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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的一般知识,日常够用了。

公司法的一般知识,日常够用了。

作者: 张有人 | 来源:发表于2019-12-05 11:14 被阅读0次

(全文共1800字,阅读需要5分钟)

公司是一种企业组织形态,是依照法定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事组织。我国的公司分两种: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常识1:有限责任公司是封闭性公司,公司股东持有的股权不能在证券市场上自由转让。(人资两合)

股份有限公司是开放性公司,可以按法定程序公开招股,公司的股份可以在证券市场上公开自由转让。(资合公司)比如: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一、基本特征:

1、公司具有法人性。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公司具有社团性。公司通常由2个或2个以上的股东出资组成。

3、公司具有营利性。公司的宗旨是获取利润,谋求经济利益。

二、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常识2:公司的权利能力始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终于注销登记之日。

行为能力:对内必须通过公司的法人机关来形成和表示,法人机关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对外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来实施,其后果由公司承受。

三、公司法人人格否认

揭开公司面纱制度

公司法第二十条第3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指债权人可以直接向股东求偿,否认公司的独立担责能力,由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大陆法系称之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英美法系称之为揭开公司面纱。要使用此制度应满足下列条件:1、股东滥用有限责任或恶意利用有限责任制度而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四、有限责任公司

1、股东人数1--50人。无国籍、住所要求。

2、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有名称、有住所。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比如:河北东方机械生产有限责任公司

4、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

5、股权对内转让无需通知其他股东或取得其他股东同意。股权对外转让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里过半数是指人数过半数不是股权过半数。同等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6、常识3:公司股东离婚时,关于股权的分割。

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7、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股东会是权力机关,但不是常设机关,只有在召开股东会议时才作为公司机关存在。董事会是执行机关,享有业务执行权和日常经营的决策权,向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人数3--13人,每届任期不超过3年,可以连任。规模较小的公司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专司监督职能,向股东会负责,任期必须是3年。规模较大的公司,常设;规模较小的设1--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五、股份有限公司

1、发起人2--200人。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有名称、有住所。

4、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部分股份,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但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5、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股东大会是必须设立的机关,是权力机关。管人、管钱、管方向,每年开一次年会。董事会是执行机关,成员5--19人,每年至少开两次董事会议,向股东大会负责。每届任期不超过3年,可以连任。监事会,必设。

6、股份转让的限制

股份转让以自由转让为原则,但有限制性规定:

股份转让必须在依法设立的政权交易场所进行。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1年内不得转让。董事、监事、高管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持有总数的25%,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六、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1、解散。一般解散、强制解散、股东请求解散。

2、清算。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天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逾期或有可能损害债权人或公司股东利益的,指定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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