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生”现象目前已趋于消亡。试结合教育财政学知识,对这一历史现象进行评述。
答:
首先,解释一下什么是“共建生”。
说明:所谓“共建生”,是指一些强势的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为了满足员工子女入学,通过单位赞助钱或物的方式,与知名中小学建立“共建”关系,从而获得学校每年一定的入学名额,实现双方“共赢”。有关“共建生”与“普通生”的区别:“共建生”只是招生形式的不同,除录取分数线略低以外,入学后与普通生没有任何区别。共建生与普通生在教学管理、奖学金评定、贫困生资助、学费标准、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调整及就业等各方面享有同样待遇(即录取后都是普通生)。
其次,“共建生”现象的为社会带来的弊端。
“共建生”带来不公平性,或者说它的确是一种地方保护政策。援引网易新闻2014年某一标题为《解读北京“共建生”》的新闻稿,此文中旗帜鲜明的指出:“何为共建生?实质为权贵子弟瓜分名校名额!”一语道破“共建生”在广大人民心目中的印象。统计数字称,北京每年通过“共建”渠道进入重点中小学的孩子,大概每年会占到总的招生名额的10%左右。部分强势单位和企业的子弟,甚至可以保证100%录取。“共建”的双方的确“共赢”了,但却不知有多少孩子因为他们的“共建”而痛失上好学校的资格,剥夺了不少孩子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毕竟,优质的教育资源在目前是有限的。在北京正式取消“共建生”政策前,这种不公平现象愈发泛滥。“共建生”无疑是教育特权嚣张下的一个集中反映。那些强势的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很多都是拥有较大权力的部门和垄断企业,“共建生”说到底,就是拼爹——爹妈在一个强势单位,他们的孩子上名校、牛校就凭空多了一个机会。“共建生”的实质,就是“按阶层”招生,不仅使不少穷人、弱势家庭的孩子从小就丧失了向上流动的机会,更加剧了社会断裂的程度。给政府的教育管理部门带来管理负担。同样援引网易新闻信息:有知情人士称,当教育部门已意识到“共建生”这一制度的种种弊端,想要采取措施时 ,总会遭到某些部门“施压”。这无形中给教育管理部门带来负担。
对“共建生”产生了不好的教育示范。
享受“共建生”待遇的学生,接受这样的“共建差别教育”,内容感受上对“共建生”产生了不好的教育示范。享受“共建生”待遇的学生,接受这样的“共建差别教育”,内容感受上会有所差异。这不仅撕裂了社会公平,更是对孩子一次失败的“教育示范”!
容易引发共建学校与共建单位的利益输送。
教育特权的实质就是教育腐败,此乃社会最大之不公。我们常说,读书可以改变命运,可当读书的起跑线都因为权力而被人为“割裂”成不同等级,社会的公平、正义何以企及?因此,我们期盼多一些“全面取消‘共建生’”这样的最严禁令,使“拐离”已久的教育正义逐渐修正到公平公正的轨道上来,使教育特权嚣张的空间越来越少,使“穷人教育学”惠及更多寒门子弟。
这种“共建”现象容易引发共建学校与共建单位的利益输送。
知名学校从共建单位处获得丰厚回报,比如可以利用收取的共建费提高教师的福利待遇,借助共建单位的资源搞一些活动。这在“共建生”机制存在的时候是时有发生的现象。这一现象的产生,自然就为不法分子、不法手段、贪污腐败等不良风气提供了温床。 再次,从“教育教育财政学”角度,“共建生”现象的消亡是必然的。先看一组数据:“4月18日,北京市教委公布2014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宣布取消已存在多年的“共建生”制度。”北京作为国家的首都,率先做足了示范。相信,后续也将相继会有更多省市相继取消“共建生”,直至消亡。在此,从“教育财政学的”角度来看这件事情,其消亡的确是必然。中国,教育财政学兴起的背景其一就是“教育财政问题”的涌现。而“共建生”这种共建学校+共建单位的形式本身就是一种教育财政问题。要解决此类问题,首先要看办学经费从哪里来,是否合理,是否恰如其分的带来预期效益。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共建单位资金支援共建学校提供了资金或资源支撑,但是另一方面并没有带来“共建生”现象设置的目的初衷。相反,带来了极度不良的社会反面示范。这种现象必然会受到革新。从“教育财政学”研究内容上看,“共建生”必然消亡。“教育财政学”研究:一条主线:教育财政供求关系 宏观:教育财政总供给与教育财政总需求(与其他公共领域的财政供求关系均衡)中观:各级各类教育财政的供求均衡(投入与产出、成本与效益)微观:教育机构内部的教育财政均衡。对于“共建生”的现象,它本身是违反供求平衡,打破了教育财政的均衡。所以,它的存在变得扭曲,消除只是时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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