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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及其他韵文的用韵标准

诗歌及其他韵文的用韵标准

作者: 清镜子 | 来源:发表于2016-06-13 15:02 被阅读110次

    研究汉语诗歌用韵的方法,我们将它大致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唐以前的时期。

    这个时期的诗歌,完全依照口语押韵。

    这个时期的诗作,我们说完全依照口语来押韵,实际上就是以当时的,汉语口语习惯用法为标准。自清代以后,音韵学家便达成一致的公认:古今语音不同。那么,我们在阅读上古诗歌的时候,必须对诗歌韵尾字的古韵读音,进行分析研究和考证,这样读起来才会有韵脚谐和的感觉。

    汉代诗歌用韵是比较宽泛的,这里面有两个原因。

    一个是这个时期的作品,押韵只求近似,并不去追求十分谐和。

    另一个是偶然模仿古韵的使用,在一首诗歌里面,古代韵与当代口韵同时出现,韵便自然的宽泛起来了。

    到了六朝,用韵开始渐渐趋于严谨,以切合当时的时代风气,就汉语音韵本身而言,这种严谨的用法,和实际口语韵部的多少,是没有关系的。

    第二个时期,唐以后至五四运动前。

    这个时期,除了词曲及俗文学之外,韵文的押韵,必须依照韵书规范,不能以口语为标准。

    六朝时期出现的《李登声类》《吕静韵集》《夏侯咏韵略》一类的书籍,虽然可以作为押韵的标准,但因为此类书籍均为私家著作,在学术界,没有强以必从的力度。

    《唐陆法言》的切韵,因着唐代科举考试的推崇,得到广泛的应用,后来“切韵”被改称为“唐韵”,成为唐代官方认可的韵书,也就自然成为用韵的标准。它不但对唐以后的古体诗有深厚影响,尤其对近体诗,祈祷一个指导性的标准作用。

    唐韵,总共有二百零六个韵,因唐代规定有些韵可以同用,凡可同用的两个或者三个韵,作者均可将其当做一个韵看待,所以,唐韵实际上只有一百十二个。

    到了宋朝,唐韵改称为广韵,其中文韵和欣韵、吻韵和隐韵、问韵和焮韵、物韵和迄韵,都可以同用了。这样算来,广韵实际上是一百零八个韵。

    到了元朝末年,减灭了二百零六韵的痕迹,把同用的韵都合并起来,且毫无理由地合并了迥韵和拯韵,徑韵和證韵,于是,只剩下一百零六个韵。这一百零六个韵,就好似我们所说的“诗韵”一直沿用至今。

    据考证,唐朝初年,初唐诗人用韵还是和六朝一样,并没有一韵书为标准。直到开元天宝以后,用韵才完全依照韵书。词,就是所为的“词馀。”词曲因为不受科举制度的约束,用韵一直以口语为标准。

    第三个时期,五四运动以后。

    这个时期,除了旧体诗之外,又回到了第一时期的风气,完全以口语为标准。

    这好似一个近体诗、新诗繁荣发展的时期,新诗要求解放,解放的必然就是摆脱韵书的约束。但新诗存在些不容忽视的方言问题。

    在以往的诗歌创作中,因为依据韵书,用韵便有了一个根本的规范标准。新诗用韵口语化,于是,现代诗歌创作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规定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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