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里的规矩人!”他叫着自己。老李叫着自己…
这是第二次读老舍的《离婚》,第一次读这个小说时,感受到了一种宿命式的悲哀,老李和自己是多么相像啊,自此,我把自己的秋秋名改成了地狱里的规矩人,好多年,再也没有改过。
烦恼,烦恼,烦恼,总是烦恼,烦恼如影随形着,像只从地狱来的魔鬼,不停的啃噬着老李的灵魂。我也仿佛看到了自己的灵魂正被魔鬼大肆咀嚼吞咽。要是灵魂全被魔鬼吃干抹净消化殆尽了才好呢,剩个没有思想的躯壳,爱咋活咋活,反正不存在思想也就不存在烦恼了。但是不可能的,宿命式的不可能。“烦恼”比不得“痛苦”,它无法消灭你,也无法夺去你的生命,但它能让你的生活变成地狱。哪里是说跑掉就能跑掉的,瞧瞧老李,这个站在两墙之间的梦里的人,既不敢推开前面那堵墙去追寻雄伟辽阔的荒山野水,也不敢推开后面那堵墙来迎接床帷桌椅炉火茶烟,他怕呀!所以只能站在两墙之间的梦中。可是梦始终会醒的,我也愿意一睡不醒啊,也是做梦。清晨来时,睁开眼睛,便是地狱。
老李不想回那个怪物衙门当这个没有用的科员,可是得吃饭不是;不想回家看见自己的妻子,可是一对儿女在家不是。老李对张大哥是完全性的不认同的,可张大哥的儿子被抓时老李的奔走何尝没有张大哥的影子。老李看不起丁二,丁二是个废物,可是最后却觉得自己连丁二爷都不如。老李极度讨厌小赵,但又不敢得罪小赵……
恍惚…老李追求的那点"诗意",连他自个都不确知道的那点东西,多虚无缥缈…恍惚。可是老李是老李,不是张大哥,老李为"诗意"而活,张大哥为肚子而活。你不能说老李空洞的作梦就不对,也不能判定张大哥切实的活着就是对。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人不是猪。这个时候才真正的承认猪是高智商动物,"诗意"是不存在的,切实存在的只有肚子,只要有食物,猪永远心满意足,唯一值得悲哀的事,是猪无法主宰自己的生命。
说起来,张大哥才是这个小说里最鲜明的人物。开头是张大哥…结尾是张大哥,确实是哪儿都有张大哥,张大哥贯穿了整个小说。多瘆得慌,张大哥才像个如影随形的魔鬼吧,可又不是,张大哥又不是个坏人。可是还是不得不承认张大哥的力量有多大,毕竟张大哥是众多切实的以肚子为生命中心的扼杀"诗意"的代表嘛。张大哥是张时刻想网住老李的网,他要抓住老李的那点规矩的现实性,他要甩开老李的那点"诗意",张大哥对老李的影响厉害得很。你看,开头老李讨厌张大哥,可是老李还是顺从了张大哥的提议,接受了张大哥的帮助,张大哥家出事,人人避而远之,唯老李积极奔走想帮,卖了自己也得帮,不为什么,就为了张大哥。多可笑,多悲哀啊。
老李在这个地狱里,越来越规矩了。地狱里"没有半点任何理想;这是肚子的天国。"他慢慢觉得,张大哥是对的,他错了。
"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于是入了地狱,至今也没得出来,鬼是越来越多,自己的脸皮也烧得乌黑。非打破地狱不可!可是想打破地狱的大有人在,而且全是带走一批黑鬼,过了些日子又依旧回来,比原前还黑了三倍,再也不想出去。”
故事到最后,“老李的希望完了,世界只剩了一团黑气,没有半点光亮。”老李逃离了北平,回了乡下。
但是还有最后的最后。张大哥有话要说,“老李不久就得跑回来,你们看着吧!他还能忘了北平跟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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