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秋天的阳光最迷人,它总是散发出一股暖暖的舒适感。在一个懒洋洋的下午,我搬了一把摇椅,把它摆放在院子的柏树下,旁边放了一壶老婆子刚泡好的茶,悠然自得。
阳光透过茂密的树叶,撒下星星点点的黄色光芒。它们印在我还不算苍老的脸庞(我这样认为),我眯起眼睛,偶尔睁开一小部分望望树叶,望望叶缝中的光芒。老婆子在屋里做着糖葫芦,这是她的拿手好艺,我觉得她做的糖葫芦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食物。她清楚这点,所以每个礼拜都会给我做一次,我曾经问过她为什么不天天做,她的回答让我哭笑不得:天天吃你得长蛀牙,到时候牙掉完了看你怎么吃我的糖葫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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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年前,我是一个意气风发的二十岁小伙子。
我是家里最小的孩子,父母是棉花厂的管事。
那一年,外国贼寇侵略我的祖国,我不顾父母的反对,怀着保家卫国的强烈心愿,投在了朱司令指挥的北方野战军团麾下。
参军五个月后,战争进入白热化,此时的我已经是一个重机枪手了,我被派到某个小村庄,参加那里的保卫战。村庄四周都是山,后面五十公里处是个城市,如果村庄失守,城市很可能被占领,届时战争将会更难有赢得机会。
司令给我们下了命令,死守村庄。
我们总共有600人守卫着村庄,炮击队在村庄后面的山上,负责火力压制,步兵们则在村庄各个地方筑起了沙袋堡垒。我与其它十九人分配在桥岸,负责用重机枪压制敌人。
我们从白天等到夜晚,从夜晚等到白天,终于,在第二天的黄昏时刻,敌人来了。
密集的子弹携带者呼啸的死亡声与流星的光芒冲击着我们,我咬紧牙关,用重机枪回应着敌人。
呐喊声与惨叫声响彻村庄上空,不知道有多少战友倒在了对方的炮火下,也不知道有多少敌人倒在了我的机枪下。我没有恐惧,也没有杀人带来的罪恶感,因为我知道,我所做的是为了祖国,为了我的家人。
交战持续到半夜,我左上臂中弹,还算幸运,死亡离我不算太近。
后半夜,敌方轰炸机来支援了,我方伤亡惨重,司令部让我们退守城市,在仓促的后退中,我与部队失散了。
我摸黑走了没多久,因为我还看得到后方是闪烁着火光的战场。为了安全,我选择往左侧一片泥地里行走,大概十几分钟后,我感觉脚下的泥路越来越泥泞,空气中弥漫着腐烂的臭味,有时还会被某种东西绊倒。我摸黑着抚摸身下的物体,心中震惊不已,我知道那是人的尸体,腐烂的尸体,味道就是从这里散发出来的。
我走的越来越慢,泥路拖慢了我的脚步,尸体越来越多,我感觉我呼吸不上来,这股腐烂的臭味让我想呕吐,而且总会被他们绊倒。
此时的我虽然手里拿着步枪,但还是很害怕。我感觉我走对了地方,为了让部队们发现我,我朝天空开了一枪。
远处几束火光突现,接着传来听不懂的喊叫声。后来我知道我错了,方向偏了,我走进了敌人的地盘。
他们,可能几十个人,举着火把奔跑着往我这边过来。我吓坏了,借着火光,我看清了周围的面貌。一片泥路,上面铺满了尸体,半腐烂的尸体,蛆在人的身上,脸上挖出一个个的小洞,实在恐怖至极。
我没有把握杀完几十个人,活下去的念头在我心里熊熊燃烧着。我把枪塞进泥里,然后躺在泥地里,把泥巴抹在自己身上,我拉过一个男性的尸体,盖住我的下半脸。尸体传来的臭味使我恶心,蛆爬到我的脸上与身上,它们蠕动着,我不敢动弹。
敌人越来越近,他们嘴里发出很警惕的语言,我心里祈祷他们不要发现我。
我忍受着,我静静的忍受着。我听到他们不耐烦的声音,他们走了,也许是腐烂的尸体救了我一命,他们受不了这样的味道。
后来,那些人走后为了确保他们不会回来,我在泥地里继续待了很久。当我起身离开的时候,天边已露有微光。
我谨慎的走小路,整整走了四天三夜,沿途经过几个村庄,每个村庄都是一片寂凉,没有人烟,没有食物。
我非常饿,我吃了树皮和草,我很想念家里的米饭。
终于,在我快饿死的时候,我来到一个小山坡,看到山坡下面村庄冒起的烟雾,我兴奋的笑了,但我已经走不动了。
我躺在山坡的草上,眼前出现一个稚嫩的女孩,大约十五六岁的样子,眼神清澈纯真,无邪。她把一串糖葫芦放到我嘴边,我感觉生命重新归我所有。我从未用如此的速度吃着东西:一串糖葫芦不出几秒,全被我吞下,我差点噎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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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这个女孩成了我的妻子,她做的糖葫芦成了我最爱吃的食物。她总是跟我说:不要吃太多哦,小心得蛀牙。
一个人一生会接触到很多东西,但只有少数的几样会让你念念不忘。或许是它本身的完美,或许是你赋予它的意义。当你看到它时,回想起与它的过往,也许你会展开笑颜,也许你会泪流满面,不管如何,它代表了你的一段过去。
人生有多少时光可以挥霍呢,还是珍惜眼前,珍惜身边人,珍惜那些你赋予了特殊情感的事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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