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腿坚硬如柴,为了剁得尽善尽美,王二心细如织。他左手在狗肚里来回摸索,右手的刀在大腿根不停地削。不知不觉抵到左手指甲,他咧嘴一笑,自言自语说:这么大一块肉,差点叫你溜走。
小树林里,伸手不见十指。猛地,只听他嚎啕一声叫。顿时,人血与狗血,浑然不清。月光依旧如水,树林仍安静。王二捂着手指蹲在地上,难以安宁。
即便如此,他的心情也并未糟透,返回的路上,早已将手指头上的痛忘到九霄云外,甚至哼起了小曲,按照他的说法——瑕不掩瑜。为了安慰他,表弟附和说这一程,得失荣辱共存,荣得是收获了狗肉,辱得是损了王二的手指头。
王二长吁一口气,说解决了这狗杂种,如释重负。我问他此话怎讲,他说起初这黑狗还挺招人爱,渐渐地,它开始肆无忌惮到处留情,后来发展到将外面所生野种带回家的地步。
王二顿了顿,咽了口吐沫,蠕动的喉结像个田地里打洞的土拨鼠,说非但如此,竟还将一条母狗带到他的床上,差点把床给搞塌。
王二青筋绽出,说供它吃喝,不求它带来狗屎运,但求它老老实实守本分,好好看门。可事与愿违,它到处留情,到头来,子孙成群,直至将它赶出家门,它已经做了太爷爷。
王二恶狠狠往田埂两旁的稻田里啐了一口,惊起了飞虫,它们中的少数,拥有着无限勇气,朝我们的火把扑去。蛋白质燃烧之后散发出阵阵香,想必,这也是绚烂之后归于沉寂的一个写照了吧。我们一行,两个小孩,三根火把,所及之处,虽荒无人烟,却是蛙声风声稻穗声。
我和表弟毕竟只是小孩,也就是说——我们很怕黑。王二瞧出我俩的慌张,说要给我俩唱支歌,他说歌能壮胆,能叫人愉悦,大尺度的。
话音刚落,他就撩起嗓子:
世上不只有妈妈,
还有田里的小青蛙,
听着它们呱呱呱,
还有什么好可怕。
世上不只妈妈好,
别忘了地头的小青草,
看着它们在长高,
幸福哪里找?
唱至兴起时,他甩开膀子,两只狗腿胡乱在半空中,摇摆。然而,整首歌唱罢,我也并不曾尝到一丝愉悦。
周遭漆黑一片,远处,萤火虫在跳跃。天地一线间,星星杂乱无章罗列。微风吹过,抚得稻穗淅淅沥沥作响。
王二接着刚才的话继续说起来,之所以对此狗下狠手,还有别的理由。我纠正他话说得不严谨,准确来说是绝后。
火把忽明忽暗,印照出王二脸上的不安。间或有蚂蚱在两旁翻飞挪腾,不觉间,又令置身其中的人添了份轻快。毋庸置疑,这是与王二的躁恼不安所格格不入的情绪。
那副脸,透着一股刀刃之气,它与这世界的所有正良事物格格不入,犹如行走在黑夜里的游魂,孤独且沉默。它像一头囿于樊笼的猛兽,一旦放逐,便以迅疾之势吞噬周围一切。它不仅对人如此,与万事万物皆如此。它的出现,多伴随激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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