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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达》读书笔记(第一部)(第二章)(一)

《抵达》读书笔记(第一部)(第二章)(一)

作者: 淡泊人生的智慧 | 来源:发表于2024-03-22 21:36 被阅读0次

第二章     国家与战争的互相塑造

控制着集中的强制资源(陆军、海军、警察部队、武器和其他武力)的人通常企图使用这些资源来扩大对其运用权力的人口和资源的范围。

中国古代国家的兴起

关于国家如何兴起的主要理论,是美国学者查尔斯·蒂利提出来的。

对于欧洲为什么纷纷从一个个封建领主的政治体,演变为较完善的中央集权的、基于官僚制的民族国家,蒂利的理论解释,可以简单总结为“战争塑造国家”与“国家制造战争”的互动,亦即国家与战争的互相塑造。

从春秋战国到秦汉的国家转型

在秦统一中国之前,中国处于东周时期,即春秋战国时期(前770—前221)。

在春秋时期,周王室之下的诸侯国最多时有100多个。此后,中国经历了数百年的诸侯争霸与兼并战争,先后历经“春秋五霸”和“战国七雄”支配的时期。公元前221年,秦最终灭六国,天下遂统一于秦。

春秋战国时期的政治难题

秦的政体类型与政治模式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君主制的;二是中央集权的,亦即大一统的或纵向一体化的;三是官僚制的。三者叠加,秦就构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君主制中央集权官僚制国家。

由于作为分封制王朝的周朝的中央权力日渐衰微,从春秋到战国,当时的中国面临的是诸侯竞争不断加剧的政治格局。

春秋时期有“五霸”的说法,并不是说春秋时期只有五个诸侯国,而是说陆续有五个实力很强的诸侯主导了当时的政治格局。

到了战国后期,在东周版图内,原先春秋时期的100多个诸侯国已逐渐合并为七个较大的诸侯国,即“七雄”,而原先的其他许多诸侯国陆续被消灭了。这就是春秋战国时期的基本政治格局。

在春秋时期,较有实力的诸侯主要关心的还是争霸,但到了战国时期,特别是战国中后期,较有实力的诸侯主要关心的就是兼并与统一了。

借用蒂利的分析框架,在春秋战国时期,诸侯面临着彼此之间激烈的军事竞争。但凡强有力的诸侯都要在这种战争格局中谋求政治生存,甚至谋求通过兼并别的诸侯来实现发展壮大。

周朝其实是一个从天子到诸侯、再从诸侯到大夫的多层分封制王朝。这样,在周朝分封制的制度框架下,各诸侯国内部也是分封制结构,诸侯常常要跟主要贵族分享政治权力。诸侯跟大夫之间的权力平衡也就成了一个重要的政治问题。

在春秋时期,大夫由于实力增长而控制诸侯国朝政甚至取而代之的案例时有发生。

诸侯面临的威胁不仅来自外部——主要是诸侯与诸侯之间的军事竞争,而且来自内部——主要是来自诸侯与卿大夫之间的权力竞争。从内政看,诸侯的政治生存取决于他们能否平衡好跟大贵族或卿大夫之间的权力关系,能否有效防止大权旁落。

无论是春秋时期还是战国时期,任何诸侯面临的都是多国博弈格局。

即便是起初实力很强的诸侯,如果采取了错误的外交策略,其他诸侯国就有可能联合起来削弱乃至消灭这个本来实力很强的国家,原因在于其他国家都产生了强烈的威胁感知。

在战国后期,当时外交舞台上合纵与连横两条路线的激烈斗争,恰好说明了外交策略的重要性。

跟正确的外交策略相比,对诸侯更重要的事情恐怕是谋求武力或军事上的优势。

拥有一支强有力的军队是诸侯实现政治生存的基本配置。

在分封制和贵族制的权力结构下,诸侯国的军队往往是由君主的直属军队与贵族领导的军队共同组成的。

在分封制下,全国的较大比例土地和人口都掌握在大大小小的贵族手里,君主很难建立起一个直接针对全国土地和人口的征税系统。

商鞅变法与中国早期国家构建

为了实现更好的政治生存,从消极方面来说,君主需要打破贵族在分封制条件下对于土地、人口、税收与军队的控制;从积极方面来说,君主需要建立一个纵向一体化的武力系统、税收系统和官僚系统,以便塑造在武力资源上的优势。

战国时期,诸侯国纷纷开始启动政治、经济与军事改革,比较著名的包括齐国邹忌改革、魏国李悝变法、韩国申不害变法、燕国乐毅改革、赵国胡服骑射、楚国吴起变法和秦国商鞅变法。

有的诸侯国通过法家改革,实现了富国强兵的目标,有的则并没有。

除了君主与改革者本身的政治决心和改革能力,其他两大因素也扮演着重要角色:一是国内政治结构因素,二是区位与地缘政治因素。

楚国的君主和贵族长期维持着君主弱、贵族强的格局。楚国就很难完成君主制中央集权官僚制国家的构建,因而难以持续推进富国强兵目标的达成。

秦国到秦孝公时期已经形成了君主强、贵族弱的格局。秦国君主拥有强大的政治整合的实力与能力,就能较为顺利地推进打破分封制与贵族制的中央集权化改革。

一个诸侯国的地理结构与地缘政治因素会对该国政治经济演化产生重大影响。

商鞅变法发生于秦国的秦孝公治下,包括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发起的两次变法运动,通常被视为战国时期最重要的法家改革。

按照战国史学者杨宽的总结,公元前356年的第一次商鞅变法,和公元前350年的商鞅变法,分别是四项(前四项)与六项(后六项)主要的改革措施:

1.颁布法律,制定连坐法,轻罪用重刑;

2.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

3.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

4.焚烧儒家经典,禁止游宦之民;

5.废除贵族井田制,“开阡陌封疆”;

6.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

7.迁都咸阳,修建宫殿;

8.统一度量衡制,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

9.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

10.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

如果简单总结一下,商鞅变法的第一个重点是,通过土地改革、奖励农耕等发展经济。商鞅有着很强的耕战立国的思想。

商鞅变法的第二个重点是,逐步削弱贵族制,以军功作为晋升爵位等第的标准,同时推行郡县制与官僚制。

商鞅变法的第三个重点是强化国家对社会的渗透,统一思想,统一度量衡,强化人员控制等。

国家构建的失败案例:晋国

对晋国来说,当时的地缘政治格局是西有秦国,东有齐国,东北有中山国与燕国,南有周天子领地、郑国、卫国等与之接壤,再往南则是楚国。晋国的核心区域位于今日山西,是易守难攻的地理格局,它还控制着今日河北南部与河南北部的广大地区。

在春秋时期,晋国一度拥有极为强盛的国势与较为有利的战略格局。

晋国面临的周期性难题是,一旦强势君主去世,政权就容易落入卿大夫手中。

实际上,到了春秋晚期,晋平公(前557—前532年在位)代表的晋国王权衰落,六卿分晋局面已成。

以政治学理论的视角来看,晋国就遭遇了古代国家构建努力的失败。

第一个“现代国家”:秦王朝

跟一般的诸侯国相比,周王室显然是一个差异很大的政治物种。作为一个分封制王朝,它存续了非常长的时间,仅在西周时期(约前1046—前771)就存续了275年,在东周时期(前770—前256)又存续了500多年。

在其他诸侯国的军事竞争中,秦国不仅采取了正确的策略,而且叠加了较为有利的区位与地缘政治优势,最终完成了君主制中央集权官僚制国家的构建,成为新世代成功的政治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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