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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知“布政使”

浅知“布政使”

作者: 我怀文史哲理风 | 来源:发表于2023-08-20 10:56 被阅读0次

明洪武九年,撤销行中书省,分全国为十三承宣布政使司,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掌一省之政。宣德后,因军事需要,专设总督、巡抚等官,都较布政使为高。清始正式定为督、抚从官,主管一省财赋和人事。

康熙以后,每省设布政使一员,但江苏则设二员。布政使主要主管一省之行政和财赋之出纳,可通过特旨除授、廷臣推荐、吏部开列具题等方式选任。按清制,可升为太常寺卿、光禄寺卿、太仆寺卿、各省巡抚等官职。

《清史稿·选举五·推选》载:凡满、汉入仕,有科甲、贡生、监生、荫生、议叙、杂流、捐纳、官学生、俊秀。光绪《钦定大清会典》则把清朝官员出身分为:进士、举人、贡生、荫生、监生、生员、官学生和吏员八种。以江南布政使为例,元年(1662年)到乾隆六十年(1795年),整个盛清时期江南布政使除个别官员出身不详之外,进士、举人、荫生、监生为康雍乾时期江南布政使的四大出身,布政使多由此四途出身。四途之中,以科甲出身为重,其中进士出身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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