻开了这本书。
然后,我错了。
这是刘若英的独白及对白。
独白是说给自己的听的,梳理自己关于独处及相处的经验及体悟。真诚,动人,是对当下城市语境中某种燥热的降温。
对白是她与几个好友,五月天的石头、玛莎,陈绮贞,卢广仲、宋冬野,林奕华等人的对话。关于孤独,关于独处,关于两性,关于人。活在镁光灯下的人生,各具其色。因人有异,世界异常孤独,也异常斑斓。
2.
书的43页,刘若英引用了叔本华的一句话,“要么孤独,要么庸俗”。这个观点和“单身是最好的增值期”有某种契合。
单身意味着你不得不接受一个人的状态。也就是说,在这个时期,你不得不练习如何独处。
我老板年轻时漂泊北京,与女友分手后,被迫独处。若没有一瓶二锅头,在阴暗潮湿的地下室里他是睡不着的。醉瘫在床,是他的独处。经过二十年的洗练,他的独处方式变成了瑜伽、电影及素食。
国庆七天,我亦是独处。读了七本书,写了五篇文章,看了一部美剧《毒枭》。至于娱乐,玩一个回合制的 PRG游戏《大话蜀山》,玩了三天嫌它浪费时间就删了;看一部宁静和马景涛主演的电视剧《魔界之龙珠》,没看完,只在整理读书笔记时会看电视。我怀旧,爱看老视频和死人的书。
很大程度上,看一个人的独处方式,就能窥见他的个性与趣味。而趣味的高低,往往会折射出成就的大小。
老板昔日无钱无权,也没有可安身立命的工作,挣扎在生存线上体验着人情冷暖,所谓独处不过是怎么能杀死时间而不感痛苦。而今,名利双收,呼风唤雨,独处则显得健康高效,时间只够用来经营自己及电影作品,哪有空去消沉及不省人事。
君子慎独。我做不到。我的独处有相对的自律,但还不能彻底免俗。这是老板“知天命”后与我这个“有志于学”的青年之间境界的落差。
3.
我曾说过,我厌恶超过五个人的场合。人数一多,客套人情便多。对话及做事就显得低效甚至无用。任何一个酒桌都能看到类似情境。我更喜欢一对一,或是三五好友,小酌几杯,不劝不让,喝与否全随己心,更能推心置腹,更易直指人心。
我常奉劝同龄者,不要过分耽于社群而忘了精进自身。因为社群就意味着自我的部分牺牲。集体与个人,天生有某种对立。举例而言,基于饭局而暂时形成的社群,面对众人,谈论公共话题诸如美女、政治议题、共同回忆、饮食及身边某某,相对恰当。你若是谈论最新读的某部文学作品就会显得格格不入。毕竟,关心美女,老少皆宜;阅读经典,则更像私人品好,不宜众赏。
融入社群要折叠自己的部分个性,去做某种忤逆自身的迎合。而高效的人才,如创作者、产品经理、知识分子等都是“一个人”的时候,更容易生产内容。如叔本华所言:只有当一个人独处的时候,他才可以完全成为自己。
成为自己,才能成就你所渴望的一切。
4.
我以为,一个思想丰富、有着基本的审美情趣和个人爱好的人,是更乐于享受孤独的。
学会接受孤独,适应孤独,才能更好地接受别人,看到在一起的美好。
陈绮贞在书里说:“能够一个人生活得很好之后,你才知道该怎么跟别人生活在一起。”
玛莎说:“保有彼此独立的空间,是维持好关系的不二法门。”
刘若英在自序中说:“孤独感对我来说并不意味着痛苦,那只是一种自己跟自己相处的状态。”
社群的侵蚀,使人在必要的融合中丧失部分特性;孤独的必要,使人在一个人的状态下,更容易进入自我的扣问与思索:关于何为自己,关于如何生活,关于趣味与成长,关于生死。
叔本华说,每个社交聚会一旦变得人多势众,平庸就会把持统治的地位。这是社群与集体生活的主题、话题、要求互相融合所必然导致的结果。而越能感知自己,越容易接受独处及孤独的人,往往会异常警惕社群。
平庸才会去迁就别人。一个内心丰盈、思想丰富的人,从自身攫取的东西就已足够,不会寄望在他人身上获得什么。
要么孤独,要么,你就庸俗吧。
网友评论
原因是感觉群处不自在 除了自己没什么话能说了
安静的蔷薇,
迷人的风吹。
黄昏西边独自的醉,
等候你的美。
好奇你是谁,
欲问何时归?
可在寂静中,
无人理会……
谢谢关注😀
挪威的森林
不过是垃圾
百年孤独
2666
充实的一天过去,倒上一杯牛奶,独自坐在阳台上,或放空自己
请问哪位知道在作者本人没有删除或转为私密状态下成为这样这是什么意思?
非常感谢
想要逃,整个晚上没说一句话,显得我与环境格格不入。我一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在超过五个人的场合就异常沉默。现在我可能知道了,我选择孤独,丢掉庸俗。我喜欢一个人独处,书,吉他,LOL都是我的朋友,现在我要享受这份孤独,这使我更加愉快。谢谢笔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