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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点二十九分的普快列车 Day 1 凌晨某时 追赶清晨的末班

七点二十九分的普快列车 Day 1 凌晨某时 追赶清晨的末班

作者: 星期五的方达 | 来源:发表于2016-07-31 22:37 被阅读49次

    我醒了。

    厚重的窗帘把窗子挡的严严实实,没有一丝光线透进房间。床头的台灯柔柔的亮着,光沿着灯罩以漏斗的形状棱角分明的扩散开来,在房间的明暗交界处,我看到了它们似乎正在故作牛逼的笑着。

    台灯的旁边摆放着一只做工略显粗糙的马克杯。杯子上廉价的油彩隐约勾勒出一幅童年的轮廓:那好像是缺了一只耳朵的米奇,又仿佛是多了一只耳朵的一休。

    我的目光极其不安分的在台灯和马克杯上之间游走,却始终下不定决心让自己的身体脱离那张床的包围与爱抚:我依旧保持着入睡时的那种柔软而静谧的状态,当然,除了我的眼睛。

    我在心里重复着节拍,无聊的控制着自己眼睛眨巴的频率。我住在五楼,卧室靠近阳台,手机信号一向不错,我敢打包票肯定是满格。因此,我应该不会漏接五点半的那个电话,我现在不必起床,更不需要和那台灯以及马克杯有什么交集,守着这般慵懒的光景,我只需一边眨眼睛,一边等电话铃。

    我是在等丁丁的电话。

    丁丁是我的朋友,一个我诸多普通朋友中的难得的好友。他姓丁,名丁,却和《丁丁历险记》没有任何的关系。昨天晚上,他给我打电话说他要去一趟未城,问我是不是有时间陪他一起过去。

    我随口问了他一句“去干什么”。

    他说:娶老婆。

    但听他的语气,又似乎不是随口说的。

    我于是便一阵虚情假意的给予他问候和祝福,在口是心非的同时,我那只握着电话的手却在微微的颤抖,这倒不是说我有多么的激动或难过,毕竟他娶的老婆并不是我的女朋友。之所以抖动,是因为每每当我听闻哪个朋友要娶妻生子的消息时,我的心底就会很矫情的窜出一股子嫉妒与落寞。

    这次是轮到丁丁赐予我这份落寞。

    “明天五点四十我开车到你家的楼下等你。”他在电话里这样和我说。

    “那你五点半给我打个电话,你得把我叫醒。”其实我完全可以醒,只不过刚才的那种落寞让我的心中产生了一些小小的失衡。

    “行,电话不要关机。”丁丁嘱咐着。

    “没问题。”我笑道,“对了,你说去哪儿?”

    “未城。”他又重复了一遍。

    “跑那么老远去找个老婆?”

    “嗯。”

    “还有谁?”

    “没谁了,娶一个足够了。”

    “不是,”我表情扭曲,笑出了声,“我是说还有谁同去?”

    “哦,没谁了,就咱俩。”

    “凭咱俩的力量,就能鼓捣回来一个老婆?”之前我始终认为我是丁丁的这次接亲大军中的一员,结果弄了半天他是队长我是队副,没有队员。

    “那有啥。”丁丁说的很是随意,让人瞬间感觉云淡风轻。

    “丁丁,你确定‘娶老婆’是我们这次的目标?”

    “方达,你真他妈像个娘们儿。这次如果不是去娶老婆,我生儿子没屁眼儿。”

    好,既然丁丁已经用他儿子的屁眼儿起誓,我暂且不再和他在电话里做无用的纠缠。固然还有些疑问,但与丁丁的幸福以及丁丁儿子的屁眼儿相比,那些莫须有的疑问也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对了。”在我要按下挂机键的一刹那,丁丁在电话的那头又发出了声音。

    “怎么了?”我不得不再次举起电话贴到耳朵旁边。

    “明天能不能带着你那盘磁带?”

    “哪盘?”

    “还能是哪盘。”

    “那盘?”

    “对,那盘。”

    “哦,呵呵,好的我知道了,明天我给你带着。我知道,你小子一直就在惦记着这盘带子了是吧。”

    丁丁没说话,只是嘿嘿的傻笑。

    我挂上电话,从书柜第三层的木盒子里掏出了那盘盒带,然后把它放在了马克杯的旁边,又顺手从书柜的第二层抽出一本旧杂志,拧开台灯,借着那牛逼的光,开始读着杂志上的那些若干年前的褪色的人和无趣的事儿。

    再后来,我打了个哈欠,顺手把杂志塞在了枕头下面,把台灯的光线调整到最暗,卧室的气氛一下从激昂转向暧昧,我搂着一个枕头,选了一个最有快感的姿势,然后把那个姿势,一气儿保持到了现在。

    “叮……”手机响了起来,那铃声就像用微波炉热隔夜菜的完成提示音。

    丁丁的名字在手机的显示屏上来回的闪烁,我仿佛是下定了最后的决心,一下子从被窝中钻了出来,顺手按下了手机的挂机键。

    丁丁果然准时。而对于我来说用十分钟的时间来把自己收拾干净利索简直是绰绰有余。

    我穿着内裤蹲在床前,从床下面的大抽屉里抽出一条我认为是最平整的裤子,顺便又用余光瞥了瞥镜子中那几近裸体的自己。在台灯所发散出的灯光的映衬下,我竟然感觉此时的我只比大卫多了一条内裤。

    当然,内裤上方的那一堆拥挤的肉被我选择性的忽视了。

    “叮……”手机再次响了起来,依然是丁丁的名字在显示屏上闪烁,在这样一个安静的时段不断响起的电话铃,让人有些心烦意乱。

    我只得放下手里的裤子然后去拿电话,不小心又把马克杯旁边的那盘盒带碰落到地上。啪。装着磁带的外盒被摔开,磁带滑到了那个大抽屉的下面。

    “丁丁,我已经起来了,你不要这么……”我一边蹲下试图用膝盖把抽屉顶回原位,一边用另一只手去捡起掉在地上的磁带和磁带盒。

    “方达,”丁丁的气息有些不稳,“那个,改地方了,不去未城了。”

    “ 娶老婆还带改地方的?”抽屉顶不回去,手摸不到磁带,我有些急。

    “不是,我他妈现在也没法和你细说了,你现在得去露城。”

    “露城?那地方离这儿多远,咱们这儿到那儿得……”

    “别废话,我现在已经在去露城的路上了。”我头一次听到丁丁如此斩钉截铁般的说着如绕口令一般的话。

    “你,在路上?”

    “我正开车向那儿赶着呢,你赶紧的。”

    “我怎么赶紧的,我他妈飞过去?”

    “坐火车。”

    “火车?”

    “咱们那有一趟到露城的普快列车,早晨七点二十九分发车。”

    “丁丁,咱们至于这么赶么,现在都五点半多了……”

    “方达。”丁丁的信号时断时续,“有两点,第一,你必须来,第二,现在也不是五点半。”说罢,手机听筒里便传来可嘟嘟的挂机声。

    等我再拨,一女的告诉我“暂时无法接通。”

    “第一,我必须去。”我一边穿裤子一边重复。

    “第二,现在不是五点半。”我一把拉开了窗帘。

    外面漆黑一片,我房间里的那盏台灯,正竭尽全力的试图照亮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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