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刚刚看了一篇文章,大概意思是公爹癌症晚期了,家人就是倾家荡产也要治。丈夫和她商量把婚房卖了治病。公公婆婆都同意。而她不同意,因为房子的首付是娘家人也出了一半。再说了,生了俩孩子,婆婆都不帮忙带,只好她辞职在家一人带孩子,靠丈夫一个人微薄的收入支撑着还房贷和日常开支。
丈夫说她不孝,说公爹待他们很好,再说从情感上也过不去,所以偷偷的在中介上卖了。
女人很生气。
看着众多简友的评论,也是各有各的道理。
从法律上说呢,俩人的婚房,尤其是女方娘家出了一半的首付,卖房必须征得女人的同意才能卖。
从情理上说,公爹的病必须得治,砸锅卖铁也得治,不然自己过不了自己良心的坎,别人也会笑话不孝。
还有的说,我要是她公爹,自己就该吃吃该喝喝,放宽心态,正视疾病。因为是绝症,自愿放弃治疗。不给本来就清贫的家庭添困难。
各有各的道理。似乎都说得通,似乎都没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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