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之本质
愚痴无闻凡夫,于色见是我,若见我者,是名为行。
(五七)
行,造作义;色是十二入处。由十二入处为起点展开了色,受想行识,在杂阿含中,行指执取于色,受想行识的造作,这种造作是对色,受想行识产生“我”见而产生的,对色,受想行识产生“我见”是产生苦的根本原因。
在杂阿含经中,缘起法中的行是指能产生苦的造作,这界定了行的范围,并不是所有行为、思想都会产生苦,只能能产生苦的行为、思想才是佛法所指的行。在杂阿含经中,可以注意到佛陀及其弟子日常不仅仅是修行,还有弘法,辩论的活动。有些人认为行是指一切行为,这个观点是不对的,因为如果行是指一切行为,那么就无法解释佛陀及其弟子的活动,佛陀是灭除身见的圣者,他日常生活中的行为是复杂的,但是没有人由此质疑佛陀的解脱不是彻底的。佛法不是让修行者无所作为,甚至毫无行为,而是要求学佛者在任何作为时不染着,不产生能导致苦的我见。
学佛者区分清日常行为与佛法所指行之间的区别是极为重要的,这关系到修行者在日常生活中的示现,一个好的示现不仅对学佛者自身有益,而且也有利于他人增加对佛法的认可,进而能促进佛法的传播。
2 三种行
缘无明行者,云何为行?行有三种,身行、口行、意行。
(二九八)
按“我”的展示层面分为三种:
身行:身体的造作;
口行:语言的造作;
意行:心的造作。
行,“我”的造作,行是与苦相关的,在缘起法中,行是由无明产生的,无明产生的行必定是苦的,因此,无明缘行中的行分类是按苦的表现形式分类的,苦是从身、口、意三方面展现的。与此相对,在明之下,产生身口意的行为是不苦的。
将缘起法中行定义为与苦相关的身口意的造作,而不是所有的身口意的行为,这是必要的,唯有这样,才能对已经行灭的圣者仍然有世间的活动进行解释。
区分佛法中所指行与日常生活中所指行,这对于学佛者来说,有很重要的意义。正确区分这两者的不同,不仅是佛法内在的要求,也是指导学佛者在世间进行有效活动需要。经过正确的佛法修习之后,学佛者的的身语意与世人并无不同,唯一不同的是,他们所有的身语意都是在“明”之下产生的。汉传佛教有言:得道之前,挑水砍柴;得道之后,挑水砍柴。
3 行之产生
3.1 缘无明行
缘无明行。
(二九八)
行是因为无明而产生的。无明本身并不产生行,是指在无明的状态下才能产生行。
3.2 缘爱行
彼行何因、何集、何生、何转?无明触生爱,缘爱起彼行。
(五七)
此处经文指出行的原因,是因为对触无明,不能如实知六入处之触,由触产生爱,由爱产生种种导致苦的造作。
在无明的状态下,六入处触时,产生爱,这个爱是行产生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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