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万物之起源和本质:
单因:水、火、土、气、理智
双因:物质和运动的源泉、火与土气水、实与虚、
毕达哥拉斯:比例/数字,对立是事物的基本原则。数字是所有事物的本体的原因
世界的因,不仅仅是“一”,应该有多于“一”的存在,如1)存在与非存在,2)物质元素和运动源泉,3)无限和“一”,4)可感知事物和本质形式。
可感知的事物一直处于不断变化中。如何定义可感实体?一种是作为质料,一种作为形式或现实,还有一种是二者的结合。
基本元素:火、水、土、气。
——突然发现所有的东西都可以归结为金木水火土气。看山不是山。
做一件事情总是为了另外一件事情/目的,无穷无尽。对于本质上的“因”也是相似的情况。
一个的毁灭是另一个的产生。例如,水变成气。
“一”与存在
—什么事物是永恒的?
—绝对的善是怎样的?
冲突”既是存在的“因”,又是毁灭的“因”,同样,爱也不是存在的“因”,因为爱虽然把事物聚合为“一”,但是爱又因此破坏了其他所有别的事物。
有的思想家认为善是一些事物的因,有些思想家认为火/气是一切事物的因/“一”。why?
因为不是存在的事物就是非存在,那么所有的事物都是“一”,也就是存在。
没有明确的1个意义,那就没有讨论的意义。
当讨论事物的本质时,我们不必讨论事物的偶然性。例如当讨论是不是人时,我们没必要说这是人,但不是白人。
也有思想家说,世间万物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事物就不能进行转换,因为它们都已经存在了。
如果一个人错的重一些,一个人错的轻一些,那错的轻一些的人就是正确的。
展现在人们面前的事物,会让人们的思想发生改变。对于人来说,思想才是人的本质,因为思想是具有统治地位的。对于很多人来说,事物就是他们认为的事物该有的样子(—我理解就是投射)。
人不可能两次进入同一条河流。
关键词释义
1.原:事物的开头、起点。
2.因:构成某种事物的材料或源头。
3.元素:事物固有的组成部分,不可继续分割了。
4.一:把任何具有数量和连续的事物称为一。把不连续的,或者形式不一的,或者定义不是一的事物叫做众多。
存在:事物被认为“存在”,要么是在偶然的意义上,要么是出于它们的本性。
我们追寻的是存在物的本原和原因,很显然它们是作为存在的被研究的。
哲学是最初的,它思辨作为存在的存在、是什么以及存在的东西的属性。
存在,一方面表示偶然性,一方面表示真实性。
某些能力会产生事物,但在偶然的结果上并不存在相应的确定的技艺或能力,因为对于那些存在或者偶然生成的事物,原因也是偶然的。
生成和存在一定有一个并非偶然的原因。
什么是存在?
存在的一个含义是“一个事物是什么”,一个含义是指质量/数量/其他表述这些事物中的一个。
——例如我们说动物、植物以及他们的部分都是实体,比如火、水、土以及类似的事物,还有所有这些事物的部分、由这些事物所构成的事物都是实体。(我理解就是土和陶瓷的关系)
那基质的长度、宽度和深度算实体吗?(——比如大巴车和私家车是同一种存在还是不同的存在)
什么样的意义上一个事物和它的本质是相同的,在什么样的意义上又不相同?
建造的技艺就是物体的形式,如房子、桌子。
被本性所组成的事物和这些技艺的生成物一样。
个别事物,偶然性事物
灵魂是最初的实体,而身体则是质料,人或动物是二者普遍的混合物。
属差 形式 实体
没有一个普遍的属性是实体,没有一个共同的表述能表达“这个”。
所有的事物都没有定义,或者在某种意义上有,而在另外的意义上没有。如果有人要给一个事物下定义的话,他就要意识到他的定义肯定会被推翻,因为定义这些事物是不可能的。因为具有这些属性的也可能是其他事物。
一和存在,(同时具备,唯一性)那些为一的事物不能同时存在于很多地方,但是那些共同的东西则可以同时存在于很多地方。
如何定义自然而永恒的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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