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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歌苓《角儿》:我读过的最“恶心”的小说

严歌苓《角儿》:我读过的最“恶心”的小说

作者: 温文尔呀 | 来源:发表于2021-08-13 13:31 被阅读0次

    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被拐卖到偏远的山村里,然后给两个兄弟当媳妇。

    对,就是两个兄弟“共享”一个女人。

    可能看过这本书的人已经知道我要说什么了。

    是的,严歌苓的《角儿》

    然而这个故事只是这本书里的一篇,却是最长的一篇。

    看完没什么其他感觉,就是脑子很乱,然后就是揪心的疼。

    巧巧是个农村小姑娘,那个时候应该是八十年代左右吧,她们村好多和她差不多年纪的姑娘都跟着“熟人”去深圳之类的打工。

    她特别渴望去大城市见见世面,有一个女人专门带女孩子去干这些事情,巧巧相信了她。

    在火车站,那女人说是去上厕所,然后一直都没回来。

    来了个男人,说和那个女的认识,巧巧有些犹豫,但见他穿得还挺像大城市里的人,信了他,和他走了。

    他把她带到宾馆,说了很多花言巧语的话,发现他图谋不轨时,她有过反抗,还大声叫了。

    她打开房门想离开,看到过道里有一个大汉,那大汉见了她立马走了。

    那个男人对付像巧巧一样从农村出来的姑娘很有手段,最后半哄半骗地,巧巧半推半就地,就和他发生了关系。

    第二天,男人说要带她去他家乡,巧巧失去了初夜,有些少女的惆怅,这时觉得自己“已经是人家的人”了,全然没有怀疑。

    吃饭的时候,那个男人给她下了迷药。

    巧巧醒来绝望地发现,她被那个男人卖到了一个连她自己都不知道是个什么地方的地方。

    她所在的那个家里,只有两个兄弟,那个大哥看起来还正常,憨货老实的样子,弟弟却是个傻子。

    巧巧在家里闹翻天,和那个大哥拉扯着。

    农村里妇女骂街打架看过吗,当时巧巧就是这样打骂大哥,大哥没有打她,只是控制住她的手,巧巧挣扎着,腰都露出来了。

    那个傻弟弟,在旁边看热闹,盯着巧巧那露出来的腰,嘴里开心地叫着:

    “巧巧,巧巧!”

    之后,巧巧明白挣扎无果,那个大哥对她百依百顺,从不让她受委屈,她报复性地肆无忌惮,待在这个家吃好的喝好的,稍有不顺就骂人摔东西,那个大哥也没打过她。

    她和大哥同房不久,怀了孕。

    那大哥很高兴,越发对她好。

    巧巧不知道这孩子是谁的,也可能是那个把她卖到这里的男人的。

    巧巧和大哥说了,骂那个男人不是人。

    大哥说:不管是谁的,他都要。

    那个时候巧巧才真心想和他过日子。

    看到这里我也感动了。

    如果没有之后的事情的话。

    之后至于孩子是流掉了还是打掉了我记不太清了。

    很让我恶心的是,巧巧发现,她和大哥在房里行夫妻之事,那个傻弟弟会把脸贴在玻璃窗上看,原文里说,巧巧觉得那像只猪脸,然后怒气冲冲地拉上窗帘。

    巧巧在家不顾形象从被子里出来的时候,腿上光溜溜的,傻弟弟也盯着看。他嘴里总喜欢叫着:

    “巧巧,巧巧!”

    那大哥对巧巧百依百顺,独独一次当巧巧冒犯到傻弟弟时,他气急打了她一巴掌。

    一天夜里,大哥没回来,夜里房间黑黑的,巧巧感觉到有个人爬上了床,她当然以为是她丈夫,所以当他往她身上摸的时候,她没有抗拒。

    好像是完事之后她才感觉到不对劲,用灯一看发现睡在她旁边的是那个傻弟弟,那个嘴角流着口水,每天喊着她名字的傻子。

    那一段的描写让我刻骨铭心,我很心痛,而且我很想吐。

    那还不是巧巧人生中的至暗时刻,让她整个世界崩塌的是,大哥默认了自己弟弟那样做。

    “他是个傻子,你和他计较什么?”

