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周刊》曾经出过一个“20世纪最优秀的100部中文小说”排行榜,当时还年轻的我照着排名列了书单,看了排名前列的十几部,心中总觉得有些不服气。毕竟,那个排行里,把《呐喊》排到了第一位,而我较为喜欢的《边城》以及《围城》则只分列第二以及第五。
其实,排行这种东西,本就是供人娱乐聊天的噱头罢了,所谓文无第一,每个人心中自然有自己的评判。所以,当时的我不免觉得,诸如《呐喊》《骆驼祥子》这类作品排行前列,是因为其中的政治正确,而并不因为其在文学上的高度。但随着读的东西越来越多,渐渐发觉出鲁迅与老舍的好出来了,他们的作品似乎拥有某种魔力,让人百读不厌,甘之若饴。
但是,前两年在我向某人推荐书籍的过程中,我渐渐发现了一个问题——对人的标签化。如果我说,推荐一部小说,讲的是唯美而凄婉的小城故事,自然而浪漫,似乎很多初涉文学的人都会感兴趣去读一读。可我每每提到鲁迅,哪怕是不怎么读书的人,心里也总有一个刻板的印象,鲁迅是“伟大的革命家”、“民主斗士”、“民族魂”,他“弃医从文、执笔如刀”,作品“辛辣而讽刺”,充满了“批判精神”等等,一瞬间,对文学浅尝辄止的人就退缩了,想要读书让自己“文艺”一点人也走了大半,实在是可惜了。
大多数时候,当我们说某种艺术堪称“伟大”的时候,往往会从两个角度去看。一是其历史意义,比如具备某种开创意义,对某个历史事件产生重大意义等等,比如薄伽丘的《十日谈》,被称为第一部现实主义巨著,再比如《马赛曲》,其创作过程被茨威格写进《人类群星闪耀时》,和当时的法国大革命交相辉映;二是艺术作品本身的永恒,这种永恒并不依赖某种特定的社会历史环境而闪耀,可以历经千年,仍为人们所称道,甚至融入到民族文化当中,比如《诗经》、《奥德赛》这类作品。
自然,这样的分类也并不绝对,有些作品偏向前者,有些则偏向后者。研究前者是艺术史的工作,其实并不适合从普通的欣赏者角度去看,若说一个看了无数美剧英剧的人能读《十日谈》读得津津有味,则不免犯了不懂装懂的错了。说回正题,《呐喊》又属于哪一类作品呢?
作为一个短篇小说集,《呐喊》当中的不少名篇都进了中学课本,而程式化的阅读理解下,强调《呐喊》的历史意义自然是最容易的。我们可以说《狂人日记》揭露了“吃人的封建礼教”,《孔乙己》反应了儒家文化毒害之下穷酸书生的落拓……这些角度不能说就是错的,但未免格局太低了。如果把鲁迅先生的作品都朝着批判旧社会去解读,那今日我们还有什么必要读鲁迅呢?就为了知道现在比旧社会好?
如果鲁迅先生的作品仅仅有历史意义也就算了,可偏偏在很多时候,看到这些近百年前的文字,又觉得他说的不仅仅是当时的人,甚至不仅仅是中国人。很多人常说中国人有阿Q精神,可西方人未必就没有,葡萄酸、精神胜利法其实是人的自我保护机制;封建礼教压制一切异类,中世纪的天主教也正是这么做的,难道说只有儒家环境中产生的封建社会才吃人吗?解读鲁迅先生的作品,最好把眼界放得远一点,他是个斗士不假,但他斗的是强权,斗的是人性,而不仅仅是“旧社会”。
《呐喊》的序言里,先生写道:“是的,我虽然自有我的确信,然而说到希望,却是不能抹杀的,因为希望是在于将来,决不能以我之必无的证明,来折服了他之所谓可有。”可见,他虽然对当时的社会感到悲观,却并不愿意去抹杀希望,他写《呐喊》,是为了“聊以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但世间苦难千千万万,所谓的“猛士”也从未消失过,所以大可不必把《呐喊》看成是一时一地的呐喊,只要人类还要继续前行,就必不能缺少这样的呐喊。
除了这些精神内涵上的东西,自然也不能忽略《呐喊》的文学美感。片面地说,《呐喊》的文笔以及故事结构也有许多值得借鉴的地方,在“鲁迅”这个光环背后,这些东西更是经常被忽略的,可实际上,先生所写的许多东西,早已渗入到我们的文化之中了。
举个例子,我常常看到一些高赞的抖机灵评论,其实就是把《孔乙己》当中的某段话改头换面发出来,却总能起到很有趣的效果,让人哭笑不得。再比如大家看到画面当中出现一轮金黄的圆月,总会问,“下面那个拿钢叉的少年”呢?这固然与这两篇课文的普及度有关系,但课文上百篇,为何就它们让人久久不忘?先生文字上的魅力可见一斑。
年前我立下flag,要精读一遍《呐喊》,为此还专门买了一本实体书,可书到了手上,却觉如此好书,必不能闭门而读,因此写下这许多,作为一个开端。之后会每篇精读,不自量力,以一个自诩为新的视角去看《呐喊》,还请诸君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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