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样一个事情,一切都是根据制度办理,或许我们可以认为,对于杨老师上一次的处罚过于严重,而这一次的撤销只是错误的纠正,我们没有必要去指责教育机构,教育主管部门在此所做的这一切的行为的背后,到底是基于什么目的?
但其实我们还可以明显的感觉到社会舆论还是正义居多,社会领导还是正义居多,对于个别发生的教育案件,许多人可能会有自己的看法,但其实我们往往会做出一种非常无奈的接受现实。
也就是说,在教育中发生了事情之后,通常是以老师的委屈收场,无论对错无论严重与否,肯定是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希望借此满足社会中的需求,满足一部分对教育人士不满的情绪的抚摸。
当然,社会总会有正反两个方面,我们在安抚的一部分无力加强需求的同时,实际上在伤害了一部分家长的心,同时我们现在的制度是一个法律社会,我们所做的一切必须有法律依据,如果老师触犯了某些法律上的问题,应当由法律来完成,而教育对于教育工作者的一些判定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完成,而不能够肆意扩大。
知错就改善莫大焉,同时我们还知道的很多的语言可以解释这一个问题,比如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反反复复教育上发生的事情很多很多,能够有这样的一个好的结果的事情少之又少,可以说,撤销对杨老师的处罚只是一个幸运中的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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