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冲突的双方都能充分表达观察、感受、需要和请求,并得到对方的理解,那么,双方的需要通常可以同时得到满足。至少,他们可以求同存异。
然而,在有些时候,双方没有机会进行这样的对话。例如,有一方不想交流,或是危险迫在眉睫没有时间交流。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可能就需要使用强制力来避免伤害。
在非暴力沟通中,我们运用强制力是出于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而不是为了惩罚、羞辱或谴责他人。例如,我们抱住年幼的孩子不让他跑到公路上,那是为了他的安全。如果我们打孩子的屁股或骂他:“你怎么这么笨!”那么,我们就是在惩罚他。
在使用防卫的强制力时,我们把注意力放在了自己和他人的需要上,而不评价对方及其行为。我们不会去指责一个要跑到公路上的孩子;我们只想保护他。非暴力沟通认为,如果一个人做的事情会伤害到自己或他人,那是因为他不够成熟。为此,他需要得到帮助。
如果我们不够成熟,我们可能会有以下的表现:1、我们意识不到自己行为的后果。2、我们认识不到,我们并不需要通过惩罚他人来满足自己的需要。3、我们相信,我们有“权利”去惩罚或伤害他人,因为他们是罪有应得。4、我们产生了幻觉,例如,听到“某种声音”叫我们去杀人。
相反,在使用惩罚性的强制力时,我们认为某些人是邪恶的,为了让他们悔改,必须给他们一点颜色看看。此时,我们希望痛苦能让他们:1、意识到自己的过错。2、感到懊悔。3、改变行为。然而,在实际生活中,惩罚往往加强了对方的敌意和抵触心理,使双方的关系更加疏远。
——《非暴力沟通》阅读笔记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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