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在高中入学第一天的晚自习上看见他的。那个时候,她,15岁。十年后,回想起来,才发现原来那就是人们口中的一见钟情。
我听着,她给我讲她的故事。第一次和他说话;成为同桌之后的趣事;然后因为流言蜚语的尴尬;再后来为了高考一起努力;大学时的心心念念;再到现在的渐行渐远。
忘记你这件事,我已经不记得了。她说:关于他的这一页,已经翻篇了,毕竟都十年了,对吧?
我没有回答。因为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她是个独立的女生。她有朋友,可也总是独来独往。她经常一个人吃饭;也一个人逛过超市;一个人去买过衣服;也单独去看过电影。她说,那些“孤独名单”上的事情她几乎一大半都做过。
她说,其实,一个人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她没有觉得孤独。一个人吃饭是因为跟朋友的时间点对不上,与其一个等一个地浪费时间,还不如各自去吃饭,这又不是什么大事。一个人逛超市、买衣服,也是一样的原因。至于,一个人去看电影,她说,那天,她就是想一个人去看一场电影,就像周末的午后,一个人坐在咖啡厅看书一样,没有什么不同。她没有觉得孤独,她不理解那些所谓的“孤独名单”到底是以什么为根据列出来的。
她说,在地铁上偶然听到一首悲伤的歌时,会想起他,然后,她看看左右拥挤的人群,对自己说:原来这才叫孤独。
忘记你这件事,我已经不记得了。她说,15岁的她,不自信。再自信的女生,在面对自己喜欢的人时,勇气都会大打折扣。更何况她这样一个勇气本来就不足的人呢。
那个时候,包括之后的好多年,她一直觉得,如果自己勇敢一点,结果可能会不一样。可是,后来,她告诉我,她也是在很多年后才明白,这件事情,跟勇气没有关系。她,从来,就不是他爱情世界中的一员。
她说,承认这件事情原来没有想象中那么难。
忘记你这件事,我已经不记得了。她说,现在的他,对于她来说,是一个特别的朋友。如果他需要她,她还是会不遗余力。
她是个心态很好的女生。她爱多想,可她也想的开。
她其实挺感谢他的,在那个年少无知的时候,给了她一段快乐的记忆;在彼此成熟以后,又让她有时光可以怀念,有故事可以回味。如果没有他,她也不会是现在的模样。
她从来没有对他说过这些话。她说,喜欢他这件事情,是她自己的决定。毕竟,爱而不得,也不是他的错。如果告诉他这些话,他一定对她怀有一份愧疚。她最不想从他那里得到的,就是愧疚。
她说,以后可能不会主动联系他了。不见,才能不念。再长的思念,也抵不过时光的搁浅。就让它卡在时间河流的哪个石头缝中吧。呆着就好。
忘记你这件事,我已经不记得了。人啊,永远不要太高估自己抵制诱惑的能力。你意志力再强,也抵不过诱惑它一而再再而三的攻击。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让自己不要身处充满诱惑的环境。她说。
所以,她不再主动联系。其实,有的时候,也很想念。只有一次,想他想的想哭。她说,只有这一次,还好。
忘记你这件事,我已经不记得了。她毫无波澜地说着自己的故事,嘴角偶尔浮现出一抹连她自己都未曾察觉的笑容。
当一个人能微笑着讲述过去的心酸时,这心酸就成了勇气;当一个人能说出那个名字时,这个名字就成了回忆;当心里的秘密可以分享的时候,这个秘密就已经被留在了时光里。
所以,那个人,不一定非要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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