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解释这句话,都举出各种各样的例子来证明一个事物不是自己生出来自己,也不是别的东西生出来它,也不是自己和别的东西结合所生自己,实际上这很难说服众生,这句话本身要推倒出的结论,是诸法本来不存在,是破众生的实有执,可是在举出各种例子的同时,实际上已经默认了诸法的存在,所以说无论怎么举例子,仍然是带有自性执的方式来看待这句偈语,实际上凡夫这种底层的思维方式是很难去改变的。
所以我们从结论来重新推倒这句话,来分析龙树菩萨究竟要告诉我们什么。
第一句诸法不自生,首先,这里有一个陷阱,当说诸法不自生的时候,其实你已经暗暗肯定了诸法的存在,这就和最后要推出来的结论已经产生了矛盾,所以我们分析这一句的时候,首先要记住,你得假设,诸法现在是一个未知的状态,你不知道它存在还是不存在,先不能急着肯定它。然后龙树菩萨说,诸法,不能自己生出自己,还记得我们刚才的假设吗,先不要去肯定诸法。先看第一种,诸法如果是存在的情况,那么诸法根本就不用自己生自己,根本引不出后面的推论。根本就不用说后面的话了,因为诸法本来存在嘛,所以还说什么说生不生的呢?生,在凡夫看来就是本来没有,然后突然有了,但是凡夫这个没有,并不是真的没有,而是从有的消灭而来,也就是说凡夫的底层思维模式就是实有执,就是一切皆有。有的东西消失了,就是灭亡,就是死。生呢,就是从没有到有,但是这个没有,实际上凡夫认为是有的消灭。也就是说,无论凡夫怎么思考,它总是认为一切都是存在的,一切都是实有的。我们刚才假设并且分析了,如果一切都是存在的,那么龙树菩萨根本不用说后面的推论了,而且从另一方面说,凡夫特别不能理解死亡,为什么呢?因为死亡就是一种对凡夫底层思维模式的挑战,一切都是存在的,为什么人还会死呢?凡夫不仔细分析这个问题,实际上我们知道,存在就是存在,一个东西如果本身就存在,那么它就是有自性,它根本就不会有生死这种现象。那么就是说诸法它其实本来没有自性,它根本就不存在,只有这种假设才能把龙树菩萨这偈语进行下去。那么,实际上现在这个假设已经不是假设了,我们刚才是迷妄众生,所以只能以不确定的方式入手来分析这一句偈语,但是现在我们知道了,实际上这一句已经破了我们的实有执,它已经明确肯定了你两个假设里的后面这个,诸法实际上并不存在。只是一种因缘和合产生的现象,假名为法。
所以第一句已经破了我们的实有执,那么后面的分析就很好办了。我们重新看第一句,诸法本来不存在,所以它不可能自己生自己,你首先得有自己,才能考虑自己能不能让自己出现,第一个自己都不存在,就不可能自己生自己了。再来看第二句也是一个道理,诸法从他生,这也是一样的问题,诸法本来不存在,他也是诸法,现在并没有一个他,也没有一个诸法(在这句里诸法可以理解为我,就是我从他生),能生的他和所生的我都是不存在的。我们再看第三句,不共非无因,这句话从凡夫角度来说,一般来说会产生两种理解,我们假设一法是a,另外一法是b,共生有些人是理解成a和b结合生成了第三个法c,这是第一种理解方式。我们从反向分析,如果诸法可以共生,那么什么叫共生?第一种是错误的理解共生,就是刚才我说的,凡夫的第一种理解方式,认为a和b结合产生了c,实际上这种理解方式对于龙树菩萨这个偈语要论证的命题来说本身就是错的,这是一种结合性的他生,不是龙树菩萨这里要破的共生的命题,但是我们不妨也分析一下这种观点,还是用第一句推倒出的结论,诸法本来无生,所以a不存在,b不存在,c也不存在,凡夫认为a和b结合能生c,是因为他执着a有自性,b也有自性,c也有自性,a,b,c都是存在的,然后a和b之间结合以后产生了某种变化生出了c,这是凡夫的错误理解本命题后又因为实有执而错误推倒出来的结论,我们这里就算分析完了。