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恋童话

作者: 忘见空山 | 来源:发表于2020-06-27 17:30 被阅读0次

    这是我为自己的朋友写的一篇文章,用以纪念她用力喜欢的男孩子。

    我初初见你,

    人群中独自美丽。

                      /《我是真的爱你》

    16岁的我,刚上高一。

    新的学校背靠着青黛色的小山,校墙外种满了密集香嫩的桃花。教学楼前的花园小径旁栽种着丁香,整个校园都笼罩在甜美的氛围里,给人一种被幸福包围的感觉。

    01

    那天的课间跑操时间,我第一次见到了岳彤。

    楼梯口很窄,里里外外赌得水泄不通,集合的哨声响得更急促。拥挤的空间让我们不耐起来。

    我的耳边听见有关岳彤的讨论,一失神间,撞到了前边的同学。前边的同学是邻班嗓门很大的一个女生,她立刻停下脚步冲我吼:“你怎么走的?没长眼啊!”周围的人已停下动作,嬉笑地张望起来。我慌乱窘迫得,只能不停地低头说对不起。余光中看见了不远处的白衣少年。他的面色清冷平静,眼神专注犀利。即便随意地站在熙攘的人群中,却自成风景,闪闪发光。我真切地意识到什么是“风光霁月”,什么是“林下清风”。真真是“未等人语,先钟于人”。

    然后我听到岳彤开口说:“再不走,就真的迟了”。我没有再注意到周围人的眼光,我已无暇顾及。

    当晚,我在台灯下,写下了关于岳彤的第一篇日记。

    02

    我的生活开始变得忙碌而充实。

    除了学习,我更加期待着跑操的时光。我在他必经的路上卡好时间,装做不经意地出现,碰巧地路过。然而很多时候,即便已经经过他了,耳边还能响起他讲话的声音——

    像是细雨砸在泥土上,紧紧实实,掷地有声。又带着一股苏打水般的清冽味道,余味无穷。

    每每这时,我总能安心地躲在众多高高低低的脑袋中光明正大地看他。

    然后,心如鹿撞,晕腮潮红。

    03

    他很喜欢穿衬衣,内搭的或者外套的。宽大拖沓的白色校服穿在他身上也格外挺拔,连每个衣角都被整理得平平展展。

    他很喜欢打篮球,奈何技术不好,只能陪跑。

    他不喜欢吃零食,却经常买固定品牌的饮料。

    他的人缘很好,无论男生女生,处处都有人同他说话,经常和别人勾肩搭背,收情书更是家常便饭。

    ……

    那一阵子,我像是早春初初钻出土壤的嫩苗一样,贪婪地吸收阳光和雨露,到处收集那个人的点点滴滴。有时也会装出对他非常陌生的样子,加入其他女孩的讨论,偶尔还会暗暗地对她们花痴的状态表示不屑和鄙夷。

    心里却好像在敲锣打鼓,喜气洋洋。

    少年的我,面对他的事,总是心痒又心慌。

    04

    离别来的这样快。

    18岁的元旦,我转学去了别的城市。

    可我永远都会记得,生命中曾经出现过这样一个少年:他眉目俊朗,正直清白。离开的前一天,我从办公室偷偷地拿上了岳彤的物理改错本。他的本子和想象中的一样,条理清晰。除了动量守恒定律这样呆板无趣的重点知识,还有加速度和相对运动这样简单的小要点,像他的人品一样,一直在谦恭善良,向下兼容。他的笔迹,不同于本人的清秀。反而力透纸背,极有功力。看起来,让人心境空明,宛如见月。长久以来的积沉的念想,在这个本子上一瞬间得到了释放。

    再见了,岳彤。

    05

    后来,我才意识到——

    这个少年,恰如其分地出现在我最干净的年华里,给了我纯粹的心动,和满腔孤勇。

    这样的他,是我平庸的少女时代里——一段不足为外人道也的独家记忆。

    也是曾经站在时光路口的我,所能拥有的最炽热的秘密。

    笔名:岁空

    介绍:生于早春,喜爱理想主义,坚信文字能够温暖人心。写作于我,先为热爱,而后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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