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我的左脚大拇指莫名长了嵌甲,肿了一大团,别说走路了,穿个鞋都痛。
妈妈和姐姐带着我去县医院去拔指甲。
我很怕痛,医生给我打了麻醉,拔的过程中倒是没什么感觉,很快就结束了。
刚出医院大门,我们就遇到了陈杰驰哥哥。
他如以前一样,跟我们打招呼,看到我被姐姐扶着,一瘸一拐的,还特意问我怎么回事,像亲哥哥一样关心我。
要是我真的有一个这样的哥哥,该有多好啊!
他和姐姐分手之后,我基本就没怎么见过他了。
再次遇见,恍若从前,却已是物是人非。
同桌叫康雨,身上很有文科班女生的气质,她热爱写日记,几乎每天都要写。
在她的影响下,我也开始爱上了写日记。
学校的生活充实但也枯燥,早上六点起床,然后就是操场、教室、食堂、寝室,每天四点一线,一直到晚上十点左右,晚自习下课,这一天才总算是结束。
第二天依旧如此,好像每天都在重复着前一天的运动轨迹。
今天又是新的一天,今天大概跟昨天也一样吧。
每天忙忙碌碌,却好像碌碌无为,时而清醒,时而迷茫,一天一天地过,时间也就这样慢慢过去了。
42
年关将近,又是一个周末,我回到家,家里却很安静。
以往我一到门口,一敲门,就能听到小白热情的叫声。
我心里又开始有了不好的预感。
果然……
妈妈说,小白死了。
我很平静地接受了这个现实。
我知道,狗的寿命其实很短,它能陪伴我六七载,我已经很知足了。
可我心里还是很难过,家里到处都是小白的影子。
我看到,它摇着尾巴围着我脚转,向我微笑。
我看到,我故意用骨头诱惑它,又故意把骨头拿开,它吃不到,就开始向我撒娇。
我看到,它趴在我脚边睡觉,我却故意把它闹醒。
……
我经常在想,命运为何对我总是那么残忍。
我马上就十七岁了啊。
十七岁,这是个多么美好的年纪。
可是,小白,你却永远离开了我。
黑夜总是能把人的情绪无限扩大,眼泪打湿了枕巾,我又失眠了一整夜。
看了一整夜的小说,脑子里却什么也没留下,一片空白。
此后,家里再没养过狗。
43
听妈妈说,常正书要结婚了。
常正书初中都没读完,就辍学出去打工了。
这些年,我们也没怎么见过面。
小时候那些一起玩耍的伙伴们,散落在各处,有的身在异乡,有的结婚生子,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际遇。
曾经那些熟识的人和事,随着长大,渐渐变得陌生。
这几年,村里也焕然一新。
曾经的泥巴路都变成了水泥路,再也不用担心下雨天上学,会把鞋子裤子弄脏了。
发展新农村后,土房全部被刷白,甚至重建,焕然一新。
农村也开始变得有生机,有活力了,好像一切都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
初次遇见他的时候,是在高一下学期,跑完操,我们班就在原地进行语文早自习。
我一抬眼,就看见他从跑道那边走来,然后,就这样,走入我的视线。
原来,这世界上真的有一见钟情,一眼万年。
我开始默默关注他,把他写入我的日记里。
他比我大一届,长得很好看,身上有那种古代书生温文尔雅的气质,学习也很优秀,还是学生会的。
他是天上月,而我是黯淡星,注定只能躲在角落,默默仰视。
44
暗恋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
从前,我很讨厌跑操,但现在,我每天都祈祷早上不要下雨,特意早起,绕大半个操场,就为了路过主席台看他一眼。
见到了自然满心欢喜,于是一整天都有了动力。
食堂的饭很难吃,但下课铃一响,我还是飞奔向食堂,径直来到他经常打饭的窗口,开始在人群中寻找他的身影。
呀!他果然在这儿。
吃饭都香了!
于是,操场和食堂变成了我最喜欢的地方。
只有在这两个地方,我才能经常偶遇他。
哪怕很多时候,或是匆匆一面,或是擦肩而过,或是一个背影,但只要能看见他,我就很欢喜了。
学校每年都会给高三的同学举办成人礼。
我在QQ群里看到大家分享的照片,他穿着一身简单的白衬衫加黑色西装裤站在人群里,青涩中带着一点儿成熟,这种介于男孩和男人间的气质,最是吸引人。
他毕业的那天,天气阴着,先是小雨,然后是大雨,下了一整天。
我坐在教室里,听着窗外的雨声,心绪难平。
我真是一点儿也不喜欢下雨天,容易让人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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