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晋穆帝永和九年(公元353年)三月三日,王羲之与谢安、孙绰等四十一位军政高官,在山阴兰亭雅集,饮酒赋诗。王羲之将这些诗赋辑成一集,并为他们的诗集写序,即为《兰亭序》。
酒醺状态的王羲之,似有天机入神。只见他泼墨挥毫,如行云流水,时而清风出袖,时而明月入怀。一众旁观者凝神聚气,或羡慕其潋艳流畅的文采,或佩服其出神入化的书法,待得《兰亭序》收笔,无一人不称道这篇“遒媚劲健,绝代亘古”的序文。
第二日,王羲之见其子王献之正临摹一幅似曾相识的行书,仙风道骨。妙啊!这世上居然还有如此出色的书法大家,王羲之忙问是谁写的。
王献之奇怪地看首他的父亲,说,:“这就是父亲大人您的字啊!”
王羲之拿起来仔细地研读了一翻,觉得意犹未尽。遂将序重书一遍,总觉不如原文。复写几遍,仍然如此。王羲之方恍然大悟:昨日酒后之文已是其一生的巅峰之作,达到了法道自然的崇高境界。而人的一生中,这样的机遇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王羲之的书法,在那时,早已是到了炉火纯青、登峰造极之地。他自认为这是他本人书法的最高境界,又因兰亭这场盛会而被人津津乐道,自此,《兰亭序》被广为流传,家喻户晓。
先要有“入木三分”的功力,才有可能成就《兰亭序》这样的旷世之作
《兰亭序》,它不仅是文学史上的不朽之作,也是中国书法史上无人逾越的高峰。王羲之的《兰亭序》,为草帖,28行,324字,其中有二十多个“之”字,写法各不相同,被历代书法家推崇,公认为“天下第一行书”,其本人也被尊称为“书圣”。王羲之的书法精致、美仑美奂,后来评曰:“飘若浮云,矫若惊龙。”
《兰亭序》的写成,看似一个机缘巧合,但这样的机缘古往今来只独爱王羲之一人。这位被贴上“入木三分”标签的大书法家坐在桌旁思如泉涌,这么多年的勤学苦练历历在目。
想起小时候,爱写字如醉如痴,练习书法很刻苦却从不觉得痛苦。有时甚至连吃饭、走路都不放过,无时无刻不在练习。走路的时候,没有纸笔,就用手指在衣服上比划着练字。日子久了,连衣服都划破了。
想起他吃墨汁搞笑的事情。他练字时常忘了吃饭,家人把饭送到书房,他竟不假思索地用馍馍蘸着墨吃起来,还觉得很有味。当家人发现时,他已是满嘴是墨了。后来,这样的事情也不知发生了多少。王羲之想到这,不由得摸了摸肚子,想着这肚子里也是满满的墨水了。
想到他家门口的水池,现在也是墨黑一片。在家门口的水池边挥笔疾书,微风不燥,极目远眺,灵感迸发,真乃赏心悦事。写完字后在池边涮笔,看墨汁荡漾开去,久而久之,池水都被墨水染黑了。王羲之发现,原来,他最爱的还是这墨的黑。
想起他每到一个地方,总是跋山涉水四下钤拓历代碑刻,去积累大量的书法资料。他在书房内,院子里,大门甚至厕所的外面,都摆着凳子,安放好笔墨纸砚,每想到一个结构好的字就马上写下来。
想起他书法自成一家后,多少人把他的字当宝贝看待,每天求字之人络绎不绝,门庭若市。
想起他“入木三分”标签的由来。他为人写祝板,写完后让木匠拿去雕刻。木匠在雕刻时非常惊奇,由于自己笔力强健,落笔有劲,因此字迹渗入木板,竟然达到了三分深厚。后来,人们用“入木三分”来形容他书法笔力刚劲有力。
先要有“入木三分”的功力,才有可能成就《兰亭序》这样的旷世之作想到这些,王羲之不禁挼了挼他的胡子,含笑点头。他的《兰亭序》,终于可以让他笑傲人生,笑傲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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