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会儿,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他是孔乙己:一个死要面子、穷困潦倒、无生存能力的“读书人”。
孔乙己是咸亨酒店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大约孔乙己觉得毕竟自己是读书人,总好过那些短衣帮吧,所以他不穿短衣,却穿破烂的长衫。
虽穿长衫,却无奈铜板不给力,不能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只能与短衣帮一处靠柜外站着喝,受尽短衣帮嘲讽。
虽读过书却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终于因偷东西被打折了腿,然后悄无声息的死了。
想起黄景仁的《杂感》:十有九人堪白眼,百无一用是书生。
究竟是社会的悲哀,还是人个体的悲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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