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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四种恋爱的理论达成方法

5 第四种恋爱的理论达成方法

作者: 41da02806815 | 来源:发表于2015-04-18 11:24 被阅读3561次

    定场诗:

    香风疏影动,花落一千年。

    言归正传。

    我们先来明确一点:人是不可能相互理解的。这是我的一个基本观点。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你根本没办法知道另一个人到底在想什么。

    应该有人看过大刘的《三体》,嗯,据说电影也开拍了。没,我是持悲观态度的。

    书里面的三体人有两个特点,一是能主动脱水变成一张皮,二是使用脑电波交流。在小说的描述中,三体人中间根本不存在“阴谋”这种东西,你在幕后埋伏了三百刀斧手约定摔杯为号,那边隔着四堵围墙就知道了。书中有个细节,三体人没办法理解著名小说《三个国家的故事》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他们觉得,你这个阴谋都想出来了,对方就不知道吗?这让我联想到人类成长过程中的一个阶段,说人小时候一个时期内没办法在他人的视角上看问题。这是我在看科普时看到的,你对这个阶段的小孩子讲故事,说两个看不到内部的箱子里分别装了一大一小两个苹果,左大右小。让小明选,结果小明选了右边的。孩子很不理解,小明为什么不选左边的啊?左边的大啊?你和他讲虽然你知道左大右小但小明不知道,但他就是不能理解。一般来说稍微长大一点就不会这样了,但也有死活没办法理解的。这是一种病,但叫什么名字我给忘了。有兴趣你可以搜一下。

    唔,在书里三体人就因为这个问题把对他们忠心耿耿的地球三体组织给卖了。

    我们人类在进化过程中有两件事是开天辟地的,一个是用火,另一个就是语言。通过语言我们开始积累知识传递知识,开始产生协作,开始锻炼大脑,直至产生文明。但你会发现,时至今日人类相互交流的手段几乎没有数量级上的增加。我们不过是多了一个文字系统,效率比起语言来似乎还是落后的。

    我们首先要假设任何普通人都拥有一定程度上的想法——虽然我不知道,但应该是这样的。但相对于你的想法,你对外交流的手段就只有语言、文字,没了。有个观点讲,在交流中百分之六十的信息是通过肢体语言传递的,但这和我讲的完全不是一回事儿,你也别拿这东西反驳我。

    我们人类就像是开足马力生产的富士康工厂,但其大门只能开两米宽。虽然你生产了非常多的Iphone 6+,但死活运不出去。实际上我们可能比起这个工厂要好一点,至少脑子里仓库比较够用不会爆仓。但也只好了这么一点。

    你可能想说,那些智商比较低的不就能够完全知道相互间在想什么了吗?呃,中国儿女多奇志,且不说让你跑去特殊学校慰问21-三体综合症儿童,你看智商75的阿甘,其讲话方式你能理解吗?他们的富士康大门估计只开了半米。语言的操控是很复杂的,它的低效并不是说它低能耗——事实上,其能量利用效率极低,按现在的排放标准来说根本不让上路。

    于是,一眼望过去熙熙攘攘到处都是人,可是在根本意义上你连任何一个人都不能理解。

    如果你还对自己的想法有点小自傲的话,大概就像下图:

    (看看这些庸庸碌碌的人吧!谁都没有我有思想,真是世人皆醉我独醒啊!)

    ↑↑ ↑↑ ↑

    --------------------------------------

    墙人柱子人人人墙

    墙柱子走着的人墙

    地板地板地板地板地板地板

    地铁轨道地铁轨道

    画图不过关,见笑。

    除了这个硬件上的问题之外,我们还有更麻烦的软件上的问题。话说的人会装腔作势,听话的人会自以为是;两方交流时对某一概念的理解也可能根本不一样,而双方却都不知情;信息的故意模糊与重组,信息失真……因为我们人类真的太擅长心口不一了。

    好了,问题如何解决呢?毕竟我从来都是更重方法论的,纯理论并没什么用。

    接下来是正经的:

    有一位著名经济学家,叫做Robert John Aumann,是2005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他的主要贡献在于博弈论,第一个定义了博弈论中的相关均衡概念,另外,他给出了交互环境中代理人之间通识的数学公式表示。嘛,看不懂没关系,我也看不懂。你只要知道这个人很厉害就可以了。

    他在1976年发表了一篇很重要的论文,叫《Agreeing to Disagree》。文中有这么一段结论:

    If two people have the same priors, and their posteriors for anevent A are common knowledge, then these posteriors are equal.

    顺带一提,下面这段儿是老爷子在论证上面那个结论前的说明,如果不想看你直接跳过就对了。别不喜欢,你以为我愿意手打英文啊!

    Two people, 1 and 2, are said to have common knowledge of anevent E if both know it, 1 knows that 2 knows it, 2 knows that 1 knows is, 1knows that 2 knows that 1 knows it ,and so on.

    晕了没?霍金写《时间简史》时出版社讲你每写一个数字公式就会少一半读者,估计我上面打的这一堆会直接让我少90%的读者。天可怜见,目前可只有13个人愿意看我文章……

    这个论文的结论,放到我正在讲的这里怎么理解呢?某个人这样解释:

    “如果两个真诚而理性的真理追求者争论问题,其结果必然是两人达成一致。换言之,如果争论不欢而散,那么其中必然有一方是虚伪的。”

    我觉得解释得很不错。

    这其中对人的要求是什么呢?真诚、理性、真理追求者、Have the same priors。好了,先保证你自己是这种人,然后再找一个这样的异性。成了。

    首先,为什么成了呢?因为以这种方式达成的理解根本就不是因交流而达成的。我很喜欢电脑这个比喻,所以还拿电脑做例子。两台微软家的surface pro3,开机后你在两台电脑上同时点开Word,你看其中一台显示的界面是什么,另一台就一定也是什么。Office可能是千万行代码级别的产品了吧,但两台苏菲婆跑起来就是一样的。让它们同调,需要的信息只不过是——双击word。就这么简单。

    我们讲语言难以沟通,因为它是输出端的交流。我提出的解决办法是从输入端交流——前提是你交流的那个对象和你同一个系统架构。输入端的信息是很少的,在这种交流下,你只要讲个事情原委,对方稍一思考就会得出和你一样的结论。如果出现不同,那就可以轻而易举心平气和地找到架构的不同之所在,然后再次达成一致,这时两人的体系同时完成了一次进步——这也是一个输入端的交流,输入的问题是:为何两人结论不同。

    这就是所谓的神交,绝对理解与绝对交锋。

    这不是“默契”这种玩意儿比得过的。默契不过是习惯的堆叠偏好的累加,你和你同桌也很默契,他一动屁股你就知道他又偷藏了个弹弓。你明白差别在哪里了吗?

    不过理论归理论,实践的具体方法论我是不打算告诉你的,因为我不知道我这方法是否能成功。事实上,连上面那个“输入端理解”的理论我都不知道算不算正确。

    此外,如果在我讲到这种程度之后你还不能找到一条自己能用的方法论的话,我也确实帮不了你什么了。如果你还想追求荣格的所谓第四阶段的恋爱的话,放弃吧。

    其他东西略过,明天我们回到DND的异度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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