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断案的故事

作者: 读者Duzhe | 来源:发表于2020-03-18 00:03 被阅读0次

    清朝乾隆十七年,广西苍梧县出了这样一件案子。

    原告余阿吕指控被告邱以诚,曾在康熙五十九年借其父白银300两,赖账不还。邱以诚大喊冤枉,不承认借钱之事。并说前不久余阿吕向他借300两银子不成,是有意诬陷自己。

    此事一出,县令也一时难以抉择。

    夜里,县令拿起借契反复琢磨,后拿出康熙字典翻阅,又翻开雍正某年历书,不仅喜形于色。

    第二天,县令升堂,传唤邱、余二人,升堂审案。县令一拍惊堂木,冲着余阿吕说道:“大胆刁民,竟敢欺骗本官,赶快从实招来!”余阿吕大惊,“大人,小人有据为证,怎么是欺骗呢?”

    县令说“你的借据是伪造的。”余阿吕,“大人,这又如何说起?”

    县令说,“借契上借债人邱以诚的‘邱’姓,原来是没有‘阝’旁的。到了雍正年间,雍正帝大尊大圣先师孔夫子,因避孔夫子之讳,才开始给‘丘’加上‘阝’旁,而成了今天使用的‘邱’字。当年的史书上记载了这一忌。如果这个契约真的是写于康熙五十九年,那么‘邱’姓应该是丘字才对,但契约上却写成了邱字。由此看来,这张借契根本不是康熙年间所写,是伪造的。”

    余阿吕听了,只好如实招供。原来他好吃懒做,吃喝嫖赌,家道也日渐衰落,就向邱以诚借三百两银子,想不到碰了一鼻子灰,因此怀恨在心。他找出邱以诚的笔迹,串通一位朋友伪造了借契。当然,诬陷他人的余阿吕,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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