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的威利来到陌生的英国和性情寡淡的叔叔婶婶一起生活。这段童年经历,给了他彻头彻尾的凄凉感,即便到了晚年,回忆起来仍令他浑身颤栗。不过,这段痛苦的记忆为《人生的枷锁》提供了灵感和丰富的素材,成就了那本伟大的自传体小说。
《人生的枷锁》1915年出版时,已经四十多岁的毛姆发现终于可以放下一直折磨着他的这段童年不幸了。书中主人公菲利普的童年生活,大多是毛姆真实童年的复现,尤其牧师叔叔和婶婶,可以说就是完全的原型人物了。
毛姆在牧师家里时,敏感自闭,与书为伴,书籍就是他的庇护所。在学校里(去英国9个月之后),他是大家嘲笑的对象:没父母,没朋友,不懂规矩和俚语,从来没打过板球(英国国球),没踢过足球,英语也说得有法国口音且不够流利,还口吃。这一切都使得毛姆更加习惯了孤独,他经常被邻居们看到一个人独来独往。
但是,毛姆学习优秀,他聪明机智,记忆力强,获得过音乐、神学、历史和法语课的奖励。另外,他有高度发达的视觉感官,一生对绘画抱有浓厚的兴趣(所以,毛姆的作品里有很多画家人物,不止在《月亮与六便士》里。当然这也和他后来跟很多画家朋友交往有关)。
这时候有两件开心的事:毛姆真心喜欢上了婶婶;他拥有了当时年轻人为之非常疯狂的自行车(这件事,大家在《人生的枷锁》和《寻欢作乐》里都能看到)。已经15岁的毛姆,虽然个子不高,但已然是漂亮的男孩,浓密黑发,棕色眼睛,苍白肤色,且精心打扮:身穿优雅的白色法兰绒裤,蓝色上衣,戴黑白相间的硬草帽。
毛姆就读在著名的坎特伯雷国王学校,这里出过几位著名的校友,狄更斯还让大卫·科波菲尔在此就读。这个寄宿学校是一色的男生。就是从这时起,毛姆有了同性的性取向,因为周围人都如此,他也不能独善其身。
但是,毛姆因患胸膜炎而休学了一段时间后,再回到学校,一切已经很不适应。原本打算像哥哥们一样读剑桥大学的他,开始厌学,最终放弃了去剑桥的机会,在那个学期末永远离开了坎特伯雷国王学校。(毛姆去世后,其骨灰被安葬于这个学校的毛姆图书馆内。这是七十五年后的事了。)
毛姆和大哥三哥 毛姆二哥毛姆有三个哥哥,他后面有个弟弟,只几天就夭折了,所以毛姆在家是老小。
妈妈还在世时,毛姆的哥哥们就去了英国读书,毛姆和哥哥们也几乎没有通信来往。后来他们也从来不来仅相距20英里的牧师住处来看望毛姆。他们其实压根没有体会到毛姆的可怜处境,虽然二哥弗雷迪也被寄养在另一个亲戚家,但是他的境遇远比毛姆好很多。
哥哥们后来都是子承父业,从事律师行业。大哥查理作为自家律师事务所的初级合伙人,在巴黎工作了五年,后来在“塞维尔和毛姆事务所”(Sewell and Maugham)上班,认识了当时在音乐学院读书的妻子。婚后,他们回到巴黎,过上了毛姆父母当年的生活。
毛姆后来见面最多的二哥弗雷迪,留在伦敦加入了林肯律师学院。大家都叫他F.H.,英俊、健壮,面色阴沉,冰冷的缄默有效地掩盖了他的敏感和脆弱。他与高等法院法官之女成婚后,成为上诉法院的常任法官,晚年被册封为“毛姆男爵”。
三哥哈利同样身为法官,但不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他对法律没兴趣。他真正的志向,和毛姆一样,是想当一名作家。他和毛姆有很多共同点: 性情温和、善良,喜欢艺术,头脑敏锐,害羞、内心缺少安全感; 他们在性方面都不墨守成规。虽然如此,两人从未走近过(毛姆和他的哥哥们从未建立起牢固的兄弟情谊)。哈利曾经移居意大利,但是从意大利回到英国后,过着孤独的生活,慢慢陷入了慢性抑郁而自杀。
实际上,毛姆兄弟四个都有抑郁症: 老大查理在家人眼中“面色苍白、表情严肃......忧郁,是个非常悲伤的男人”。老二F.H.在他的记事簿上经常用“情绪低沉......非常伤心”来定义自己的精神状态。毛姆从小就不快乐,长大后更是陷入深深的忧郁, “极度悲观”,他这样形容自己。
毛姆和F.H.后来经常为噩梦所扰。毛姆的一个侄女这样评论说:“这两个人看戏、读小说的时候很容易落泪......但生活中遇到悲惨的事却从来不哭。也许他们尽量让自己与令人无法忍受的悲伤隔绝开来,有时候显得特别冰冷,因此冷却甚至毁掉了人际关系。”
有口吃毛病的毛姆无缘律师行业,离开国王学校后,他去德国海德堡学了一年语言。这段时间,接触了话剧,从此对舞台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经常草拟情节,写对话,学习写作技巧,这便是他后来成为剧作家的源头所在。
从海德堡回来后,曾有一段时间在会计事务所试用,但因无法忍受这种工作的无聊,几周后便离开了。随着婶婶的去世,牧师家的生活更加沉闷无趣,毛姆想尽快逃离现状,于是奋斗了几星期,考上了圣托马斯医学院,18岁的毛姆成为了一名医学生。之后5年,他一直在这里度过,并且发现了自己擅长使用手术刀,还因为一位老师的话而茅塞顿开,接受自己的性取向只是轻微的失常而已。
学医期间,他下决心以写作为生。他非常自律,阅读量惊人,读英、法、德、俄、意等各种语言的书,经常将故事大纲、情节对话、和自己的观察与思考写满一张张纸。所以,当五年后从医学院毕业时,毛姆便一天医生也没做,直接弃医从文,开始了他艰难的作家之路。
与大教堂相伴千年的学校附文:坎特伯雷国王学院
King`s School,Canterbury(国王坎特伯雷学校)是一所英国很优秀的学校。这所学校一直被认为是英格兰最古老的学校,根据A-level“A级生”比例排名,他的排名一直在前40。它座落在坎特伯雷大教堂区域和圣奥斯丁修道院。它是世界遗产之一,并从西元前597年天主教由圣奥斯丁带入英格兰之时就是教育的圣地。 坎特伯雷大教堂是英国国教会的主教堂,这所学校就是教堂建筑的一部分。13%的学生毕业后可以进入牛津剑桥深造。
老照片|看图说话3:毛姆一生唯一爱过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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