然后我们来看第二种,这是龙树菩萨真正要破的命题,假设诸法是a,共生的意思就是诸法自己和别人结合以后产生了自己,就是a和b结合以后产生了a本身,这就更不可能,首先这是一个悖论,a本身还未生之前,a是不存在的,不存在的东西怎么会和别人结合以后又把自己生出来了呢。最后半句,非无因,就是说虽然诸法本来不存在,但是它有这种存在的幻相,也是有原因的,说诸法本来不存在,但为什么我们会觉得它们存在?这是有原因的。所以实际上,第一句的自生一破,我们就已经来到了最后龙树菩萨的结论,是故知无生,诸法本来就没有生过,到底什么叫没有生过?就是说诸法本身就不存在,不是真实的。凡夫老认为诸法是真实的,就算诸法消灭了,也认为是真实的消灭,这里就是关键,我们认为一个东西消失了,永远没有了,比如死亡,就是真实的死亡,实际上这就看出凡夫觉得一切诸法都是真实的,生是真实的生,灭是真实的灭,这就是我前面说的,凡夫的没有,是从有的消灭而来,无论怎么说,凡夫就觉得一切皆有,一切都是真实。龙树菩萨就告诉我们,一切如梦如幻,凡有所相,皆是虚妄,本来就不存在。这个不存在和凡夫认为的诸法灭,凡是有本质区别的,凡夫的灭是真实灭,凡夫的无是先有后无,还是逃不出有。本来就没有,本无今无,才是佛法要告诉我们的。一般的分析在分析这几句偈语的时候,喜欢从别的事物入手,比如说绿豆放在水里,人们认为绿豆自己发芽了,然后实际上绿豆不可能自己生出豆芽来(水为缘),所以诸法不能从自生。但是这样的分析是有过失的,这里能生的是绿豆,所生的是豆芽,不过这里有个豆芽相对于绿豆来说,到底是算自还是算他的问题,如果豆芽算自,那么这就是一个自生的例子,如果豆芽算它,这就是一个它生的例子,但是无论是作为自生举这个例子,还是作为他生的例子。当有一个能生和所生的时候,实际上你就已经有了分别,有了实有执,你肯定了有个能生的绿豆,产生了一个所生的豆芽,实际上无论是能生的,还是所生的,都不是真实存在的,因为根据前面的分析,龙树菩萨这第一句是指出一切法,一切法都是不能自己来,既然不能自己来,也就不能从它来。因为它也不能从它自己来。这样就无一物是实存的。实际上这一句就已经否定了自性实有,无论绿豆还是豆芽,都是不存在的。所以用绿豆和豆芽的譬喻来分析,实在是有所过失。针对这第一句还有一种分析方法,就是不设能所,直接从自己来分析,自己如果能生自己,则所生的那个还是不是自己,如果是,则并没有什么东西出生,如果不是,那么就不是自己生自己了,而是自己生了别的东西,但是这种分析方式。仍然是先肯定了自己的存在,然后再推倒出自己能否生出自己。实际上根据逻辑我们就知道,如果自己是存在的,那么自己就不用生自己。如果自己是不存在的,那么还需要讨论什么生不生的问题吗?所以先肯定自己实存,然后再进行推论的这种方法,仍然有过失。所以龙树菩萨的四句偈语,正确的推论方法就是,诸法不自生,因此诸法不存在,诸法不存在,它也无法成立,所以它生无法成立,因为它对于它本身就是自,自不能生,它也就没法存在。它不存在,也就没有一个它来生我了。它如果存在并且生了我,那么又有谁生的它?所以它生永远找不到一个第一因,一些宗教说上帝,那么上帝如果生了一切,上帝又是谁所生?如果说上帝不需要其他的东西生,本身就是存在的,那就因果不平等,有果而无因,这就是龙树菩萨最后所说的非无因。上帝如果自己能生自己,我们知道这也是不可能的,自己如果实存,就不用自己生自己,既然想要自己生自己,你想让这个结论成立,你就得承认,你自己并不存在,然而你自己并不存在,你又怎么能自己生自己呢?所以自己本就不存在,既然自己本不存在,它也不存在,那么自己和它共生自己,也是根本不可能了。是故知无生!
所以其实从第一句不自生,就可以推出一切法不存在,不存在既是不生不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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