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世界读书日,365天,似乎每天都是什么日。既然是读书日,自然要说说读书的话题。昨天就有记者朋友在我们的作协群里聊起这个话题。
我觉得这样的现象很是反常,似乎社会在进步了,文明社会,大家更应该热爱阅读,提高修养,这个社会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重视读书,崇尚读书。但现实往往是相反的,就是越是提倡什么,重视什么,其实就越是缺失什么。正因为缺失,才需要补偿,若全民爱书,那也不用宣传,也不用号召。就好比家里有个爱读书的孩子,父母对他的劝告是:孩子啊,少读点书,眼睛要看坏的,多出去玩玩歇歇。反过来说,这孩子不爱读书,哪怕父母天天监督着把书放到他眼皮子底下,他的心思也不在这书上头不是?
二三十年前,在我居住的小镇上,只要是略微识得几个字的人,每天闲暇时的消遣必是看书。我舅舅、母亲这样的青年人自不待言,有一本诸如《人生》、《平凡的世界》之类的好书,是一家人兄弟姐妹三朋四友排着队等着传阅的。就连我那外婆,也把睡前凑着煤油灯看线装的《红楼梦》视为最大的消遣。我记得,外婆一直是把李纨(wan)叫做李执(zhi)的,直到我十几岁之后,自己也买了《红楼梦》才对她更正说:宝玉的嫂子叫李纨(wan)不是李执(zhi)。外婆毫无羞赧,想来也是,她才不管宝玉的嫂子叫什么,叫啥都和她没关系,她沉溺的只是《红楼梦》所描述的那个繁华富贵梦。
不能不说,那时候的人爱书,与精神娱乐匮乏有很大的必然联系。那时候半导体收音机都是奢侈品,还常常停电。吃过晚饭,离睡觉还很早的那段时间,不看书的话怎么打发时间?至于看的是什么书,并不计较,总之,只要是能够弄到手的纸质书籍,都是打发时间的好东西。
那时候一般的工厂、单位都有图书馆,学校、镇上更是把图书馆当作标配。记得学校的图书馆是不要钱的,而镇上的图书馆借阅一本书每天的借阅费好像是5分钱,但如果当天借当天还,这5分钱就不用交。在发现了这个漏洞之后,我常常趁着星期天一早去图书馆借书,回到家里抱着书从早看到碗,赶在人家下班之前把书看完还掉,省掉这5分钱。那整整一天,我什么事情也不做,除了吃饭,水也不喝,因为要上厕所浪费时间。那几百页的一本书,我囫囵吞枣一般饕餮着,几乎是把一个故事生吞活剥了藏到了肚子里。至今,我看书的速度还是特别快,就是那时候练就的本事。当然,因为看小说也耽搁了学业,这是后话,本文不表。但看书却成了我终生的爱好,一直保持到了现在。
至今,我还保持每年阅读一百多本书的爱好。我丝毫不认为,爱看书就是高尚,不看书就是堕落,现在的人消遣的东西多了,看书的爱好就变得微不足道了。看书就等同于打牌K歌一样,纯属个人爱好,你爱哪一样都是你个人的事情。对于爱书的人来说,每天不看几页书都睡不着觉,对于不爱看书的人来说,拿着本书就要打瞌睡,总之,青菜萝卜,各有所爱。社会在发展,人的消遣爱好也有了很大的改变。比如我,现在有很大一部分的时间都是握着个手机刷微信看网页,网上有很多高质量的文章,方便快捷地传输到了我眼前,这点是纸质书籍所不可比拟的。
想起我小时候,十岁之前,就觊觎我们中心街上小杂货店那个女售货员的位子,心想她在包话梅橄榄的时候肯定一个人偷吃了个饱。十岁以后,我转而羡慕镇上图书馆那个女管理员,想来她可以把所有的新书好书都带回家慢慢看,看多久都没事,还不用花钱!
现在我四十多了,话梅橄榄一辈子也吃不穷了,网络书籍更是穷尽一生也看不完了,现在再回过头来想想,当年稀奇的东西就一点也不稀奇了。这年头,可玩可爱的东西实在多了去了,曾经无比稀罕的东西都变得微不足道了。其实说到底,对我来说书和话梅都一样,都是个消遣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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