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冷兔
《月亮与六便士》“这个作者在唠唠叨叨讲些什么?”翻开前几页我都分不清是序还是正文。毛姆不过是在讲他的所见所闻,这到底是不是小说,哪个是主人公。看完整本书发现,原来是这种写法。毛姆在讲一个故事,故事里偶尔有他,有时候又没有他,毕竟这个故事真实存在又道听途说。
我一度以为斯特里克兰夫人是作者要重点挖掘的对象,没想到整个剧的大BOSS是它丈夫--斯特里克兰。过了十几年的舒适生活,离开家庭,去画画,一心只想画画。他真是一个十足的疯子。很多时候他不是没有感情,是把两性之间这点仅剩的欲望和爱情看得过于透彻。
我一度认为他自带X射线或某些高科技的东西,能俯瞰大地,直视每个人的灵魂。不然用正常人类的逻辑,是解释不清楚这些事情的。
书的最后提到,主人公的原型是著名画家高更。比起斯特里克兰,我更喜欢法国印象派画家高更。高更是家里实在过不下去,为了节省开支,才带着自己的孩子回到妻子的娘家,后来又因为和妻子娘家人不和,自己来到巴黎,开始了穷人画家生涯。原型是有个有血有肉的人物,是生活把他推到这一步的,我觉得他的心里是真真切切地爱着这人间的世俗,爱着他的家,牵肠挂肚和远大理想并不矛盾。
相反,斯特里克兰抛弃现在一切舒适的现实和感情,不顾一切去画画,甚至后来他讨厌一切舒适的东西,文中多次写到他到别人家,从不坐舒适的椅子,他喜欢坐硬椅子。他瘦骨嶙峋,一天可以只吃点面包和牛奶。无论环境怎么样或者自己的肉体怎样,从来不说一句抱怨的话。
高更在我看来,这要是在现实生活中,他恐怕活不过半年。要不是当时斯特洛夫这个糊涂的富有同情心的画家发现了他发高烧并对他悉心照料,早就狗带了。好吧,我承认这是毛姆编造的,深究他死不死没什么意义。毕竟,毛姆要表达的可是让我们感受到那种直视灵魂的美感,我是这么觉得的。要是把书里的主人公写得和原型太像或者没什么异乎常人的特质,可能我这种凡人看完后也不会感到不安。
高更作品《你何时嫁人》我只是想写一下我看完后的感受而已的,突然想到原型才来了这么一大段。说真的,我这个有血有肉的小仙女还是更喜欢原型高更。接下来,我结合一下自己的生活,浅谈爱情/理想/同情。
爱情-无尽的世俗和欢乐
我不知道毛姆经历了几段刻骨铭心的恋爱,他对于爱情的描写,大部分我是感同身受。
我不想对书中的每段爱情都作出分析,我只想说说我感受到的。主人公曾谈论过爱情,他说:“爱情要占据一个人莫大的精力,他要一个人利用自己的生活专门去做一个爱人”斯特里克兰,不想要爱情,他觉得爱情是个累赘,他只想画画。实际上他什么都不行要,只想要通过艺术把自己要表达的表达出来。
爱情的确会耗费一个人巨大的精力,一旦你迷恋了,陷进去了,心跳加速,大脑迟钝,胡言乱语是常有的事情。大半夜不睡觉,身体的躁动和灵魂的巨大满足,伴随着美梦和噩梦,把生活过得一塌糊涂,可能这就叫被幸福冲昏了头脑吧。半夜醒来是他,早上六点的太阳是他,眼前是他,余生是他。后来你把生活搭进去了,后来有无数种可能性,掉进了爱情,我们就掉进了无限的世俗中。
或许有一天你猛然发现,这不是你要的生活,你思考了两三天,想抛弃生活追求所谓的理想,后来你也只能灰溜溜又再次掉进无限的世俗中,我想这就是我们之所以成为凡人而不是艺术家的原因。这就是小说和现实之间的距离。
理想---意识的完整
人不是东西,但认真起来也就是个东西而已。人类是不是在解决了温饱问题后,才冒出一堆理想的词汇。到现在我还是不相信有肉体不在,但还能继续追求理想这种鬼话。
一个人放在宇宙中有多渺小?可能就如一只蚂蚁,这只蚂蚁如果为了追求艺术,不爱惜自己的生命不爱惜自己的肉体,且不说自然灾害有灭绝族群的危险,饿死病死老死这是常有的事。可能他未开始追求就死了,那么谈何意识谈何追求。
我知道当我们真正热爱一件事或一个人的时候,真的会忽略很多东西,我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这样,很痛苦,什么都不想做,只想把这种感觉表现出来。所以,我知道,我知道作者为什么要对原型进行这样的改造,可能他经历过,他只是竭力想把这种感觉表现出来,他是对的。但在这世俗中追求理想的话,请一定要爱你的肉体,不用细心呵护,但一定要把你给灵魂的东西分一点东西给他吃,毕竟我们真的是个凡人。
同情---尽量隐藏起来
“同情体贴是一种很难得得本领,但是却常常被那些知道自己有这种本领得人滥用了。”我不记得这句话是这本书里的谁说的了。亲身经历,血泪的教训,这句话说得真的很对。特别是对涉世未深的我来说。斯特洛夫是个老好人,斯特里克兰看透了他的同情。他对他的同情不屑一顾甚至觉得可恶,他向斯特洛夫借钱,斯特罗夫知道他不会还,却也还是借给他。这个还不算什么,斯特洛夫用自己的爱和所谓的宽容大度娶了已经怀孕的布兰奇,并对她百依百顺/悉心照料。我不知道斯特洛夫是真的看不清,还是乐于沉浸其中的糊涂,在我看来,被人看穿,并被人利用真的挺傻的。
自带“傻”气质的人,别人从身边经过,就能嗅出来。我曾经就是这样的傻子。一个人来深谋生,被骗了两次钱,一次是一个称从香港来的商人,一次是被买香蕉的阿姨卷了几十块钱。这两件事相隔没几天,那段时间我的脸上肯定写着傻子两个字。
“有那么一刻钟看见了生活的漩涡,对斯特里克兰心生敬畏。毛姆真是个不同寻常的作家,连灵魂的旮旯/冷面的假笑,都被他拿出来,展现在赤裸裸的人间”
看完本书后的第一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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