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笔吏还真是不可小瞧
刀笔吏一词要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更详细一点则要追溯到青铜时代的一种器物——“削”。
古人用简牍时,如有错讹,即以刀削之,故古时的读书人及政客常常随身带着刀和笔,以便随时修改错误。
因刀笔并用,历代的文职官员也就被称作“刀笔吏”。
自宋元后,人们又往往特将讼师幕僚称作“刀笔吏”,顾名思义就是谓其深谙法律之规则,文笔犀利,用笔如刀。“刀笔吏”如刀之笔的操纵,往往使许多案件乾坤陡转,或无中生有,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刀笔吏,本是文吏。因为他们的工作很要害,他们的结论往往定人有罪或无罪,生或死,故有《刀笔》吏之说。
意指那些专以靠耍笔杆子,抠字眼为生的政府公务员。不过本人认为这些所谓“刀笔吏”,其能量还真不容小瞧呢!可别小看他们,这笔杆子怎么耍才到位,这字眼怎么抠才合适,只有久经沙场,经验丰富的刀笔吏才能掌握。你官做得再大,如何写述职报告,工作总结等,还是要请教这些不起眼的刀笔吏们。在他们的生花妙笔下,坏事能变为好事,大事能化成小事。
那有人要说了,那不就是古代的律师吗?
刀笔吏与现在的律师是二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前者是国家公职人员,后者是民间人士。古代刀笔吏们的主要工作职责和范围是为政府起草相关的文件,包括对案件的卷宗的描述。当然,借机为自己捞点外快;而现在的律师在形式上是无权参与政府各职能部门对案件的审理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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