娟子在骑车回家的十字路中央(此处无红绿灯)被迎面而来的一辆小轿车撞了,家属听闻迅速奔赴现场。娟子的丈夫确认娟子无大碍,只是腿部轻微擦伤后,劈头盖脸对司机 一顿臭骂。
司机并不示弱:“谁让你的媳妇儿不看路的,不知道对面有车吗?”
“我就是一直往前走,你又能怎么样?”娟子说。
“你不看路,撞到你那是你的责任!”司机说。
双方进入激烈的争吵中……
“他们这样争是非对错,有意义吗?”我心里嘀咕着。
在《底层逻辑:看清这个世界的底牌》一书中,作者刘润曾提出这样一个观点:一个人心中,应该有三种“对错观”:①法学家的对错观,②经济学家的对错观③商人的对错观。
不同身份人的不同对错观法学家的对错观
对于上述情况,法学家可能会说:“这当然是司机的错,无论何时,司机都应该礼让行人。”
是的,如果证据确凿,在法学家眼中,这就是司机的错。但是,这种“大快人心”的对错观,不一定能避免类似案件再次发生----法学家做不到的事,经济学家可能会做到。
经济学家的对错观
对于上述情况,经济学家可能有不同意见:是交通管理部门的错。
也许有人会说:“啊?为什么啊?交通管理部门也太冤了吧?”
经济学家是这样考虑的:“整个社会为避免被车撞倒付出的成本比交通管理部门在十字路口安装上红绿灯的成本高得多。”虽然惩罚交通管理部门会让其感觉有点冤,但是以后类似上述的事故会大大减少。
经济学家是从“社会总成本”的角度来判断一件事的对错在谁。
商人的对错观
商人可能会说:“不管是谁的错,不管让谁承担责任,从个体利益最大化的角度看,娟子的腿受伤,只能怪娟子。”
如果你是评论家,可以选择法学家的立场;如果你是政策制定者,可以选择经济学家的立场;如果将要撞到的是你自己,我建议你选择商人的立场-----“我的错,都是我的错”,因为“我的损失最大”。
总之,谁的损失大,就是谁的错。
所以说,一件事情出现不好的结果后,批评、抱怨、责怪、后悔等等都是无用的,他们改变不了结果‘
如果自己有所损失,只能怪自己,也只有自己才能改变事情最终的结果---靠自己,自强者强,自强者胜。
与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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