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缘君人
刚看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感触颇深。这本书背景是从新中国成立初期一直到改革开放,这是一个时代的见证。
一开始,许三观随着两位朋友去卖血,他是因为好奇。好友还告诉他,卖血前要多喝水,喝八大碗!卖血后还要吃炒猪肝和黄酒。并因为卖血一次挣35块钱,娶了许玉兰为妻,且许玉兰为他生下了三个孩子,分别取名“许一乐”,“许二乐”和“许三乐”。
后来,他们发现,许一乐的生父不一定是许三观,很可能是许玉兰前男友。
许三观觉得自己做了乌龟九年很亏,做了许多荒谬的事,让人觉得哭笑不得。
这时候,正是“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兴起,家庭陷入了经济危机、粮食危机。
为了改善伙食,许三观又去卖血了。
但是,有了钱以后,竟因为许一乐身世,只是带了妻子和二、三儿子去了当地最高的胜利饭店吃了面条,只给许一乐吃红薯。
许一乐气不过,更是离家出走。可是,九十岁的小孩子,出走很难成功。在全家人的担心下,许三观找到了他,但没有回家。许一乐懂了:“爹,你要带我去胜利饭店吃面条?”
后来,许三观又卖血,但却是与女同事上了床,为了给她买东西。
可贵的是,他承认了错误,并深深爱着许玉兰。
直到文化大革命,余华借许三观的口,说出了文革的含义:“看不惯谁,就贴一张大字报出去,大家一起批斗他!”
可惜的是,许玉兰被人诬陷是妓女,反而遭到了批斗。这些毛主席的拥护者的荒谬行为,这里也不多做描述。
姥爷是过来人,我曾听他讲过这段年岁的事。姥爷说:“这个时代,就是所有人都害怕的年代,什么都不敢说,就怕被批斗、被孤立。”
毛主席说,青年要下乡插队,家中只留一个孩子。于是许三乐留下,在城里打工。而许一乐和许二乐下乡插队。
期间,许二乐的队长来过许三观家,为了讨好队长,让许二乐尽早回城,许三观狠下心卖了两次血来买酒菜招待队长!要知道,卖一次血一般要休息三个月啊!为了二儿子的前途,他豁出去了。
同时,许一乐患了肝炎,需要送往上海急救。
许三观四处借钱,把许玉兰和许一乐送到了上海。可是,钱不够。
他又去卖血。
可当地李血头不敢再让他卖血了,万一他卖血死了,可要算到他头上。
于是,许三观自己去上海,一路边卖血,边赶路。他结识了来顺和来喜,并推荐他们去卖血,再告诉他们卖血的事项,正是当年好友们告诫他的。
难道,这是一种轮回吗?一种悲剧的轮回,世道的轮回?
他的好友呢?早已因卖血而死了。许三观本人也差点死掉,还是输了血才挽回一条命。但也因此,辛苦赚的钱花出了三分之二。
不过,在来顺和来喜的帮助下,他终于到了上海,将儿子治好。
这年,他将近五十岁。
在许三观六十多岁时候,邓小平上台,实行改革开放,日子渐渐好起来了。三个儿子都在城里找了工作,娶妻生子。
许三观走在街上,路过胜利饭店,回忆起曾经卖血,竟突然想吃炒猪肝,喝黄酒。
他又去卖血。
可是,谁会买老头子的血?他老了。新的血头将他赶走。
他无助地哭了,像个孩子。他疯了一样边哭边走在街上。他哭,因为没人要他的血,他老了。他害怕曾经的苦日子再来,他无法用卖血来渡过难关。他一直想着他的家庭。
这事情传到家人耳里,妻儿纷纷找他。
不料,三个儿子都觉得他丢人,只有许玉兰心疼地带他去吃炒猪肝,喝黄酒。
他说:“这是我这段时间吃得最香的一顿饭了。”
还好,苦尽甘来,他们家有钱了,不需要卖血。更有一个爱他的女人。
最令我动容的,一是许三观背着离家出走的许一乐去吃面条;二是许三观讨好许二乐队长不仅卖血还被迫陪酒;三是为了治疗一乐的病,不怕死地卖血,甚至十天内卖出八碗血;四是他说他想吃炒猪肝,喝黄酒。
他是一个平凡的人,但却是一个伟大的父亲,一个坚毅的男人。
而他的三个儿子,觉得他丢人,这又何尝不是现如今的一种现状呢?
这个一生为家不惜卖血的男人,活着一世又得到了什么呢?
与其说是许三观卖血,不如说是这个时代在逼着想要活下去的人走绝路。
时代的血,如此残酷!
余华用简炼的语言、荒诞的笔法,写出了一部悲欢交织的作品,受到世界文坛的高度赞扬。
一本书,一个时代。想要去了解这种悲惨与感动的朋友,可以去看一看这本小说,想一想,如今的时代,血又代表着什么?
卖血的生活就是时代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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