    地毯下,巧巧发现了大哥写下的对弟弟的欠条。

    巧巧才大彻大悟,她终于看清楚了一切。

    她猛然回忆起来那天在宾馆看到的大汉,终于知道为什么看到大哥时感觉那么熟悉,因为就是他。

    他知道那个人渣也在房间里面,他知道如果巧巧回到那个房间里面,会发生什么。

    大哥把她买过来,也就是要和自己的弟弟一起共享的。

    不止那晚,也许有很多夜晚,爬上巧巧床的,不知道是大哥,还是傻弟弟。

    偏僻的山村里,两个正当壮年的修路工,一起存钱,把巧巧买来了。

    呵,兄弟情深啊。

    从那个带她过来的大娘,到人渣,再到这两兄弟,自始至终,她不过是一件不断被转手的商品而已,命运,从她踏出村子的那一刻就全部安排好了。

    那个时候,巧巧就死了。

    死在不经世事的年纪里,死在被人当做商品的悲哀里。

    兄弟俩买了巧巧一直念叨的电视机,傻弟弟抱着电视机,嘴里叫着:

    “巧巧,巧巧!”

    听过千千万万遍,巧巧这时才听出来这里面的调戏与嘲弄。

    她面向傻子,挥起菜刀......

    也把大哥给杀了。

    她逃了。

    背着身后的无数的通缉令。

    世界上没有巧巧了,青藏驻兵地区多了个长得俊俏的小媳妇,小潘。

    她还是一如既往地漂亮,那里没有一个男人是不对她动心的。

    她只喜欢一个人,一位被“贬”到这里当长官的青年,金鉴。

    他外表有学生的温文儒雅,又不乏军人的阳刚和硬气,受到过良好的高等教育。

    她藏在心里好久了。

    她试着向他诉说被两个男人蒙骗的惨痛不堪的过去,她骂那两个兄弟为“两个牲口”。

    而金鉴把这一切的缘由归因于巧巧接受的教育与知识。

    他不懂一个女孩子为什么在农村不读书,要出去打工。他觉得接受了良好的教育,会有分辨是非的能力,不至于落到如此田地。

    而巧巧很懵,因为他们那个小农村,没有要小姑娘读书上大学的说法,大家都是到了一定年纪出去打工。

    他不能体会她的苦难,她也没有办法看到他眼中的世界。

    有句话真对,你看到的都是光明的,你就以为这世界全都是光明的。

    另一位喜欢她的军官刘合欢向她表明了心意,他从士兵小回子那里得知有关她的通缉令,他也不管她过去的一切,冒着犯包庇重大罪犯的风险为她安排好了后路。

    她知道金鉴不会看上自己,而刘合欢对她那么痴情,她觉得他可能也不过是看上了自己的这张脸吧。

    她没有试图告诉他自己犯罪的真正原因,做出举动表达的是:你想和我睡觉,我不反抗。

    刘合欢要把她送走的计划最后还是泡汤了,小潘戴着镣铐被带走了。

    谁也没想到,长得那么好看、笑起来那么单纯无邪的小潘会是一个血案的始作俑者,全国重大通缉犯。

    是啊,谁会想到呢,巧巧也想不到。

    她也曾经无数次仰望星空啊,但是谁也没能从那阴沟里拉她一把。

    书里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句话:

    “社会的堕落与黑暗滋养了她愚蠢的美丽;她这份美丽和愚蠢的完美结合是专门供奉给那堕落和黑暗的。”

    我爱惨了严歌苓在这本小说里表达的主题:

    小人物在大时代下的沉浮。

    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苦难,那是心底的隐痛,更是时代的创伤。

    文字/温文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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