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度,完完整整看完的一本书只有《活着》。我记得大学的时候看过余华的一本小说《兄弟》,以为是《活着》,想再看一遍,便在训练营的奖励书单里添加了这本书。媳妇说看完会抑郁,我不信,结果一语成谶。《活着》“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讲述了眼泪的宽泛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这段话是书籍封皮上的一段话,虽然我不太认同最后一段,但却完整概括了这本书的思想。
书中的主人公福贵是个地主家的少爷,年轻时吃喝嫖赌,败光了家产,气死了父亲,一家人住进了村边的茅草屋。后来母亲生病,福贵去城里请大夫的中途被国民党抓去当兵,两年后回来母亲早已病亡,女儿凤霞也因为发烧成了聋哑人。福贵自此痛改前非,踏实过日子,眼瞅着日子慢慢变好,结果上五年级的儿子有庆给人献血,被活生生抽血抽死了,被救的人竟然是自己当了县长战友的老婆。女儿凤霞因为聋哑一直嫁不出去,好不容易嫁出去,结果因为生孩子大出血,跟有庆死在了同一家医院里。妻子家珍一直有软骨病,再加上儿女的早亡,心灰意冷也死了。凤霞死后,女婿二喜一直与儿子苦根相依为命,但二喜在一次工地出了事故,被两块水泥板夹死了。福贵最后唯一的亲人只剩下一个小外孙苦根,因为家里穷,福贵想让苦根吃好点,就煮了很多豆子,结果苦根吃得太多撑死了。家里剩下福贵一个人,有一天他去集市,看到一头老牛即将被卖肉的宰掉,就把牛买了下来,给牛取名也叫福贵,从此两个福贵作伴,继续活着。
这本书写的太惨了,感觉像故意惩罚福贵年轻时所挥霍的一切,但又感觉是真实的,哪一个放到现实里都是真实存在的。福贵所承受了身边所有亲人的离去,最后和老牛为伴,他为什么还要活着?他为什么还能活得下去?无论是谁都很难承受其中一个的重击,所以作者表达的“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这句话我是很难理解的,难道好死不如赖活着?书中的故事反映了一个时代的变迁,从解放战争到大跃进、三年自然灾害等等,作者用极端的个人遭遇揭露了时代的悲剧、人性的丑陋和生命贫贱,书中最难以释怀的就是儿子有庆的死。
余华用死亡象征活着,以人物的重复死亡,造成巨大的悲痛和强烈的震撼,但其中儿子有庆的死是人类对生命漠视的结果,令人怒不可遏。书中写到:有庆他们学校的校长(县长的女人)分娩时大出血,急需有人献血。学生们“一听是给校长献血,一个个高兴得像是要过节了”。有庆第一个跑到医院,还得意地对老师说“我是第一个到的。”但有庆本来排在第一位,老师却将他拖到一旁,这样是轮不到有庆献血的;然而前面十多个孩子验血都对不上,验到有庆血型才对上,有庆高兴得脸都涨红了,他跑到门口对外面的叫到:“要抽我的血啦”。因为血不够用,医生就逮着有庆使劲的抽,整个过程中,有庆明明多次表现出了不正常的症状,然而医院里的人全都视而不见,他们眼里只有“县长的女人”,自然地,一个十三岁孩子生命的凋零在他们眼中,只是一场闹剧,正如那个没怎么当回事的医生,也只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又跑回去救县长的女人了。可怜的福贵来找儿子,医生先问他:“你有几个儿子?”,得知只有一个儿子后,医生又说:“你为什么只生了一个儿子?”这句“你为什么只生了一个儿子?”恨不得冲上去给这冷血的医生一拳,生命的可以如此践踏吗?
有庆死亡这一结果对福贵一家是晴天霹雳。“中午上学时他还是活生生的,到了晚上他就硬了”,有庆的死亡来得如此突然,福贵抱着有庆的遗体在外走走停停。“要埋有庆了,我又舍不得。我坐在爹娘的坟前,把儿子抱着不肯松手,我让他的脸贴在我脖子上,有庆的脸像是冻坏了,冷冰冰地压在我脖子上。夜里的风把头顶的树叶吹得哗啦哗啦响,有庆的身体也被露水打湿了。我一遍遍的想着他中午上学时跑去的情形,书包在他背后一甩一甩的。想到有庆再不会说话,再不会拿着鞋子跑去,我心理是一阵阵酸痛,疼的我都哭不出来。”看到这里,我的心如刀绞,中午还活生生的,晚上就硬了,试问谁能承受得起这人世间极度的悲苦?生命之无常和人对生命的漠视是那个时代抹不去的阴影。
福贵前半生的挥霍无度换来后半生的苦苦挣扎,他也试图改变境遇,奈何命运实在不公。人生的事情,跌跌撞撞,起起伏伏,是是非非。与你我而言,“活着”便是最大的“福”与“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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