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笔记03

作者: 邓瞪蹬噔 | 来源:发表于2018-12-17 22:28 被阅读2次

    【系维着个人的道德】

    “团体格局”有一个“实在”的团体,超越于个人之上,就像“神”与“子民”、“国家”与“公民”的关系。因此,在基督教中,基督是否认了父母了存在,来确保基督身份的“无私”,如此才能保证其庇佑的子民人人平等,每个人与基督的关系(即与团体的关系)也是平等的。因此团体格局的道德体系有一套权利和义务的体系来约束,于是产生了宪法。

    但是在“差序格局”的社会,社会关系是从“己”出发的一层层私人联系,它的道德体系中(中国的伦常),讲究的是孝、悌、忠、信、礼、义、廉等,都是维系着私人关系,私人关系不同,亲疏不同,就会拿出不同的道德标准来衡量。

    【家族】

    家庭是以亲子为结构、抚育为功能的社群。在西方“团体”格局下,家庭与家庭之间有着明确的界限,夫妇是主轴、子女是配轴,子女成年就离开家庭,经济、政治、宗教等功能由其他团体负责,家庭并不具备这几个功能。因此在西方家庭中,夫妇之间的关系主要是感情维系。

    但在乡土中国,家庭没有严格的团体界限,是纵向的靠父系家长制、差序向外扩大,形成“氏族”。“氏族”是一个事业组织,承担了政治、经济和宗教等功能,而且主轴是父系一脉,夫妇关系反而成为配轴。因此在乡土社会,夫妇关系主要是靠共同完成事业关系来维系,比如男耕女织、男外女内,而不是靠情感来维系。因此夫妇关系不亲密,包括子女也有伦理道德。这正是因为事业组织讲究效率和纪律,排斥情感,所以我们常常看到的而是男人和女人在家各干各的职责工作,娱乐生活也是男人和男人玩,女人和女人玩,孩子和孩子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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