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微博看到一篇文章。
《有趣的姑娘都单身》作者,陈大力。
看完以后觉得自己顿时找到了单身的理由,是吧,因为我也是那种需要一个蓬荜生辉的灵魂的姑娘啊。
也不是,我没那么好。其实我只是个蜗居在北方小城镇里为一日三餐纠结的女屌丝,读几本微博排行榜的书,玩玩电台写写文章,做一份没有什么前途的工作。
越来越多的人会问你为什么单身。是啊,为什么单身?
你总以为其实还是好的人我记得上大学的时候我一见钟情了一位男生,心心念念的。可是还没来得及表白。有天晚上去操场,看到他跑步,一圈过来以后停在一个短发妹子跟前很温柔的吻她的额头。
我想或许有一天,我也会站在操场的一角怀里抱着我意中人的外套,阳光明媚或者星光灿烂,他缓缓的朝着我的方向跑过来,然后吻我的额头。
可是直到毕业,都没有。
大二那年冬天,有个晚上雨下得特别大,我跟寝室的姑娘去食堂。吃完饭以后她打伞去学校超市买东西,我在食堂门口等她。那天我穿了件粉红色的长毛衣,里面是酒红色的长线衫,棕色的靴子。
有个男生走过来跟我说:“你住哪栋啊,我送你回去。”
我说:“好啊。”
他个子很高,撑那种长柄黑伞,虽然刮很大的风可是我没有淋湿。
走到宿舍楼下我问他:“你叫什么名字,有机会请你吃饭啊。”
他说,我叫雷锋。
奇怪那天我好像一点没觉得冷,站在冷风里等舍友回来,望着他的背影走进路灯的阴影里,忽明忽暗,一会拐进前面那栋楼,然后什么也看不见。
没错,那个男生就是我喜欢的那个男生。我以为是上天给了我机会,于是疯狂的找人问他的联系方式电话和各种信息。
加为好友的第一句话是你好,你还记得我嘛,万分欣喜。特地发了穿那件衣服的全身照。
对方淡定的发来一个问号。
我说,下雨天,粉红色的毛衣,二食堂。
他说,你厉害啊,怎么找到我QQ的?
后面再说什么已经记不清了。我只记得后来我特别喜欢穿我粉红色的毛衣外套。会不会有一天他突然记起我的样子,在校园里遇见想跟我打招呼,或者有更美好的可能。
可这一切都没有发生,有的只是他空间每次换女朋友发的合照,和恋爱的美好。
旧毛衣再喜欢也不能每个秋天都穿起来,前段时间回家看到那件毛衣,犹豫着要不要再穿穿,我妈说:旧了,买新的吧!
就像我们永远觉得初恋美好,是因为那个时候纯粹的互相喜欢。当爱情有了更多的附加值,相爱变成最次的一条要求的时候,就会有人越来越恐惧爱情,比如我!
爱皮囊,金钱,灵魂!就会爱一个人!
两个人在一起不是永无止境的计较你到底爱不对方,相爱是彼此遇见对方是生命里的锦上添花。
来啊,互相嫌弃啊!我总能遇见跟我一样的货色。
换工作时遇见一个姑娘,放肆!对,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给她的形容词。你以为的那些改变了的天性其实只是被压抑,当有那么一个人,跟你臭味相投时。就像是洪荒之力找到了出口,正能量从体内源源不断的溢出来。
两个人在一起的每一分钟都在无止境的斗嘴,说不完的话还有粗鲁的脏话。是吧,我知道没有人喜欢说脏话的女孩子,所以我俩都是单身狗。
陌生的环境和满世界的陌生人,这样的相遇又何尝不是上天的恩赐啊!
很开心,在这样的时刻遇见这样一个你。
其实生活是个大骗子那天在朋友圈发照片,其实也是我跟她两个人恶作剧。
晚上有人发来微信:
“你没有男朋友是吗?”
“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我学过厨师,我以后会做饭给你吃。”
谢谢。老实说,这是我听到过最直白真诚的告白,可是总觉得到了这个年纪感动这件事情会显得有点多余且矫情。我必须成熟冷静,不能被情绪左右。虽然很多时候我依旧情绪化。
活着变成了一件越发枯燥的事情,要去按照一个模子活成这个世界想要的样子。我已经等不及再长大一点了,虽然离死又近了一步。
小的时候,奶奶总念叨:你啥时候长大啊,你长大了,奶奶就享福了。
事实却是已经毕业了的我,连养活自己都是件困难的事情。我需要一边认识这个社会,一边认清自己。过得狼狈像条遭人驱逐讨厌的流浪狗。
我只能一边埋怨还要一个劲的往前走,因为前人说过:车到山前必有路。
翻越了很多大山以后就有宫殿和王子吧!
我前男友出轨的时候我还是相信爱情的,可他安然投入下一段爱情,而我这一两年也没过好自己的生活。
在这个宣扬个性的时代,女性很容易只看见表面的张扬,却迷失了自己。
所以,我守着一面长年坚毅不倒的相信真爱的旗帜等什么命中注定,不如来个烂人吧,谈一场能在卑贱尘土里开出花儿的恋爱吧!
别管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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