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红袖上发表了几章文字。每次进入个人中心,将自己在word里已经打好的文字一章章地复制进去的时候,心里总会升起一股暖意,不是说自己写得怎样,而是感觉自己离小说梦又近了一点,虽然只是万分之一。
看小说应该是每个女生年少时都爱做的一件事吧!记得我看的第一本小说还是在高一暑假时,那是本泛着黄卷着页的书,拿在手里,翻开内页,一张张纸转动,还泄露出发霉的味道,鼻尖也不禁微微抽动。这本书是闺密藏了很久的二手书。书名我就不说了,反正是当时很火的一个作者写得的。闺密说她初中就已经买了小说来看了。而我现在才开始,邂逅,开始。自那之后,我的生活中除了看书、写作业、看电视之外,还多了小说。高中学习时间较紧,书包里塞得,桌子上堆得全是各种教材和辅导书。一本小小的小说竟也无处安放,就算是带过来了,也没有时间翻阅。即使利用了短短的十分钟,或是牺牲了午睡时间,我们的心还是没有得到满足。因为没有一块完整的时间是属可以腾给我与小说的。这种想看又不得的心情比你的男朋友或女朋友就坐在你旁边,你却不能和她甜言蜜语更要难受。不是难受,是特别痒,你会想着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主人翁们怎么样了,剧情会不会反转呢?这些问题足以缠绕你一节课,能不痒吗。
记得有一个室友,兴冲冲地借了一本小说。当天晚上,她就开着个台灯,借着光把书给看完了。凌晨几点起来上厕所,发现灯还亮着,当时就被惊呆了!真是执着的孩子。后来,我也试过几次,一个晚上看完一本书,不过发现这样对睡眠身体不好,便也就不做了。其实,这样的囫囵吞枣,一目十行,只能说是差强人意,心里下想着毕竟自己又多看了一本书,算是涨了一点知识吧!可是后来想想,当时哪里来的那么多“成就感”。
当时,小说在班里是流通最快的,一张钱转来转去的次数仅局限于班里有债务的同学之间。而小说则是来往于全班人之间。一本新书刚买来,出钱的人还没翻几页,就被人借走了,而且更令人同情的是,每当主人要求还书的时候,那个人总会说出一句:“不在我这儿,书被某某某借走了。”接着问第二个人,还是一样的回答。最后,书就这样不见了。到底怎么不见的,谁也不知道。大概,只有不翼而飞的它自己知道吧。
我这里用的词都是当时,可是现在,竟无言形容。电子书是一个很好的方式,在手机上,动动手指,一页页地划过去,划不动了,书也就看完了。有人说这样挺好的,省了买书的钱,直接下载下来挺方便的。也有人觉得电子书少了一些感觉,而且长时间对着屏幕怪伤眼睛的。一件事情的看法总是有多种,千家之言,实难取舍。个人觉得没有什么好比较的。就算电子书形式多样,功能日益完善,出版社也不会倒闭,作家也不会饿肚子,纸张也不会浪费。至少在目前看来,这并不是哈姆雷特口中的“问题”。
你看或不看,它就在那里不来不去。小说是伴我度过青春的伙伴,它从不曾放弃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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