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崇庆,字德徵(zheng),明朝开州(濮阳)人,武宗正德三年(1508年)进士,始授户部主事。1510年,太监刘瑾残害忠良、受贿不法之事被揭露后,崇庆毅然奏疏《请诛逆瑾疏》,奏疏请求皇上诛奸臣刘瑾,还论武宗塞言路之过。刑部主事宿进谏武宗刘瑾罪状并斥武宗荒嬉,被武宗杖责后削职为民;崇庆再上《救宿进疏》请救宿进,武宗怒,谪(zhe)崇庆为寿康驿丞。刘瑾定罪后被处死,崇庆被升为沁(qin)州通判,后转任登州同知,再后升为户部郎中。
武宗死。世宗(嘉靖皇帝)继位,初始他很励精图治,声言推行新政。时任江西按察使佥(qian)事的王崇庆受到鼓舞,他连夜起草奏章,提出推行新政要办的十三件事,世宗全部予以采纳。崇庆深感知遇,又上书建议除掉引导武宗荒嬉的于永和勾结叛军杀害都御史许铭的陕西总兵李隆。此奏章涉及宫廷与外官(于永是皇宫中人,李隆为外地将官)引起朝廷猜忌,1521年崇庆被改任山西布政使参议。此时,六十多岁的崇庆母亲身体欠安,崇庆解官回家赡养母亲。标榜以孝治天下的世宗随以准奏。崇庆回家后精心侍奉母亲。床前身后,一衣一食,崇庆都要亲自过问。在崇庆的精心护理下,母亲的身体渐渐恢复了健康。1528年,世宗任崇庆为河南副使。崇庆上任不久听说母亲身体又垮了下来,又毅然辞官回家孝敬母亲。无微不至的照顾,一丝不苟的护理,直至母亲去世(1535年)。守孝三年后,崇庆被朝廷任命为四川布政使。
崇庆上任后,废除苛捐杂税,惩治不法官吏,并拨专款救助灾民;而自己却起居从简,生活从简。崇庆廉洁的官声被传为佳话。当地原来不堪忍受贪官污吏虐待揭竿而起的白草番人听说王崇庆清廉的事迹后,亲自到京城、开州打探事情的虚实,当得知事情毫无虚假时,他们不战自降。四川境内遂告平安。崇庆亦因功升为礼部侍郎,接着又转升为兵部尚书。
忠孝两全是中国几千年来仕子的道德追求,而这种追求在王崇庆的身上得到完美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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