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床护理工作中,总是会遇到很多尴尬的事。在一些人眼里,不过是我们的举手之劳。每次拒绝倒是显得我们不近人情,但有时候我们也有说不出来的苦衷。在别人眼里的我们无所不会,只有我们知道我们自己心中的苦楚。
夜班回家休息时,碰上了许久不见的表姑去我家串门。表姑见到我便说:“姑娘你回来了,听你妈说你今天回来,有个事想让你帮忙,就是不知道怎么开口”,我说到表姑你说就行,表姑说:“说来也不好意思,我家老太太不是不能自己吃饭嘛,得插胃管,以前都是咱们镇医院的那个老李插,那个老李不是退休去去青岛了吗,我自己在家,也没办法弄老太太去医院,你能不能去给老太太插胃管啊,反正咱都是一家人是吧。”
听到表姑这么说,我随即回答到:插管这些操作都是有风险的,我自己插也没把握啊。如果家里没人,我可以和你一起去医院急诊插的。况且这也不符合护士条例啊,医院也不让我们自己出来插。”
“咱都是一家人,哪有条例不条例的。况且你不都工作4年了,插胃管能插不上吗?要是真插不上我也不怨你。”
表姑我真的不能给你插。看到我拒绝后表姑脸都变了,“这在医院里上班的就是不一样,都看不起我我们这些穷亲戚了。”
说完便生气的走了。我妈也在旁边怨道:不就插个胃管嘛,你给插不就行了吗。
“插管都是有风险的,再说我要插不进去怎么办。”我妈看到我生气了,也没再说话。
本以为此事就此结束,谁知第二天,表姑到处宣扬我的光荣事迹,让我很是无奈。
面对此件事情,突然想起了同学琳琳。琳琳所在的单位是某个县级三级医院,规模倒是不小,但是处在比较偏远地带,周围全是沾亲带故的乡里乡亲。今天琳琳正好上班,突然同事把她叫了出去,说有人找她,琳琳出去一看是某位八杆子打不着的亲戚B。来医院看病想找琳琳帮忙,琳琳也抹不开情面就答应了。琳琳快速干好手头的工作,和同事交接,马上带这位亲戚B看病,医院里人很多,需要排队,这个亲戚显得有点不耐烦了。刚开始琳琳还在一旁安慰,时间久了琳琳也不愿多说话。好不容易排到了也看完了。医生建议打针,琳琳这时把B领到了门诊,可是B说想让琳琳回家给他打,琳琳着急说在家里打针不安全。这是B立刻黑下脸说了句不愿打还不用你就走了,留下琳琳一人在那里。
琳琳边说边流泪,我怎么有这样的亲戚呢。医院又不是我家开的,我只是个小小的护士而已。况且他不知道一旦发生过敏性休克是多么严重的事情。
那时的自己不懂,总觉得琳琳怎会如此委屈,直到自己也遇到此种事情,才发现有些事情都是说不清道不明的。
就算此件事情是自己的举手之劳,真的合法吗?
在2008年5月12日,国家卫生部所颁布的护士条例中成规定到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
记得上大学的第一天,老师就问我们为什么要选择这个行业,当时很多同学说喜欢,也愿意一直从事自己的喜欢的事情,并一直努力。老师说了句。希望你们记住今天说的话。
转眼间在这个行业已经工作三年了,三年来又多少次冲动要离职。又有多少个夜晚自己偷偷哭泣。但每次都挺过来了,每次坚持不住的时候我都会想起南丁格尔誓言,那是我们精神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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