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老师讲的第三节写作课,主要讲叙述。
在讲课前,卓老师延伸了上一次课的一些内容。
什么是故事?
故事的“故”是什么意思?
“故”的大意是指所有的写作都是过去的,回忆性质的。
作家曹文轩说:写作是一种回忆,但是一种能够被记忆的,只能是个人记忆。
卓老师认为,写作也就是个人经验的表达。
故事的“事”是什么意思?
“事”也就是事件,什么是事件?
事件的核心本质是叙述。
福斯特认为:故事是按照时间顺序来叙述事件的。情节同样要叙述事件,只不过特别强调因果关系罢了。
什么是叙述?
叙述是指事物的变化、经过,以及事物本身在时间上的流动,也就是说叙述是让故事流动起来。
总的来说,所有能让事件往前发展的都属于叙述。
例子:
①我们那地方,过去极少有产科医生,一般人家生孩子,都是请老娘。什么人家请哪位老娘,差不多都是固定的。(非叙述)
②陈小手常常骑着白马赶到各处去接生,大家就把白马和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称之为“白马陈小手”。(非叙述)
③陈小手进了天王庙。团长正在产房外面不停地“走柳”,见了陈小手,说“大人、孩子,都给我保住”。(叙述)
总结:写故事,要抓住叙述,要从情节、动作、时间和节奏去把握。
作为作者,我们可以写自己独特的经验或经历,也可以是他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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