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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六)滕文公下篇1——何为大丈夫①:原文注释1

《孟子》(六)滕文公下篇1——何为大丈夫①:原文注释1

作者: 知非非非 | 来源:发表于2023-03-27 17:14 被阅读0次

    【原文】

    陈代曰:“不见诸侯,宜若小然;今一见之,大则以王(wàng),小则以霸。且志曰:‘枉尺而直寻’①,宜若可为也。”

    孟子曰:“昔齐景公田,招虞人以旌②,不至,将杀之。志士不忘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③。孔子奚(xī)取焉?取非其招不往也,如不待其招而往,何哉?且夫枉尺而直寻者,以利言也。如以利,则枉寻直尺而利,亦可为与?昔者赵简子使王良与嬖(bì)奚乘,终日而不获一禽。嬖奚反命④曰:‘天下之贱工也。’或以告王良。良曰:‘请复之。’强(qiǎng)而后可⑤,一朝而获十禽。嬖奚反命曰:‘天下之良工也。’简子曰:‘我使掌与女乘⑥。’谓王良。良不可,曰:‘吾为之范我驰驱⑦,终日不获一;为之诡遇(guǐ yù),一朝而获十。诗云:不失其驰,舍矢如破。我不贯与小人乘,请辞。’御者且羞与射者比(bǐ)。比而得禽兽,虽若丘陵,弗为也。如枉道而从彼,何也?且子过矣,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

    【译文】

    (孟子的弟子)陈代说:“不愿谒见诸侯,似乎只是拘泥小节。如果现在您去谒见,往大的方面说,可以用王道安定天下,往小的方面说,可以称霸,况且《志》书上说:‘受屈一尺可以伸直八尺’,似乎值得一试。”

    孟子说:“从前齐景公打猎,用旌旗召唤管猎场的小吏,小吏不肯前去,齐景公准备杀他。“有志之士不怕被弃尸山沟,勇敢的人不怕丢掉脑袋。’孔子称赞猎场小吏是取他哪一点呢?取的是,不是他所应该接受的召唤之礼,就不前去。如果我不等诸侯的召聘就主动前去谒见,那算什么呢?并且所谓‘受屈一尺,可以伸直八尺’,是基于利益来说的。如果只讲利益,那么受屈八尺,伸直一尺,也能得到利益,也可以去做吗?从前,赵简子派王良替他的宠臣奚驾车打猎,一整天打不到一只鸟。奚向赵简子汇报说:‘他是天下最拙劣的驾车人。’有人转告王良。王良说:‘让我再驾一次。’奚勉强同意了,结果一个上午就打中了十只鸟。奚回来汇报说:‘他是天下最能干的驾车人。’赵简子说:‘叫他专门替你驾车。’于是告诉王良,王良不愿意,说:‘我为他按规矩驾车,一整天打不到一只:不按规矩驾车,上午就打到了十只。’《诗经·小雅·车攻》上说:不违反驾车规矩,箭一出手就射中。我不习惯替小人驾车,请让我辞去这个差事。’驾车的人尚且羞于与射手妥协,妥协所猎得的鸟兽,就算堆积如小山,他也不肯做。如果委屈正道而顺从诸侯,那算什么呢?而且你错了,自己不正直的人,从来没有能使别人正直的。”

    【注】

    ①陈代是孟子的弟子,《志》是古代所记资料。枉尺而直寻,枉:屈。直:申。寻:八尺为一寻。所谓“能屈能伸”。

    ②古代召唤有一定的规矩:以“旌”召唤大夫,以“弓”召唤士,以“皮冠”召唤虞人(守苑囿的小官)。所以这个虞人对齐景公的召唤不予理睬。虞人,即虞候,春秋时期掌管山泽的职官。后世,军中警戒巡查安全等行政事务由虞候负责,职务较低。比如陷害林冲的陆虞候。

    ③(孔子得知后说) : “志士不怕弃尸山沟,勇士不怕丢掉脑袋。”元:脑袋。

    ④赵简子使王良与嬖(bì)奚乘,赵简子是晋国正卿赵鞅。嬖奚: 一个名叫奚的受宠的小臣。嬖是宠幸之人,加于其名前。王良:春秋末年著名驾车手。

    ⑤反命:复命。反:同“返”

    ⑤良曰:‘请复之。’强而后可,复,重复,再来一遍。强,勉强。

    ⑥我使掌与女乘,掌:掌管:负责。与:替。女同“汝”。

    ⑦此句意为,我按规矩为他驾车。范我驰驱:使我的驱驰规范。范:在这里作动词,使……规范。《春秋谷粱传》:驾驭田猎的车,扬尘不能出于轨道之外,马蹄应该发足相应,快慢合拍。

    ⑧诡遇:不依法驾驭。赵歧注:横而射之。

    ⑨《诗》云:以下两句引自《诗·小雅·车攻》,不违规矩驾车去,箭一出手便中的。

    ⑨御者且羞与射者比,比,合,合作的意思。文中意为妥协,在今天的语境中,一个人不合作,也是不妥协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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