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喻是把一样东西比作另一样东西。
用作本体和喻体的两事物,非同质同类,是形成比喻的前提,有相似点,是形成比喻的关键。
而类比是两种东西有同样的特征才放一起比较的。
用作本体和类体的两事物,同质或同类,是形成类比的前提,有相同或相似点,是形成类比的关键。
构成比喻的两事物,之所以必须是非同质同类,其原因在于同质或同类事物之间,只存在对比或类比的关系。
南声函胡,北音清越。(苏轼《古钟山记》)是同类事物形成的对比。
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是同质事物形成的类比。
用作类比的两事物,之所以必须同质或同类,因为“类”者,属性同也。
只有属性相同的事物,才有构成类比的可能和价值。如:
然而圆规很不平,显出鄙夷的神色,仿佛法国人不知道拿破仑,美国人不知道华盛顿似的……(鲁迅《故乡》)
法国人不知道拿破仑,美国人不知道华盛顿,当然是荒谬的,例中以此与“圆规很不平,显出鄙夷神色”相类比,描述了杨二嫂对“我”的愤慨和蔑视。
比喻和类比的形成,都是以比较为基础的,通过主、客体的比较,显示出两种事物的相似或相同点来,这是二者得以形成的前提。尽管如此,比喻和类比毕竟不能混为一谈。作为人们透视和反映世界的手段,比喻属于修辞范畴,类比属于逻辑范畴。比喻在“喻”,以彼喻此,显示本体与喻体之间的形似或神似;类比侧重“类”,以彼类此,显示本体与类体之间的神似或质同。
比喻重在形象化描述,以生动形象的喻体映衬本体,给人以美的愉悦;类比侧重相类性推理,以鲜明生动的类体去证明本体,给人以灵活的启迪。
比喻和类比,本质不同,形式多变,用途各有千秋。由于比喻具备生动形象的特点,因而常作为一种文学表现手法而得到广泛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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