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阵子跟云吃了顿饭。在一家餐馆的大厅里四处张望,最后在一个角落里看到了他们。
一张小小的桌子,四把椅子,餐馆生意很好,食客很多。人们谈话的声音不大,但是因为人多,大厅依然是一片嗡嗡嘤嘤。
三十年没见了,差点都认不出来了。云穿了一身黑色的职业装,里面是带着飘带挽花的紫色丝质衬衣,脸上化了妆,强调了眼睛和双唇,唇膏的颜色也是有点深的紫色,与衬衣搭配,头发烫成了细细的小卷,一缕缕地披在肩膀上,脚上一双黑色平底皮鞋。一句话,精致得体。
一阵寒暄后,叫了几样菜,边吃边聊。从各自的工作到其他的熟人,从孩子的学业到孩子的职业。最后说起了孩子的婚恋。
“你家的该交朋友了吧?”也都是随便问问,婚恋是人生脱不开的环节。
“哦,有过男朋友,又分了。”回答是诚恳的,也是自豪的,孩子很优秀,考上了很好的大学的热门专业,前途无量。
“是吗?”很无心的反问,本来也没有想得到答案。男女朋友分手是很平常的事情。
本来就可以换个话题了,云却追了一句:“她说是为了交男朋友而交的男朋友。”云说的时候脸上带着点笑意,半得意半嗔。
我蓦然,眼睛里可能有点探究,但没有说话。
“为了约会而约会,为了经验而约会,为了婚姻而约会。三个阶段,性质不同。”云的先生很快插进来解释。
云的先生在一家公司里做高管,中等身材,带黑框眼镜。他是理工科出身,说话的逻辑性和条理性非常强。
我还是没有说话,脸上大概失去了先前的欢欣,转而为这么明确的情感计划而惊叹。于是云继续解释:“价值观是会传递的。”
我最终没有就这个话题发表任何意见,很快地闲谈起了其它事。
可能因为我是一个感性思维的人,之后迟迟不能对这些理性的情感计划释怀,我想起了轩,云的第一任男友。
那时候我们也都还年轻,云也是活泼烂漫的小姑娘,短短的一头黑发,衬得原本就白皙的肌肤更是雪一样的白,她喜欢穿红色的裙子。
云是家里面的娇娇女,初次到了遥远而又粗糙的北方,一开始有点不适应,很快得了胃病,疼起来拧着眉毛、捂着肚子一阵哎吆。于是云更加思念小桥流水的江南。
也许是因为这种思乡之情作崇,云频繁地参加了一些老乡组织的活动,结果在一次外出踏青的过程中疯狂地爱上了一个同乡青年轩,继而以她及其狂热的方式展开了追求。
都说女追男,隔层衫。然而轩居然拒绝了云。
云很痛苦,开始哭诉:“我有什么不好?”
“你那儿那儿都挺好的,不愿意就算了呗。”我们为云打抱不平,这么漂亮的姑娘,又这么聪明。
“我不甘心。”云哭得眼睛都肿了,掏出手绢擦擦泪水。
“他又有什么好?”我们希望从另一个角度平息云的痛苦。没见过面,只能从云的描述中了解。
“他对我很好,象个哥哥,说话柔声细语的,很照顾我。”云的脸上浮现出少女的羞涩,也带点向往的神情。“我很想有个人照顾我。”
听上去不是因为傲慢什么的才拒绝。“肯照顾你,就还是对你有好感。”我们安慰云。“他有没有说为什么不愿意?”
