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群里的简友们,都在读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有的已经写了好几篇书评。我的速度慢了好几拍。今日开始,重新读起。
狗,是我最喜欢的动物。每每看到狗纯净的眼睛,就觉得心被融化。曾经养过三条狗,关于狗,有许多话要说。今日权且写一点关于人和狗的感悟。
根据动物学家的推测,狗是首先被驯化饲养的家畜 ,距今已有五万多年历史。
古人云:犬守夜,鸡司晨。狗从降生起,就带着使命来到人世。守夜,是狗的最基本使命。一个村庄里没有狗吠,还能叫村庄吗?狗离不开村庄,也离不开人。狗是村庄的一部分,也是人的一部分。
“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为我们描述了一个富足、祥和、宁静、喜乐的纯朴世界。“鸡飞狗跳”,则说的是人的混乱、无序状态。
不管人处于哪一种境界,狗都是实实在在的见证者。见证了人间百态的狗,能活到老,着实不易。狗也有生老病死,也会发生意外。人命脆弱,狗命更脆弱。
人身上有狗性,狗身上也有人性。人和狗实在是联系密切,形象时常替换。
人在狗身上发现了最宝贵的品质——忠诚。人们欣赏忠诚的人,也欣赏忠诚的狗。有时,忠诚的人被叫做“某人跟前的一条狗”,或者是“看门狗”。人发了疯,四处乱咬,就会被叫做“疯狗”。
唯一不对等的一点是:狗会咬人,人不会咬狗。
狗不但会咬人,还会咬鸡,咬猫,咬鸟,它甚至还会咬它的同类——狗。
而两个互相谩骂斗嘴的人,也会被人说成是“狗咬狗”。
狗忠心耿耿地为人服务,却经常代人受过,成了当仁不让的“替罪狗”。
人在意气风发、得意洋洋之时,狗沾不上光。人在落魄之时,就会被称为“落水狗”。人们对落水狗,非但没有同情之心,反而是一片鄙夷之情。
当然,对那些不怀好意的落水恶狗,痛打一番,才能大快人心。
今日的狗已不可和过去同日而语。过去有看家狗,现在不但有看家狗,还有宠物狗。当然看家狗也可以被当成宠物,宠物狗也可以看家。
对于狗这种东西,爱它的人爱到骨髓里,厌它的人也厌到骨髓里。
爱它的人,将它视为心肝宝贝,精心喂养,刻意打扮。狗从人身上找到依靠,人从狗身上找到慰藉。
厌它的人,打它,骂它,扒它的皮,吃它的肉。
常言道:狗不嫌家贫。人会弃狗,狗不会弃人。被弃的狗,要么奔赴几十公里,回到旧主身边;要么痴痴恋恋,原地等候主人归来。
不同的狗,就像不同的人,命运截然不同。有的狗,就像人一样,含着金汤匙出生。有的狗,也像人一样,风餐露宿,流浪街头。
有情义的人,会为狗养老送终;有情义的狗,会在已故主人的墓地,度其余生。
狗生即人生,一点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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