“说是差距有点大。”云说。云是才女,聪明,勤奋,哪儿哪儿都不肯落后于人。而轩虽然也上了大学,可是就读的学校一般。
我们揣摩轩的逻辑,也是传统的婚恋思想,男的一定各方面比女的强些,个头要更高,学历要更高,挣钱要更多,婚后男主外,女主内。现有个眼看就比自己出色的女孩追,还真有点不敢答应。
都是青春年华的时候,谁能想得了那么多呢,大家一味地为爱情所激动。于是我们一片鼓励和安慰:“有什么要紧?”“以后谁强谁弱还不一定呢。”“让他好好学,考研究生”。
云更加紧地往轩那儿跑,当然也没少淌眼泪。最终,不知道是云的眼泪打动了轩,还是轩被云的一片真情所感动,抑或是轩本来就喜欢云,拒绝只是欲擒故纵,以退为进,总之,不到两个月,云很欣喜地宣告轩成为她的男朋友了。
热恋的时刻,那种发自内心的热情任是谁也难以否认的。云经常地在晚上骑个自行车就去找轩,虽然身处同一个城市,然而两地距离也有8公里左右,云这么不辞辛苦地大老远去,也就是为了跟轩一起上个晚自习,然后九点左右又自己骑自行车回来。那段时间经常看见云风尘仆仆,春天为防风沙头上罩个纱巾,在白天或者晚上骑着辆单车奔波在路上。
过了一段时间,轩终于也肯来找云了。很标准的南国青年,中等个头,但比云高些,清瘦,白皙,带无框眼镜,脸上棱角分明,笑起来很腼腆的样子。
他们一起去食堂打饭,肩并肩地坐在一排用餐,轩很体贴地给云夹菜,云很幸福地看着轩笑。他们也互相赠送小礼物,云把轩送的一座鹰的雕像放在床头的搁板上,很细心地每天擦拭。
这种幸福的日子维持了一年多到两年时间。我们都已经习惯了轩常常来找云,心里都觉得他们是一家人了。
可是,云慢慢好象有了别的念头和想法,她开始对轩不满起来。
“他成绩一般,也没有特别的才气。”
“他没有很强的上进心,跟他说考研的事情,他总不能痛快答应。”
我们无言,当初是她追的他,而且人家的确一开始是拒绝的,现在来这一出,无论如何不能鼓励。
然而,一个想法一旦有了,云就会全力以赴,既然推不动轩向自己希望的方向行动,云就自己行动起来。去找轩的次数慢慢减少,去参加其他活动和舞会的次数多了起来。每个周末晚上,云在脸上一番精描细画,穿上入时的衣裳,她会一个人去参加舞会,而不是去找轩,也不等轩来找她。终于,慢慢有其他的男青年来找云一起去跳舞,我们不以为然,却也不好说什么,人人都是自由的,结了婚都可以离婚,何况只是谈个朋友。
云并没有直接跟轩说分手,或者是难以说出口,或者是余情未了。就这样过了一阵子,一天,云在擦拭轩送的那座鹰雕塑时,失手把鹰掉在了地上,咔嚓一声。
“啊!”云一声惊叫,急忙弯腰把掉在地上的鹰捡起来。
雕塑是石膏做的,地面是水泥的,从高处掉落,鹰的两个翅膀齐根断裂。
云很心痛,脸都白了,面色惨淡,目光迷离,她有点恍惚,也有点不知所措,想用胶带把鹰的翅膀再给粘上,却因心急怎么也弄不好。最终鹰的翅膀没有粘上去,那座失去翅膀的鹰就那样突兀地放回云床头的搁板上。
“这不是个好兆头。”云心烦意乱地说,她皱着眉头,有点沮丧,有点无奈,有气无力的样子。
或许是我们内心也都被鹰掉在地上的咔嚓声给震动了,虽然嘴上没说,可是我们也觉得云和轩的恋情也许是快走到尽头了。于是,有一个周末轩来找云,我们就很平淡地回答:“云去跳舞了,有人请她。”
轩楞在门口,先前礼貌的笑容僵在白皙的脸上,脸往上扬了扬,眼镜片有点反光,看不到他的眼神。他慢慢地“哦”了一声,笑容消失了,道声“谢谢”转身就走了。
云跳舞回来,神采飞扬,因一晚上都在舞场旋转而红彤彤的脸上漾着兴奋的笑容,她当时脑子里面一定是没有轩的。我们转告她轩来找过她,云一下子楞住了,或者她以为轩会很自觉地认为恋情就这样无疾而终了,却不料这个南国青年虽然慢热,热起来也是一往情深的。
不知道究竟云是不是跟轩认真地谈了一次,总之这场轰轰烈烈的恋情就此慢慢拉上了大幕,从此我再没有见过轩。
我不知道轩是怎么样从痛苦中一步步走出来的,也不知道他是否会回想起自己当初拒绝云的初衷。人都是经历或洞察了痛苦才慢慢长大,痛苦或大或小,或是自己的或是别人的,无论哪种,滋味也都不好受。
一生中要碰到谁,你事先是不知道的;要发生什么样的事情,你事先也是不知道的。可是碰到了,发生了,你就无法忘记,哪怕就算是个旁观者,那些人、那些事也会在你心里投下一些影子。人就象浮萍一样,在这个世界上漂着,跟这群人相处一段,跟那群人相处一段,不能很长久,也不必长久,毕竟生命短暂,而世上的人却那么多。
是为萍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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